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清欢轻舒一口气,对陆长缨也不是不心动。但她还是有理智的,心动归心动,可牵扯到结婚,还是要慎重考虑。
……
或许是自己拒绝了陆长缨,对方觉得有点没面子,第二天就请了假,说是有事要去办。廖清欢也没问对方,只是在埋头做自己的事,顺便骂骂学做菜的刘红星,日子倒是过得还挺欢乐的。
这天她忙着指点刘红星做菜呢,郑楚华在饭点之前过来了,还把人叫道后院角落里,悄悄的说起了话。
“祖奶奶,我外公说您做的醋姜非常好吃,近两年上面几位领导人胃口都不大好,我外公也是废了很大的心思做吃食。他把您做的醋姜带回去,原本是打算自己留着吃的,结果有一日吃饭的时候,其中一位领导看见那盘子醋姜,尝了口之后胃口大开,之后几位领导人吃饭都备上了那醋姜。外公说他做不出您做的味道,希望您能再做个几坛子,其他想做的菜都可以做。哦,其中有几位嗜好吃辣,味道上您可以再做辣一些。”
廖清欢一听是这个意思,那怎么可能不答应。
“行啊,那中午忙完了我就开始做,就是有些食材不全。”
“
没事,这事我可以走专门通道,您做完了,就有专门的人来接,再送到京城去。
这是不那么简单,是领导人吃的。要做什么,肯定是全都备齐的。
廖清欢也不意外,转头拿了张纸和笔过来,坐在垫在厚垫子的石凳子上,给郑楚华写了起来。
“能做的可多了,醋芹也可以做,咬起来清脆还泛着酸水,切碎了炒肉沫吃,非常下饭。还有豆豉,加上一点泡椒炒肉,也香得不得了。另外再做一坛子酱萝卜干和坛子肉,那主席不是湘城人吗?做坛子肉还有辣鱼块肯定喜欢吃。差不多就这些食材,你赶紧让人送过来,我好着手去做。”
她把纸塞给郑楚华,这些腌制都还需要一点时间呢,早做了人也能早点吃上。
郑楚华马不停蹄的就要走,廖清欢又把他给拦住了,塞给他两个熏肉大饼,拿油纸包着的。
“你这样跑去做事,午饭都没得吃,吃两个饼垫垫肚子,弄完了再过来,厨房里给你留着菜。”
这可是大徒弟的外孙,她得好好看着点。
郑楚华看着那油纸包着的饼子,又看看廖清欢关切的眼神,抿唇一笑,之前矜贵小公子的形象没了,笑起来乖巧可爱。
他拿着熏肉大饼出门,开车等着的张兴国等他一上车就启动了。
“你坐后面干啥?”
张兴国透过后视镜看后面,以前都是坐副驾驶的,怎么这会还坐到后座去了。
“不干嘛!”
郑楚华转着手里的油纸包。
“还真没想到,那几位大领导居然喜欢吃祖奶奶做的醋姜,你还别说,一听到这消息,我都惊了。”
谁能想啊这是,一般人可没这个机会给大领导们做这些。
尤其是近几年,上面风声变化大,再加上几位领导年纪都大了,身体都不怎么好。身边医生要经常跟着的,吃食上会越发的注意。
一坛子醋姜能让他们胃口大开,多吃一点都是好的。
所以外公那边才赶紧打电话过来,让祖奶奶这多做一些。
说着说着,张兴国问到了一股香味,他嗅了嗅鼻子,“什么味?”
郑楚华慢悠悠的咬下一口烙制的大饼,这表面一层烙的金黄,咬下去皮是一层层分离的,就像是酥皮一样,只是没酥皮那么容易化,却也非常的软。
包在里面的肉颜色暗红,看起来油汪汪的,吃起来一点都不腻。因为是熏猪肉做的,所以那烟熏味非常的浓郁。直接这样一个烙饼,空口直接吃,又香又饱肚。
他吃得香甜,前面的张兴国可气死了。他就说郑楚华怎么坐后面呢,感情是怕他抢饼子吃,特意坐在后面的,精怪精怪的真讨厌。
廖清欢这边把郑楚华送走,就去后厨把自己做的菜盛起来。
中午除了做熏肉大饼之外,她还做雪菜冬笋炒肉丝,这菜海城人爱吃得很,冬笋脆爽,雪菜和肉丝都下饭,基本做这个菜,饭桶里蒸的饭都不担心有剩下的,只担心不够吃。
把菜盛起来交给帮厨的人,廖清欢自己拿了个熏肉大饼慢慢的吃着,准备去房间稍微休息一下。结果刚走出门,就看到陆长缨提着大包小袋的从外面进来。
“你这是?”
廖清欢疑惑的看着他。
陆长缨提着袋子到她房门口,“进房间说。”
廖清欢将门打开,陆长缨又提着袋子走进去,然后直接放在地上,将袋子打开。
她探头一看,“你哪弄来这么多衣服?”
“托人从广城那边带回来的,你不是喜欢穿漂亮衣服吗?这些都给你。你上次说的那些话我明白,是我太急躁了,没考虑过你的感受,你不想结婚没关系,确实是太着急了。不过我可以等你,反正咱们俩现在都年轻,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你的想法变了,我的想法也变了。只请你相信我,我会拼尽全力对你好的。”
陆长缨站起来,有些局促的说道。
跑去给廖清欢找漂亮衣服的想法非常突然,但他总觉得自己要做些什么,对方爱漂亮,现在只能穿着普通褂子肯定难受,那他就去买衣服回来给他。他也想了很多,自己确实太突然了,大概是那天俩人聊着气氛不错,他突如其来的就说了那些话。
廖清欢眨巴眨巴眼睛,看着那些衣服,又看看面前局促的男人。
“那什么,你能弄来这么多成品衣服,为什么还让我给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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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陆长缨看着廖清欢清澈的眸子, 一时语塞,过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因为我个子比较高,量了身形再做的衣服会更合身, 所以……你看看这些衣服,怎么样,喜欢不喜欢。”
廖清欢有些怀疑, 又觉得陆长缨说得挺对得,他个子高, 人壮实, 像狗熊一样,可能衣服真的不好买。
市面上本来能买的衣服就少,买到合身的就更少了。
她蹲下身去看袋子里那些衣服,来到这边后, 她从大家身上看到最多的颜色,就是蓝色灰色和黑色, 大家的眼光仿佛高度一致了般,对衣服颜色不挑剔了。
城里人穿蓝色多, 因为大多数城里人都有一个工人的身份,蓝色衣服就是工作服。农村穿黑色的多, 因为需要下地干活,黑色耐脏一些。灰色则是一些干部喜欢穿的, 看起来比较严肃正经。
在原主的记忆中, 年轻人最想要的是穿军便服,都觉得穿上那绿色的衣服非常的精神, 因为这个年代的人对军人都很追捧。
少有能看到穿亮一点颜色的,其实也不是没有,总有些爱漂亮的小姑娘在脖子上系一条丝巾, 或者是在衣服上绣一朵花。她也看过穿红黑格子长裙的,外面穿着呢子大衣,看起来也很时髦。
只是这样的少,穿太好看了,旁人就会指指点点,说人家是□□。
陆长缨送过来的这几袋子衣服都是颜色鲜亮的,实际上也不算是她喜欢的那种,只是看到这么多鲜亮的颜色,难免还是高兴的。
“说是广城那边的新款,那边已经有不少女人会穿这种衣服。”
陆长缨见她眼睛亮亮的,也挺高兴。他去黑市的时候碰到过不少人,也接触到一些心思比较灵活,就是二道贩子。
这年月虽然抓得紧,可需求还是要的。这种人专门游走在边缘,赚钱是担着很大的风险,可为了生活,也没别的办法。
能弄到这些衣服还是人家说这两年风气稍微松了点,不然这些衣服也不敢弄到这边来。
陆长缨手里有票有钱,挑了好些廖清欢可能会喜欢的衣服。
廖清欢拿起一条鹅黄色羊毛的连衣裙,颜色太漂亮了,可惜她现在这个身材穿这种裙子会让人笑掉大牙。
不过这裙子倒是可以给林香香或者是李淑华来穿,她们俩身材匀称,脸又嫩,穿这个绝对是非常漂亮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