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29)

“依你的意思,莫邪剑岂不就是一块高高在上的废铁?”

“就是这样。”

“可你知不知道,这块废铁却使铸剑匠人蹉跎毕生,使一代皇朝走向覆亡。”

柳红枫没有说完后面的话——这块废铁的另一头还系着他的性命,他的遗恨,他从过去裹挟的沉垢,他向将来假借的希冀。他的……几乎是他的一切。

钟鼓馔玉不足贵,可世间又有几人能摆脱外物的囚困。

驭剑之人若离了剑,还剩下什么。

段长涯迟迟不语,令柳红枫不禁反省自己的话是否说得太重,吓到了这位不经人事的天真公子。

他刚想摆出嬉皮笑脸,却被段长涯按住肩膀。

出乎他的预料,段长涯的神色一片平静,缓声道:“前尘终究不过是前尘,莫邪剑一定会有个好归宿。”

“瀛洲岛的祸乱蔓延至此,你仍相信莫邪剑能平安无事?”

“祸乱会结束的。”段长涯道,“武林绝不会便宜了小人,更不会辜负了英雄。”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依旧平静,一双澄澈的眸底闪着熠熠的光。

柳红枫勾起嘴角道:“好啊,若是武林大会能够如期兴办,我一定去拔个头筹,博段美人一笑。”

段长涯道:“莫要忘了我也是你的对手。”

“你想与我交手?”

“当然,毕竟枫公子的武功可比话术要高明得多,我希望有朝一日,你能与我坦诚相对。”

柳红枫无言以对,他望着对方,目光却有些闪烁,生怕一个不经意,将藏掖在深处的心思暴露出来。他实在不相信,一个不经人事的世家公子,竟有着如此机敏的直觉,竟如拨云见日一般,将他心底下那点遮掩和龌龊看得一清二楚。

他的喉咙里浮起一阵涩意,忍不住扭开了视线。

此时的他并不记得,这是他第一次躲避段长涯的目光。

此时的他并不知道,倘若与段长涯换个地方相遇,他们的结局会不会大有不同。

两人并肩往莺歌楼的方向走去。

大雨终于渐渐止住,在深巷里留下一片泥泞,两人的鞋面已变成灰黑色,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水坑里。

莺歌楼里静得出奇,浓郁的血腥味飘在院子里。

院子里摆着两口棺材,柳红枫看出这是翠姨用来盛放首饰衣装的木箱,她平生惜财如命,苦心经营,死后却只能躺进自己私藏的箱子里。她也不过是被外物牢牢缚着手脚的奴隶罢了。

段长涯端详了片刻,道:“为翠姨和孙老大敛尸的的是一群男人,棺材四周还留着他们的脚印。”

柳红枫从前厅迈出,点头道:“是孙老大的手下吧,他们的仁义可不是白送的,翠姨守在家里那点银子,都被他们翻箱倒柜卷走了。”

段长涯沉默片刻,道:“先去找帮手吧。”

娼妓住在正厅对侧的厢楼中,待客的闺房隐蔽在长长的回廊中,像是包裹在层层绿叶深处的花蕊,可惜一场暴雨过后,花落楼亦空,昔日旖旎只剩一片萧索。

谁也不知道这里的主角们去了何处,只要离开莺歌楼,她们身上的光彩便褪去了,娇艳的落红怎能抵得过滚滚浊流的冲刷。

她们之中只剩下一个,孤零零地站在厢楼前。

偌大的空楼面前,她的孤影看上去格外单薄,格外孱弱。

她怯生生地望着来人,小声问道:“……是枫公子吗?”

柳红枫也看清了她的脸,正是昼时伺候三位官老爷的年轻姑娘——金娥。

*

雨住时分,无讳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空气里飘着淡淡的咸涩,和浓郁的血腥混在一起,钻进无讳的鼻子,将他皱巴巴的鼻梁拧得更紧。

他倚在车衡上,手抚车辕,车辕木还泛着淡淡的檀香,表面的漆色厚润典朴,这是一辆很不错的马车,只有这样的车,才能使漂亮女人乖乖坐上去,将帷帐合拢,和她们的男人在幽暗中交缠身体,发出一些不堪入耳的声音。

为了掩盖这种声音,马车通常会驶到很偏僻的地方,对于无讳而言,这实在是天大的好消息。正因为如此,这辆马车的车夫已经变成一滩烂肉,横在阴沟里。雨水将血迹冲刷得一干二净,尸体被人发现,至少也要等到明天。

夜晚还有很长,足够他和不忌杀个痛快。

无讳看上去实在不像一个杀人凶手,他的身长不足三尺,穿着一身孩童的衣服,脖子不安分地扭动着,像猎犬似的抽动鼻子。他的鼻子很快捕捉到血腥味的源头,并不是周遭的草木,也不是身下的车马,而是他们自己。

他们已经换了今夜的第三套衣服,但铁锈一般刺鼻的味道仍旧缠在他们的身上。

有一种血——人的血——只要沾了身,便永远别想濯洗干净。

还好他们并不在意,他们的性情就像他们的名字一样,随心所欲,百无忌讳。

不忌,无讳,这两个名字听上去仿佛属于一双默契的兄弟。

这当然不是父母为他们取下的名字,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也从未见过彼此。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名姓。

他们的模样全然不像是兄弟,倘若你从远处看,只看到影子,一定会把他们当做一对父子。倘若你到了近处,看清他们的脸庞,才会发现他们的样貌竟然调换过来,儿子成了爸爸,爸爸成了儿子。

事实上,他们既不是兄弟,也不是父子。他们只是一双陌生人,在天牢里碰巧被关在一起。

无讳是个天生的侏儒,身长永远停留在八岁的年纪,只要他把脸藏起来,穿上一身孩童的衣服,便能够骗过很多人,尤其是女人。女人天生多情,对小孩子更是怀有泛滥的爱怜之心,这是她们性情中最愚蠢的部分,她们中的大多数直到被杀死的那刻,都把他当成一个人畜无害的小鬼。

不忌则和无讳相反,生得人高马大,眉目刚健笔挺,颇有几分俊相,可惜他的心智却永远停留在孩童的时代,第一次看到他的人,大都会被他流着口水傻笑的模样吓到,继而露出同情和鄙夷共存的神色。

无讳和其他人不同,他打心眼里喜欢不忌,不忌也打心眼里崇敬他,不论做任何决定都要征询他的意见,然后聆听他的教诲。

倘若一个人的心里住着一个赤诚的孩子,那么他的个头有多高,胳膊有多壮,实在毫不重要。

无忌是那么信任他,就连动手杀人之前,也要向他请示。

“娘亲的肚子被其他孩子占着,我可以吃了他们吗?”

他点头道:“当然可以。”

不忌坐在车里,先是一笑,随后又眨了眨眼,露出困惑的神色:“可是,他们住在我的肚子里,岂不是我的亲生骨肉。”

“那有什么关系,”他摊手道,“人啊,就是要吃掉自己的兄弟姐妹,才能长得更高更壮。”

“真的吗?”

“真的。”

“你怎么知道?”

没办法,小孩子总是喜欢刨根究底,但无讳对不忌有着充足的耐心,他转过头,笑眯眯地望着身后的同伴,用温柔的口吻道:“因为我差一点就被自己的兄弟姐妹吃了,你若当我是朋友,就替我报仇出气,好不好?”

不忌怔了一下,立刻扯起嘴角,露出一排白牙:“好啊,没问题!”

这纯粹无垢的笑容,常常令无讳感到陶醉,在遇到不忌之前,从来没有人用如此虔诚的眼神望着他,如此虚心地向他讨教。

大多数人都和绑在马车里的女人一样,恶狠狠地瞪着他,眼底尽是愤怒,尽是恐惧,好像看着一个畸形的怪物。

女人的浑身被麻绳紧紧捆缚中,丢在阴暗潮湿的车厢里,嘴巴被抹布塞得满满当当,仍不甘沉默,发出咿呀呀的声响,被车外的瀑布水声盖过,听起来模糊不清。

马车停在瀛洲岛北侧的龙吟泉畔,这里的山石嶙峋,地势险要,泉水顺着山崖坠下,形成一条飞瀑,汇入回川,水流极快,如虎啸龙吟,昼夜激荡不止。

激荡的水声本是一种极佳的掩护,此刻听起来却有些恼人。无讳突然感到好奇,这个临死的女人到底想对他说什么。

“不忌,等一等。”他说着钻进车里,倾身上前,把塞在女人口中的抹布慢条斯理地扯出来。

女人的脸颊发紫,两腮剧烈翕动,仿佛涸泽之鱼。无讳凑得更近了些,下一刻,她的脸颊以夸张的方式扭曲,一股力量汇聚在唇上,呸地一声,将口水啐在无讳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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