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吻上去,唠唠叨叨的,烦死了。
过了一会,宋嘉暮松开她,她呼吸软软的,贴在耳边,叫人心神荡漾。
“听我说嘛,陈世捷他只是我的好兄弟。我一直想和你解释的,当年在墓园的时候,他父亲去世了,我只是安慰他而已,就像好多年前安慰你那样。”
宋嘉暮眸色一沉:“可是他喜欢你。”
“我知道啊。”小丫头笑的欢,像个傻子似的,“我装傻啊,这样我们就可以一直做好兄弟。”
看着程此时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宋嘉暮心神一动,原来她心里都明白。
“明月,跟我说说,你为什么那么珍惜和他的友情?”
“不只是他,小晗,冬冬,百惠,还有江鸣,还有春夏秋冬都是我很重要的朋友。”她掰着手指,嘴里念念有词,“他们都是很好很好的朋友,我遇到危险或者困难的时候,他们都帮过我,这叫……过命的交情。”
小丫头片子,江湖气还挺重。
“那,宋嘉暮呢?”
“他啊……跟他们不太一样。”
他眸光一闪,“怎么不一样?”
“他算不上兄弟。”
没良心的。
宋嘉暮赌气,将她放在沙发上不管了,打算自己去洗个澡冷静冷静。
洗到一半,他实在想不明白,也想知道他在程此时心里算什么。擦干身子,裹上浴巾出来后,就看到沙发上的程此时已经睡过去了,她蜷着身子,小小的一团,看着怪叫人心疼的。
他走过去,如待至宝般将她抱回卧室。
因为喝了酒,程此时睡得浅,宋嘉暮看着她,蛊惑般小声问道:“那,宋嘉暮对你而言是什么?”
话问出口的时候,他想到了很多种答案,青梅竹马,朋友,或者家人,谁知道她的答案是:冤家。
多年后他才解读懂了冤家的意思,就是明明画风,气场,三观以及生活领域等方方面面都不在一个频道,彼此折磨了很久,最后却发现根本离不开对方。
也罢,离不开他这一点,已经很让他满意了。
第二天程此时醒来后,宋嘉暮不在家。
他去找了陈世捷。
咖啡厅里,两个人相对而坐。想比起宋嘉暮的沉稳大气,陈世捷显得桀骜不驯许多,不管是从衣着还是气场来看。
大抵是因为生活环境的不同,他混迹于酒吧那些鱼龙混杂的场所,本身就沾着些洒脱气。
“你喜欢她,对吧?”
“是。”
“你倒也坦诚。”
“为何不?”
宋嘉暮看着陈世捷片刻,他神色轻缓了些,不再那么充满锋芒,倒是陈世捷,还是一副倨傲的样子。
“我想跟你平心静气的谈谈,关于程此时。”
“可以谈,但你要让我放弃喜欢她,不可能。”
“那就聊聊,你喜欢她什么?”
陈世捷被问愣住了,他思虑许久,才发现一时竟找不出喜欢她的点,他反问道:“那你喜欢她什么?”
宋嘉暮垂眸片刻,摇了摇头。
认识一个人太久太久了,就像喜欢家人那样,问不出缘由。想不出她哪一个瞬间给了自己怦然心动的感觉,但是只要这个人站在面前,不管她哭还是笑,只要是她,就觉得欢喜异常。
陈世捷对她是这种感觉,宋嘉暮也是。
“宋嘉暮,我可不承认是我输了。你知道的,你离开那几年我一直陪着她,如果我开口,可能现在我们的身份会调换。”
宋嘉暮抿着唇,看不出喜怒。
“你没说,她心里知道你喜欢她,可你们维持着朋友关系,这很说明问题。”
两个人相视而笑。
“明天我们婚礼,就在军区大院,来不来看你。”宋嘉暮拿出大红色的请帖,那封面烫金的字体在灯光下晃眼。
军区大院早就被拆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人工草坪,政府在那里兴建了一处老年活动中心。
小时候和她一起在那里长大,暮年若能与她坐在摇椅上一起看太阳落下,也算是有始有终,不枉此生。
迟来的婚礼
婚礼的那天,宋嘉暮起了个大早,以至于程此时起床后又双叒叕没见到人。想着他可能是公司有事忙,于是她自己热了早餐,悠哉地刷着手机。
忽然收到林秋晗发消息说要来找她,这可是几年来头一遭啊,程此时想着一会她来了,一定好好数落一番。
林秋晗是提着两大包东西进来的,程此时看到此番光景,全然忘记了要数落她的事情。
“这是什么?”
“婚纱”
“你要结婚?”
“我结个屁,是你,快换上,来不及了”
程此时蒙圈了,嘴巴张的老大,眼睛也瞪得圆溜溜的。
“林秋晗,你还是不是朋友?我早结婚了你不知道?又结哪门子婚啊?”
林秋晗平复了喘息之后,这才说道:“你这傻丫头,当然是你和宋嘉暮的婚礼了,就在军区大院那块,原本已经被改成老年活动中心了,他矫情,非得在那办,租了场地,我们来来去去已经忙了一个星期了。他说要给你一个惊喜,不让告诉你,可憋死我了。”
“哈?”
“哈什么哈?快去换衣服,耽误了吉时我可罪过大了。”
程此时糊里糊涂的就被推进门换上了衣服,随后林秋晗拿出化妆包,掏出了各种化妆刷和工具,她志在必得的笑着,“今天给你撸个惊艳四座宇宙最美爆炸无敌新娘妆!”
“就这个名字,我听完瞬间不想让你碰我脸。”
“放心吧,咱手艺好着呢!”
虽然名字取得吓人,但是在林秋晗一番操作后,程此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倒真有几分新娘的感觉了。
“话说你怎么这么急啊?”
“别提了,我今天有个案子推不掉,刚结束就来了。”
程此时这会才想起来要数落她的事情,她故作委屈道:“我们大律师这么忙,都没空和我这老朋友叙旧。”
“哎呀!”林秋晗做作的在程此时脸上亲了一下,“亲爱的,咱是什么关系啊,小时候都穿一条裤衩,那是叙不叙旧能影响的?”
“原谅你了!”程此时被逗笑,嫌弃地擦了擦脸,“对了,我都结婚了,你怎么样,有没有喜欢的人啊?”
“害,我没空找。”
“我就不信你接触了那么多人就没一个喜欢的?”
“不是离婚官司就是那些财阀们的合同问题,哪认识什么合适的啊。别聊我了,快准备好,一会车就来接了。”
程此时看准备的差不多了,慢条斯理的起身,随口问了句:“是谁来接啊?”
“百倾之。”
“哦~帅哥耶,不错。”
“就他?”林秋晗不屑道,百倾之长得倒是有几分姿色,想来平时一定用了不少护肤品,才把脸皮保养的那么厚。
“怎么了?我觉得他还挺帅的,刚开始见到他的时候,我还有一点点喜欢他呢。”
“那就是个披着羊皮的狼。”
“有故事啊?”程此时闻到了八卦的味道。
“你快收起你那副狐狸样吧,今天你是新娘,要开开心心的,仪态什么的,也都注意着点。”
一路上程此时可没少算计,她一会瞧瞧林秋晗,一会瞧瞧百倾之,美女律师和商界大佬,磕到了。
而且那两个人的互动,分明就是不对劲。
她得好好撮合一下,肥水不流外人田嘛,她得不到的帅哥,闺蜜得到也一样。
车子很快开到了军区大院,这里完全变了样子,甚至周遭的建筑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程此时家里离这不远,但是这几年忙忙碌碌,也就没再来过。如今再看时,童年奔跑玩闹的场景就一股脑的涌出来了。
草坪上铺着红色地毯,直通到程此时脚边,顺着红毯望去,一路都是桃花绕成的花环,像一道道门一样,花环尽头是高台,宋嘉暮站在台下,一身白色西服,就像童话里的白马王子。
程有明站在程此时身边,他也梳了一个精神抖擞的大背头,穿着黑色的西服,看着女儿,满脸都是欣慰。
“爸,你今天真帅!”
“那当然!”
从花环下走过,一阵阵蜜桃香钻进鼻息,就像小时候站在大院门口那颗桃树下闻到的桃子香气。
程有明将女儿的手交付在宋嘉暮手中,便是将他养到大的女儿,她的任性,她的温柔,她的喜悲都一并交付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