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认为他和程此时来日方长。
好久不见
宋嘉暮走后程此时的生活重新归于平静。村子里每天都会发生各种争执和吵闹,有时候程此时他们作为外人去主持公道,虽然在这个村子里,他们是读过书的,见多识广,解决问题时条理清晰,但是毕竟年轻,在一些人生阅历上,村里的人却可以当他们的老师。
在这里她学到了不少东西。农村人骨子里是淳朴的,没有被繁华热闹的都市浸染的心是干净的。他们不会追名逐利,但会因为一些小利小惠而争吵不休,这是格局问题,也是生活使然。
程此时想到自己,小时候她对宋嘉暮的嘲讽心存记恨,现在想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讨厌宋嘉暮这种观念像是刻在骨子里的,早就默认了。
宋嘉暮的忽然告白就像是连绵阴雨的南方,忽然出了太阳一般,让她措不及防。
义务支教即将结束,程此时在万桃村度过了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新年。那一天,一向日落时分就沉寂下来的村子,第一次热闹到月上三竿都没散。村委会院子里拼了好几张桌子,村里家家户户都做了丰盛的饭菜摆在席面上,也开封了在地窖里酿了好几年的桃花酒,酒坛一打开,芳香四溢,村里每一个角落都闻得到这种醉人的香气,如同身在桃花盛开的园子里。
宋嘉暮和百倾之作为客人被请过来品酒,这是万桃村村民的另一个特点,懂得感恩,懂得分享。
再见到宋嘉暮时,他穿着崭新的西装,发型和着装一丝不苟,黑色的皮鞋在村委会大灯的照耀下亮的晃眼,他从黑色轿车上下来,整个人和这座村子格格不入,此刻的他与先前在桃园里采摘的宋嘉暮判若两人。
他似乎没特意寻找程此时,而是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和村长以及村干部攀谈起来,全程没看程此时一眼。
程此时想到他来送桃汁那天离开时淡漠的眼神,只好低头吃饭,一言不发。
宋嘉暮冷着脸喝下杯中的酒,然后认同似的点了点头,他在生意场一向如此,别人永远揣测不出他在想什么,也是因为捉摸不定,他才能圆滑处世,不会轻易被人算计,更不会让人一眼看出他在算计别人。
一直到散场离开,他都不曾抬头看程此时一眼。
黑色轿车的车灯在山路里弯弯绕绕许久,最终消失在夜幕里。程此时醉倒在桌上之前,嘴里吐出“荒唐”二字。
宋嘉暮,他为她做幼稚讨好的事,像个小孩一样天真的跟自己表达喜欢,现在竟然绝情到装作陌生人一般,这不是荒唐是什么?
大年初一,程此时他们要坐上大巴车离开,孩子们起了大早,一个个捧着自己的小礼物来送老师。被冻得通红的小脸,用稚嫩的声音叫着老师,嘴巴里哈出的热气,以及那一双双如山泉般纯净的眼睛,这些画面就像沙子吹进了眼睛一样,程此时眼里含着泪。
孩子们争先恐后的递过来纸张,有的孩子用不纯熟的画技画了老师,有的用歪七扭八的字写着对老师的感谢和喜欢。有的孩子捏了一些泥娃娃。程此时觉得这些礼物是她收过最感动的礼物。
孩子们追着大巴车走了好久,一个个冻得哆哆嗦嗦的,最终还是村长将他们拦住。
每一年他们都满心期待的迎来新的老师,然后再依依不舍的送她们离开。他们知道,那些大城市来的,长得白白净净的老师们,他们虽然总是夸万桃村的桃园是桃花源记中的桃园,但不会因此留下。
孩子们回到教室后才看到黑板换了新的,新的文具和零食,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每个人的桌子上,程此时还在每张课桌上留下她写给每个孩子不同的祝福。
回到家之后,程此时还是按照惯例打算吃完饭睡个自然醒,接到百惠的电话是她意料之外的事情,她说遇到了麻烦。
程此时二话没说就去了,毕竟她仗义嘛。
依旧是百惠以前得罪过的人,这一次她们找来的不是街上的痞子流氓,而是纹着花臂的社会人,程此时心里发怵,但是输人不输阵,她面上没表现出来。
程此时试图跟他们谈判,但那些人显然听不进,扬言要废了百惠一条胳膊,否则不会罢休。那几个人胸前的肌肉块比女生还大,寻常的男孩子都不一定能打过他们,更别说她和百惠两个姑娘了。程此时没办法,拉起百惠的胳膊就没命的跑,因为知道他们的目标是百惠,所以她没敢放开百惠,两个人一起总比留她一个要好。
在宁阳县从小长到大的程此时对这里熟的不能再熟,这会儿因为心里紧张,只顾得上闷头跑,却不知不觉把自己陷到了死胡同里,眼看着那几个壮汉越靠越近,她将百惠护在身后,小心地盘算着要怎么跑。
“小丫头片子,还挺能跑”那个纹着花臂的光头提着棍子,朝着旁边啐了一口。
“大哥们,你们也是道上混的,忍心欺负我们两个弱女子吗?”
那光头大笑几声,“我欺负的是她,不是你。”他扬起下巴指了指百惠,“跟你没关系,你最好闪开,免得误伤”
程此时将百惠护得更紧,她赔笑道:“没办法,咱做人就讲个义气。我看你们也是性情中人,何必为难我们两个姑娘呢,你今天放了我们,就当交个朋友了,行吗?”
那光头目光闪躲几下,随后又重新摆出一副凶相,对身后的人吩咐道:“别跟她们废话,给我把那丫头抢过来带走”
几个人一拥而上,程此时见商谈失败,放开百惠,眼神示意她尽可能找机会跑。她还没出手,只见那几个人身后冲出两个人,一番打斗之后,几个壮汉被打翻在地。
程此时这才看到,是宋嘉暮和百倾之。
宋嘉暮他穿着白衬衫,方才因为打架,胸前的扣子被挣掉了几颗,有种莫名的性感。
那个光头提起手中的棍子,趁其不备在宋嘉暮的脑门上敲了下去,程此时看到后大喊了一声,宋嘉暮很快反应过来,但是没能挡住,那一棍子精准地敲在他的脑门上,虽然力道不重,但是还是有血顺着他的额头流了下来,随后他的嘴角也流出了鲜血。
那几个人痛苦的翻起身,屁滚尿流的溜走了。程此时赶紧跑过去扶宋嘉暮,他随即倒在她怀里。
“程此时,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几个人将宋嘉暮送到医院,虽然没什么大问题,但是医生说为了防止脑震荡,还是得留院观察几天。那几天程此时忙前忙后,给他送饭,给他削苹果,帮他叫医生,甚至还要帮他擦脸擦手。有时候她做烦了,就把毛巾扔在一边,“宋嘉暮,你请护工都没我照顾的这么全面,记得付给我工钱。”
宋嘉暮脸色慢慢恢复好,嘴唇上有了血色,“那我以身相许吧?我可是上市公司的总裁,身价可是请护工的钱的几百万倍”
“上市公司……总……总裁?”
“是啊,不然你以为我这么多年在做什么?”
程此时还真的认真考虑了起来,嘴里念叨着,“以身相许的话,倒也不是不行”
宋嘉暮闻言挑眉。
“可是那到底还是你自己的钱,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人都是你的,我的钱自然也是你的钱咯”
程此时翻了个白眼,宋嘉暮这是套路她呢。
“看来是脑子被敲坏了,”随后她靠近宋嘉暮,在离他耳朵几厘米的地方笑着说,“要不,待会去给你再挂个精神科?”
心爱之人就在眼前,她细腻的皮肤在面前放大,粉扑扑的小脸蛋像水蜜桃似的,让人看着想咬一口,他呼吸加重,喉结上下滚动,属于程此时的香味萦绕在周围,他像中了蛊一般,对着那白皙的脸蛋,轻轻地咬了一口。
跟想象中一样甜。
程此时惊慌失措,心跳到嗓子眼,她气愤的擦掉脸上残留的口水。
“你神经病啊?”
宋嘉暮倒是得逞的笑,他将胳膊枕在后脑勺,满意的看着这只惊慌失措的兔子。
“你要是愿意再给我咬一口,别说去挂精神科,我什么都听你的”说完还意犹未尽的伸出舌头舔了舔上嘴唇。
“你好油腻宋嘉暮”
“……”程此时,你也就仗着我喜欢你。他宋嘉暮虽然不说是人见人爱,但是也从来没有一个人说过他油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