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是谁说的,做卧底的警察忌讳做梦,因为做梦说的都是真话。
做梦说的都是真话。
所以我听他小声嘟囔着“秋秋,秋秋”的时候,鼻子有些酸涩。
既然是喊秋秋,那说明,在梦里他不讨厌我吧。
“嗯……裴秋你个猪。”他翻个身,嘴里小声道。
“是,少爷最聪明。”我好笑,爬上床伸手揽住他,轻声哄道:“裴秋是猪,邱逸最聪明。”
“我喜欢……”
“嗯?”
“我喜欢猪。”
窗外的月光照进房里,窗帘的影子投在床边,我睁大眼睛看着他的侧脸,看了好一会儿,又听见他道:“变成裴秋的猪……”
这梦话啊,像是情话。
听得人心里直泛酸。
后面他还说了些和吃有关的东西,我一一记着,双手将他环得更紧,然后小心翼翼地将脸埋进他后背。
他身上的沐浴香同我的一样,他的衣服同我的是一对,就连他脖子上的项链……都是我的。
他是我的,是我的。
第九章
周六。
早餐是牛奶配面包片。
午餐是生煎小羊排配红酒。
晚餐是……
“晚餐想吃什么?”
海上的夜景漫在四周,周边的人们或在相拥,或在言谈,或在做些他们足够做的事。
邱逸倚在栏杆上回头朝我笑,右手执着的酒杯时不时晃荡着杯中的红酒。
我思索了几秒,伸手够到他附近的栏杆,整个人跟着倚在他身侧,轻声道:“我随少爷。”
他微微侧过脸,在我耳边轻轻一吻,随后低喃道:“谢谢。”
谢谢……谢谢何谈呢?
不过是放他出来一天罢了,他就要同我讲谢谢。
我心下除了甜蜜只剩愧疚,如果他此时此刻要推我下海我大概想为他鼓掌,说推的好。
我长久以来一直忽略去想‘我囚禁他’这件事,因为不止难看,还毁了他原有的人生。
那个将我当作小说家的朋友听我说起她以为的小说情节,总是称我做伟大的痴情人。
什么痴情,什么伟大,不过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的小人。
小人,拿别人的自由感动了自己的小人。
“秋秋,来,你尝一口。”邱逸不知什么时候将手环在了我的腰上,嘴边的笑容绽放的格外绚丽。
我听着他的话,顺着他的动作低头喝了一口他杯中的红酒,他便轻声笑笑,笑得脸红红的,然后低头吻我。
海风轻拂过耳边,夜空下的光芒落在他肩上。
我半眯着眼看他,他正闭着眼睛,睫毛微微打颤,像一把小扇子。
好一会儿他才放开我,然后像是醉酒般迷蒙着眼看我,痴痴笑道:“近猪者笨。”
“……”我睁着眼睛看他。
他轻哼一声,将酒杯放到一旁的桌上,别扭道:“我都变笨了。”
我挣扎了半天,还是决定真诚的同他道歉道:“…少爷,对不起,我把你变笨了。”
他听罢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笑嘻嘻的看着我,又凑上来吧唧了我一口,然后笑得趴在栏杆上,自言自语道:“这世上还真有这种傻子……神奇……”
很好笑吗?
我回想了下自己说的话,觉得很正常,没有好笑的地方,就是不知道这小少爷怎么会笑成这样。
真是让人疑惑。
“晚餐就吃叫‘裴秋’的猪好了。”他趴在栏杆上朝下看去,嘴里温柔的念叨着,“脖子好啃,手也好摸,笨笨的也不知道还嘴。”
我也将视线往下放,海水撞击起的波澜,一荡又一荡,反反复复。
漪澜四起,顺着夜风,温柔的像是落在发间的手。
周六,一个美好的夜晚。
我触碰着他的手,感知着他伏在我身上的动作,我从喉咙里发出唤他的声音。
两年零九个月,整整一千天。
我将他关在我的房子里,整整一千天。
一千个日夜,这是他第一次这么温柔的同我做/爱。
以前听书常听人说些爱而不得的故事,记忆最深的是一位王爷同他的暗卫,暗卫是个从小到大都冷冷清清的人,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每天躲在暗地里保护着自家的王爷,可是某天,王爷爱上了这位暗卫,宠着他,爱着他。没出一年,王爷又爱上了歌舞伎坊间最出落的琴师。暗卫依旧是暗卫,冷冷清清,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是心间多了样贪念,可是他不能,那是他无法控制的人,所以到死,他都茕茕一人。
初听时无法感同身受,到如今,才知道其中的无奈与求而不得。
若是生在古代,用古代那套文绉绉的词来形容,我怕是见了这人便丢了三魂七魄。
换个角度想,三魂七魄换来这悠长岁月。
大抵是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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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起的少爷有奶喝。
瞧见他眯着眼坐在甲板的椅子上晃着腿,我越发欢喜起来。
船上准备了牛奶和清酒,还有些西式早点,他昨晚同我做完那档子事便搂着我轻声说着明天要起早去抢奶。
大概是见我睁大着眼睛看他,他便好心的解释道:“你好傻,你不知道大家早上都只想喝奶不想喝酒的吗?”
嗯……?是少爷你自己喜欢吧?
他说完将头埋进我颈窝,轻轻笑起来,“不过秋秋的奶也好喝。”
“……”
为什么这孩子可以一本正经的说着让人脸红的话?
都,都不会害羞的吗?
说着他当真往下移,想要做些什么,笑得一脸荡漾,嘴上还没羞没躁的嚷嚷:“秋弟,你逸哥来了!”
“……”
算了,小孩子,可以理解。
他喝完了牛奶,拿餐巾随意擦了擦,也不管擦干净与否,笑眯眯的将嘴角的奶渍亲到我的嘴边,得瑟道:“你偷喝我牛奶了吧。”
……
天地见证,日月良心。
我认真的点点头,“嗯。”
恨不得他再强迫我偷喝一口。
他见我认了帐反而不知道说什么好,半晌撇撇嘴,哼唧出一声:“你怎么这么……”
“嗯?”我凝视着他,视线余光飘在海面。
昨天是周六,重嗣开演唱会的日子,他陪我在海上玩了一天,没再提过重嗣。
不免让我更喜欢他一些。
在昨天以前,我还只当他那天早上同我讲的话是为了哄我开心,当然,这个逗我开心是指逗我他很开心。
谁想,他竟真不再提重嗣一句,就好像真的重新爱上我了一般。
……这么说好像对他不尊重?
但是我确实这么想。
总归,他是无法得知我如何想,也就无所谓罢。
在海上又待到了中午,他情绪一直很兴奋,一天加一上午比前两年笑得还要多,不知是我的幸事还是我的哀事,不过,也算是好事,晚上给他做红酒烹牛肉好了。
中午从海边回去,刚到公路旁他就往公交站台奔,然后抢到第一个上车。
我上车的时候,他正坐在公交最后一排靠窗的座椅上目不转睛的盯着窗外看,直到公交启动,他才偏过头来,然后越过人群看到我,见我一直盯着他看,他便笑着朝我招呼道:“这里。”
已经没有座位了,我走到他座位旁,离他更近一些。
他好像也意识到什么,有些不好意思地朝我笑:“刚刚……有点激动,第一次坐这个呢。”
“嗯。”他看起来很开心,嘴边微微弯起一角。
只是眼底还残留着看向窗外的落寞。
“藏得不够深啊小少爷,我一看就看出来了。”想这么打趣他一句,但想想罪魁祸首是自己,又默默偃旗息鼓。
他这么努力的掩饰落寞,反过来想,其实我应该开心的。
毕竟只要往好了想,他是为了让我开心才去掩饰,这就证明了他对我有感情。
往坏了想?
我才不想。
从公交上下来,他走在我身侧,四处打量个不停。
他看街边的小贩,我看他。
他看天上的色彩,我看他。
他看脚下的道路,我看他。
他看我,我偏过头去用余光看他。
他光明正大的看,我小心翼翼的看。
走到楼下超市的时候他突然说想进去看看,我瞥了眼超市里的人流,犹豫了几秒,再抬眼看着他期待的眼神,顿时点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