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26)

“在哪儿遇见的?”

“我走到哪儿就追到哪儿……无处不在……”

她越说便越是害怕,目光四下彷徨,神色好似受惊的兔子,惴惴不安。方无相不忍再追问,便打断她道:“你不必再回想了,不用怕,恶鬼不会来这儿的。”

听了他的话,女子的神情似乎安定了些,目光越过他的肩膀,瞧见岸边上的绳舟,当即惊呼道:“啊,你这里有船!”

方无相道:“这是雀背坞的船夫朋友留下的。”

女子忽然双膝一弯,在他面前跪了下来。

方无相大惊,立刻扶起她的肩膀:“姑娘这是何意?”

那女子仍跪地不起,双手攀着他的胳膊,仰起头凝着他道:“我……我叫杜鹃,是莺歌楼的娼妓,但我一直在私底下伺候宋先生,只伺候他一个,从来没有被别的男人碰过……我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宋先生的种,你救我一命,他、他一定会报答你的……”

“宋先生?”

“东风堂堂主宋云归……这是他的信物,你拿去找他,他一定会给你很多的银子,他最不缺的就是银子……”

杜鹃说着从颈上解下一枚玉佩,按进方无相手心。

方无相一怔,道:“姑娘不必如此。”试图将玉佩塞回对方手里。

可杜鹃却不收,只是不住地摇头:“我不想死,求求你,我什么都可以给你,什么都愿意做,我可以伺候你,我的身子很干净的——”说着便向前,抱住方无相的腿,一只手抚上他的腰。

方无相忙将她的手攥住,在她身边蹲下,望进她慌乱的眼底,一字一句道:“你不会死的,你在绝处遇到一艘船,这便是你的因缘。”

“我的因缘?”杜鹃的眼中闪过一丝茫然,“……我可以乘它离开吗?”

方无相点头。

“那……你同我一起走吗?”

“我……我还不能走,你先走,不过我有一件事要拜托你,你在这里等我。”

方无相回到岩洞里,从账册上撕下一页,用角落里寻到的炭笔在上面草草地写了几行字,而后回到杜鹃面前,将叠好的纸塞进她的口袋:“到了岸上,你去临安府,一定要去,然后把这个交给知府老爷,让他来救我们的命。”

“我明白了,菩萨,我永远记得你的恩德——”

“不必了,你……你快走吧,记得用钩子在水底,小心行船。”

方无相的心下一片纷乱,但他顾不得多想,只是将绳舟的使法仔细教给杜鹃。杜鹃听得很认真,她竟从方才的癫疯中清醒过来,时不时地望着自己的小腹,脸上浮起一丝浅笑。方无相第一次发觉,当一个女人成为母亲的时候,竟能够拥有如此坚韧的力量。

绳舟浸入海面,摇摇晃晃地驶远了。

方无相目送着杜鹃的身影消失在海上,而后终于转回头,带着做梦般的神色往岸边走去。

他本来可以同杜鹃一起离开,但他没有。

他实在不清楚自己方才的决心来自何处,更不知道自己该忏悔还是该庆幸,他的心下一片纷乱,疾风骤雨闯进他的世界,将过往的安宁搅得粉碎,只有元宝辞别时的身影还飘在他的眼前,完完整整,挥之不去。

但他找不到元宝了。

大雨抹去了所有人的脚印,他越过泥泞的路,径直回到破庙中,等待他的只有挂满蛛丝的金刚泥塑,和篝火燃尽后的一抔烟灰。

这么晚了,元宝一个人会去哪里?

他闭上眼,手指捻动,才发现染血了佛珠已经不在腕上,它想起沾在莲台上的血迹,不禁战栗。

莲台数珠皆为凡物,悟道修佛不该仰仗凡物,心为形役,才会生出烦扰。

在这一刻,他已全然忘记了方丈教授的道理。

取而代之的,是他在虚掩的门缝中听过、好似黄粱一梦般模糊朦胧的话语。

“……只要心中有佛,在哪儿不是修行,我们又何必将他留在身边。”

他忽地想起了一些刻意遗忘的往事,好似不意间窥进阴影,才发现藏在阴影里的空洞,他在一片恍惚中隐隐察觉,原来人世间早已没有他的位置。

除了元宝,元宝还需要他,倘若元宝遭到旁人毒手……

他不敢去想,他的眼前悬着一把无形的刀,将胸膛剖开,将心腹深处漆黑的东西挖出来,呈到眼底,一览无余。

他深吸了一口气,转身步入夜色。

第五章 河边骨

柳红枫迈入今夜走访的第三处凶宅。

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屋舍,不同的构造与陈设,可残酷的景象却是相似的。死者都是怀有身孕的女子,而且都被剖开了腹部,剖开的过程想必很缓慢,伴随着歇斯底里的挣扎,因为血淌得到处都是,在凝固前泛着浓郁的腥臭。

哪怕生时腰缠万贯,花容月貌,风情万种,死后的尸体一样冰冷狰狞。

柳千的拳头一直用力攥着,骨节已露出白色,柳红枫瞧见他紧绷的脸,道:“你若是害怕……”

柳千打断他道:“我才没怕!”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似的,柳千上前一步,来到尸体旁边。

和莺歌楼的老板娘,客栈的住户一样,眼前的妇人也是横躺着死去的,胳膊扭成怪异的角度,指甲缝里还能看到挣扎留下的挫痕。

她的腹部是被一种极其薄的刀剖开的,创口平整,一丝不苟,操刀的人好似大夫一般仔细,生怕刀刃伤到腹中之物。但和创口截然相反,敞露的肚子里则是一片狼藉,乍一眼看去,好似熟透的石榴被剥开了壳,果实从芯里开始腐烂,大大小小的脓疱挂着汁水粘连在一起。须得仔细审视,才能够辨认出其中被搅乱的脏器——打结的肠子,龟裂的肝脏,以及最为明显的,被撕开一条长口的子宫。

三名死者的孕期并不相同,客栈住户和莺歌楼老板娘都怀孕不久,腹中的孩子只有三四个月大,缩在破口的子宫中,看不出形状,只有一滩模糊的血肉,但眼前的妇人和两者不同,胎儿已着床八九月大,已能够清晰地分辨出头身、四肢、以及脸上模糊的五官。

胎儿的手脚被蛮力扭断了,像个丑陋的怪物一样,躺在母亲变凉的躯壳里。挤成一团的皱脸上全然看不出表情,但又像是流露出极度的惊恐与痛苦。

柳千的手脚冰凉,脚底像是灌了铅,经他耗光了他全部的意志力,才让自己站在尸体面前,没有落荒而逃。

段长涯也站在尸体前。

他的神色一贯冷峻,所以和平时几乎看不出任何分别,但若仔细看,区别还是有的,他的睫毛和眉峰正在微微抖动,像是拼命压抑着愤怒。

他的声音也变得比平时更加低沉,缓慢道:“这绝不是最快的杀人方式。”

柳红枫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今夜的死者虽然众多,但死于毒针,死于水淹,死于利刃穿喉,都是极为迅速的死法,但眼前的女人却死于漫长的噩梦,地狱般的折磨。

柳红枫道:“说明杀人者并不是一个杀手。”

“我看是个疯子!”柳千高声道,像是在用言语给自己壮胆,“你们仔细瞧,这人的肚子里竟有一排牙印,咬在……咬在胎儿旁边的胎盘上。”

胎盘是胎儿着床时用来汲取养料的部分,贴在子宫内部,分娩的时候会一同流出来,又被称为紫河车,晒干后可以入药。

但眼前这位死者的胎盘绝不是为了入药受损的,任何一个理智尚存的人,都不会剖开活人的肚皮和子宫,在血淋淋的胎盘上留下自己的牙印。

只有疯子才会做出这种疯狂的事。

除了三人之外,其余在房间里勘查的人已忍不住作呕。

这是一处双层小楼,毗邻回川,占据了杨柳坡上风光正好的位置。大雨掩盖了门外的血迹,也使得血腥味没有飘出太远,否则,这没能诞生的性命或许会化作厉鬼,飘到长街上,扼住每个过路人的喉咙。

柳千想了想这幅场面,又看了一眼扭曲的胎儿,背后又是一阵发凉。

他的背已快被汗水湿透了。

柳红枫的手搭在他的肩上,强行扭着他转了个身,视线和思绪都从死者身上离开:“行了,还有别的线索吗?”

“没有了。”柳千用干巴巴的声音答道,“尸体损坏太严重,看不出别的东西。”

“好,”柳红枫点点头道,“你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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