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双标(34)

作者:阮玉承乡 阅读记录 TXT下载

宋嘉暮也因此性格大变,以前的他每天加班到深夜,就差没把家搬到公司了,结婚之后每天定时回家不说,脸色一天比一天好,甚至在公司里和颜悦色,对每个人都笑脸相对。

有人说宋嘉暮变化这么大是因为公司肉眼可见的有了起色,百倾之对此笑而不语。

把心心念念的姑娘捞回家,爱□□业双丰收,宋嘉暮只怕做梦都会笑醒,笑醒后看到睡在枕边的心爱的姑娘,再笑着入梦,简直人生巅峰。

不过玩归玩,闹归闹,正经做游戏修bug的时候宋嘉暮绝对会和公司的员工共进退,游戏公测的那段时间,公司的员工基本上都是自愿加班到深夜,眼看着大家辛苦这么久的劳动成果就要公之于众,谁也不想这个节骨眼上出岔子。

平日里看宋嘉暮在微博偶尔晒晒和程此时的生活照,秀秀恩爱。两个人在外人眼里就是郎情妾意,爱情的代言人。但这几天大家都不曾见过传说中的老板娘来体恤丈夫,不说送送饭,就是来看他一眼都不曾。

有几个宋嘉暮看重的员工八卦道:“嘉暮哥,嫂子怎么不来看你啊?怎么,你怕我们看她?”

宋嘉暮淡然一笑,“你们嫂子身体不适,我让她在家休息呢。”

接着就是一阵暧昧的起哄,“嘉暮哥对嫂子真的太宠了吧,酸了酸了”

宋嘉暮的心却沉到谷底。

是啊,他真的很宠程此时,可是她在外面和在家根本就是两个样子。

她总防着他,冷淡他,从来不会掏心窝子对他好,那些被称为模范夫妻的街拍照,都是逢场作戏而已,程此时的那颗心,就像捂不热似的。

凌晨一点,整个城市似乎终于沉寂下来,除了偶尔马路上发出的跑车轰鸣声和窗外的一片霓虹灯之外,就只剩下烁骋游戏公司的灯还在亮着,宋嘉暮遣人买来了热果茶和夜宵,给大家提提神。

正在这时,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也不知道是心里隐隐有期待还是预感,宋嘉暮第一眼就看到她了。

她穿着白色的裙子,手里提着一个很大的塑料袋,里面用小盒子装了很多东西,别人认不出来,宋嘉暮一眼就看得出,那是程此时最爱吃,也最拿手的蜜桃派。

她脸上含着笑意走过来的那一刻,宋嘉暮只想不顾一切将她抱在怀里,他许久没有这般心里软化的感觉,也许久没有体会过被人在意的感觉,何况对方还是程此时。他只觉得像吃了兴奋剂一般,所有烦恼和阴郁一扫而空,剩下的只有满心欢喜,像烟花一样在心里噼里啪啦的炸开。

不知是谁忽然喊了一声嫂子,随后所有人都附和着喊。此刻他眼里只装得下他的姑娘,那原本白皙的脸蛋被害羞铺上了粉,像蜜桃一样香软。

“嘉暮,我来看你啦。”程此时忍者羞意,将袋子放在一边,伸手挽上宋嘉暮的胳膊,宋嘉暮对这套很受用,尽管他心里知道她是在做戏,但他就是喜欢。

他笑开了眉眼,轻轻地摸了摸程此时的头发,像对待什么稀世珍宝一般小心。

传闻都说宋嘉暮是个宠妻狂魔,在外一张冷冰冰的厌世脸,在自己的妻子面前温柔地不像话,百闻不如一见,大家今天算是见识了。

“切,恋爱的酸臭味。”百倾之揣着兜,将一块蛋糕放进口中。

“百总是羡慕嫉妒恨吧哈哈哈哈”不知是谁起哄,大家成功把注意力挪到了百倾之身上。

“听说百总找代理律师给他介绍女朋友呢哈哈”

“是啊,百总您还担心没女朋友吗?”

见大家忽然都开始针对自己,百倾之看向宋嘉暮,他根本不打算帮忙,那双眼睛都快粘在程此时脸上了。百倾之只好话锋一转,指着桌上的袋子,“那是什么?是嫂子给我们带的夜宵吗?”

程此时笑着道:“是的,我自己做的,替宋嘉暮犒劳员工”

“嫂子真好”

“谢谢嫂子”

大家争先恐后的去分那些吃的,原本加班已经很辛苦了,好不容易等来资本主义的回馈,他们可得吃回本才行。

宋嘉暮趁乱把程此时拉到办公室,他关上门之后,喧闹声被彻底隔绝。

“怎么想到来公司?”

他搂着她的腰,亲昵的压低声音问道,声音里是难掩的欣喜。

“在其位,谋其事,帮你解决困难啊,既然签了协议,我总不能白吃白喝吧”

程此时不动声色的挣开他的亲近,走到了窗边。

宋嘉暮最烦听到协议两个字,偏偏程此时每天都要提示他一遍,原本以为只要自己对她好,她总会感受到的,可是现在看来,程此时的心根本就是石头做的,不会热,甚至不会为他动一次。

他走到她身后,轻轻抱住她,均匀的呼吸。

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窗外繁华的景象,没有白天那么热闹,甚至忽然安静下来,倒显得有些落寞了。

他低沉的声音响起,“程此时,你看一看我,你回头看一看我好不好?”

程此时视线四处飘忽,宋嘉暮的心思她何尝看不出来,她总暗示自己这只是协议,是一场交易,时候到了自然就会散了,不管他对自己有多好,用利益来交换和衡量的情感,卑微又廉价,她不愿意将自己陷在里面,最后无法自拔。

“你抱着我,我怎么看你?”程此时装作不懂。

忽然后脖颈上传来温热,他的双唇贴在了上面,他在吻她!

程此时身子一僵,她不会动了,甚至说不出话来,肌肤相触的那个地方像是被封住了穴位一般,她大脑一片空白。

“宋嘉暮,你放开我”

“我不放”他孩子气地将怀中的女人抱紧了些,“程此时,你喜欢我一下,好不好?”

这是程此时不知道第多少次听到他用这种语气跟她说话了,他的卑微显得深情极了,程此时心一软,脑子也不受控制。

或许,她可以考虑一下,用女性的感性去思考问题,思考爱情。

这么想着,她迟疑地点了点头。

宋嘉暮怔住了。

“程此时,你当真?你再点一次头,你再点一次头?你愿意喜欢我了?真的吗?”他语无伦次的问着她,晶亮的眼睛里仿佛只装得下她一个人,孩子气的笑着。

程此时从包里拿出一颗糖塞到宋嘉暮口中。

“你真像个一颗糖就能哄好的小孩。”

月色里,他深深将她抱在怀中。

“是,一颗糖,就能哄好。”

残疾的他

自从程此时答应会试着喜欢宋嘉暮之后,宋嘉暮每天像是有用不完的精力一样,他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去到程此时的房间看看她安静的样子,然后再轻手轻脚的走到厨房,热牛奶,烤面包,拌沙拉,煎鸡蛋。

程此时算不上瘦,但也不胖,身材是刚刚好的。但因为贪吃,体重忽上忽下,所以她总嚷嚷着减肥。宋嘉暮怕她因为减肥照顾不好身体,于是每天都会给程此时做丰盛的早餐,养好小媳妇的胃,让她健健康康的。

吃过自己的早餐之后,宋嘉暮通常会定一个闹钟放在程此时床头,然后开车去上班。

在上班路上想到被闹钟吵醒后炸毛的程此时,他会忍不住笑出声。

但是工作和家庭他分得很清楚,因为失去过最重要的家人,所以他把和程此时这段婚姻看的比什么都重要。用现实主义的角度考虑问题,婚姻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他之所以能悠闲的为贪睡的妻子做早餐并贴心的照顾到她的口味,都是因为家里有钱,不用操心下一顿吃什么,以及怎么赚钱的问题。

程此时答应喜欢他之后,他们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大的改变,无非是她不会再将协议二字挂在嘴边,其实宋嘉暮心里知道,说喜欢就喜欢,哪那么轻易就做到?

程此时每天会定时被闹钟催命一般刺耳的声音吵醒。

功过相抵,拌好的沙拉和煎蛋能让她轻易就原谅恶作剧的操作者宋嘉暮。

在家里待了这么久,被宋嘉暮当蛀虫一般养了这么多天,她的摄影技巧也娴熟了不少,毕竟借来的书本不是放着当摆设的,她已经翻来覆去不知道看了多少遍。

正好许久没见的林子慎和百惠约她出去玩,这可是出门摄影的大好机会。而且毕业后就很久没见过这两个人了,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就当是老朋友聚一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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