事情摊开了说,总比让人无知无觉的被阴了好。
不过陆小凤已经找过来,任红衣也不打算独善其身,让他再一个人回去。哪怕这事跟她没有太大的关系,去给朋友搭把手也是不错的。她也许帮不上什么忙,可至少能让朋友不必一路返程走的孤零零的。
所以她现在呆在平南王府附近的一家青楼里。
女人当然很少上青楼,但任红衣是个例外。
任红衣的朋友虽然很多,可江湖实在太大。有些时候有空涨涨的寂寞涌上来,任红衣就会去青楼坐一坐。
青楼里的女子伊人解语,青楼里的女子心思剔透,青楼里的女子善于察言观色,只要有银子,不会说什么让你不痛快的话。
更重要的是,这些女孩子不会用菜板揍你。
接待任红衣的姑娘是这里的花魁,芳名唤作欧阳情。
这些天下来,任红衣脸上的青紫已经全都消下去,看上去依旧是那一副锋锐满满的张扬样子。她不但长的张扬,穿的张扬,连首饰也要戴的张扬。
她头发用一条鲜红的丝绸发带网起来,带子上还穿着十八块打磨圆润的金丝红翡珠子,隐在她一头乌黑的秀发里,在太阳下闪烁着炫目的光。
对于女人来说,这种美丽首饰的吸引力几乎是致命的,欧阳情笑着跟任红衣说话,但她的眼睛已经第三次飞到那发带上了。
任红衣淡笑不语。
过了一阵,欧阳情出去给任红衣泡茶,回来时双手却是空的,她笑吟吟的推推任红衣,声音娇软“任姑娘,我大姐想见见你呢。”
一家青楼,也不该有什么要提防的东西,任红衣很无谓的跟她上了楼。
一上楼,她便知道不后悔。
因为那间屋子里站着一个女人。
你见没见过天下最美的女人?
任红衣见过上官飞燕,那是一种能让天下男人都动心的美,谁见了都会道一声红颜祸水!
但现在她根本想不起上官飞燕来。
屋里站定的女人已经有十分的颜色,偏偏还有一双世间难寻的眼睛,就像是最柔静的两潭水波。
而她身上的气韵,更是上官飞燕远远无法比拟的。
那是时光打磨出的气质,那是岁月沉韵下的精华,那是一种超乎人想象的美丽姿态。
“我是公孙兰。”那女人轻轻扬起了唇角“别人叫我公孙大娘。”
她看着任红衣有些凝住的目光,嫣然一笑。
任红衣仿佛被这一笑惊醒,她伸出手,手指还发着颤。
没有去摸索袖袋,她直接把手伸到自己的发带上,那条浑身上下最漂亮,最值钱的东西就被她毫不犹豫的解下来。
公孙大娘又是一笑“我听说过,你很喜欢送人东西。那你现在是想把它送给我吗?”
任红衣看了看那发带,又看了一眼公孙大娘,轻轻摇了摇头。
在公孙大娘和欧阳情的注视下,那条千金难易的发带就被她顺利成章的抛出窗外!
窗子临水,池塘里压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在此时显得格外清晰。
公孙大娘并没有生气,她只是微笑着“你为什么把它扔了?”
任红衣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她终于把目光从公孙大娘的脸上收回来,就像是刚刚被惊醒的酣睡之人。
“配不上你,就不必留了。”任红衣这么说。
公孙大娘笑得很开心“可我听说,你找不到配上别人的东西时,总会去费心找的。”
任红衣又摇了摇头。
“你的美,是没有定性的美。我找不到一样没有定性的东西。”
公孙大娘笑的花枝乱颤“我虽然自认漂亮,但还远远达不到这种程度。我听说你最善于赏美,难道世间各色还没让你厌倦吗?看了我还需要这么惊讶吗?”
任红衣也笑了起来。
“大娘不懂的。看山仍是山,看水仍是水。真正懂美的人,万物无一处不美,万物无一处不畅快。万里江山,千古美人,任红衣从不曾片刻倦怠。”
“正是因为我懂美,所以万事万物只会越看越美。”
公孙大娘的两只眼睛好像已经完全化成了水,她捧起了身旁的酒坛递过去“你真会讨人喜欢。我想认你做个妹妹,你看好不好?”
任红衣大笑了起来。她接过公孙大娘的酒坛,拍开封泥就大口畅饮起来。任凭酒液打湿了衣服,也任凭烧刀子火辣辣的割了喉咙。
半斤的一个坛子,她饮尽好像只是片刻的事。
空坛子被她随手丢掉,任红衣抬袖抹了抹唇角,扬了扬她那锋一样的眉毛。
“大娘的这坛酒我喝了。至于姐姐妹妹之类……还是请罢了吧。”
公孙大娘那含着笑的脸上,终于出现了片刻的错愕。
“为什么?我不会对你不好。”
“无他,虽海角天涯,吾一人独往尓。”任红衣披散着头发,把那窗子开得更大,没有任何顾忌的翻身跳了下去。
“任红衣此生,不欲受任何束缚。大娘好意,实在是心领了!”
她清喝一声,人已经消失在窗户口。
不在乎披散的头发,不在乎打湿的衣服,也不在乎自己女人来说有些不工的举止。任红衣一蹬池塘旁装饰的大石,就这样没有任何顾忌的从这间青楼里琼了出去。
依旧是张扬的服饰,依旧是张扬的眉眼,依旧是张扬的笑声。
“今日得见一美,足矣!”
她驾马离去,头发在劲风中吹起,就像是魏晋时期的狂士。
屋子里,欧阳情好奇的看着公孙大娘。
“大姐,你怎么不拦住她?”
公孙兰只是轻轻笑了笑“她说我美,你怎么看?”
欧阳情不假思索道:“大姐自然是天姿国色。”
公孙兰道:“那你知不知道,世上还有一种美,美到让人不忍染指?”
欧阳情错愕道:“大姐,你是说……”
公孙兰道:“任红衣的性格,就是这种让人不忍摧折的美。”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我是更了文的……
但今天我突然发现JJ没把昨天的章节显示出来……
在此对于“我就不说话”姑娘致以崇高的敬意——你竟然能把这个作者自己都无法找到的十二章点开,实在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_(:з」∠)_
☆、第十四章 叶孤城
白云在天不可呼,白云在地不可孤。卷舒变灭了无意,粲粲不受纤尘污。
任红衣路过平南王府,看着这白衣男子从她眼前施施然走过,只觉得那气势冷若天山冰雪,寒如腊月霜花,一见之下的风华,摄的人魂魄都要失却了。
他也冷,却不是西门吹雪的冷。
那冷更像是天间的云朵,带着可望不可即的孤傲。
花满楼道:“这位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就在刚刚,叶孤城进入平南王府,花满楼却走出平南王府,两者擦肩而过,正如同冰天雪地和春暖花开的猛然交融。
“我知道。”任红衣点点头,声音中有种说不出的叹息“我去过白云城,我也见过这位叶城主。”
顿了顿,她复赞道:“天外来客,宛如谪仙。”
花满楼道:“城主确是当世难寻的人物。即使我双目已盲,也能想象出他的风采。”
任红衣笑了笑“只是可惜,我想给他的东西,现在还没有找到。”
花满楼略带探寻的侧头,“看”了任红衣一眼。发觉她并没有想继续说的意思,也就没有再问。
“不谈这些。花公子这是要去哪里?”任红衣拉家常一样的问了一句,话刚出口就有些要咬舌头。
——花公子?
怎么总让她想起“花姑娘”来?
花满楼并不知道任红衣心中的纠结,他声音温和的道:“正要去拜访江重威江大侠。”
任红衣一愣,突然想起那名震天下的一双铁掌,如今已经变成了瞎子。
生命是何其珍贵脆弱的东西,经不起一点点的磋磨。而身体上稍稍的残缺,就能让一个人由意气风发跌下云端。
曾经也是叱咤风云的人物,如今却只能成为谈资,被人同情。
她尝过那滋味儿。
“我同你一起去。”任红衣眨眼间就得出了这个结论“人都该是好好活着的,没有被同情,没有被怜悯,顶天立地,坦荡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