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荫”为题,内容虽不重要,但也是加分之项。李仲文提笔环顾,见周遭草木繁盛,蝉声嘶鸣,思绪莫名有些恍惚。
天子酷爱师宜官之字,曾评价它“如鹏翔未息,翩翩而自逝”。李仲文先前虽擅长模仿师宜官的字,但他为人高傲,内心深处始终以模仿他人字迹为辱。他的字在别人看来许是与师宜官很相似,但只要浸□□法多年的行家便能看出,他的字形似而无意,有形而无骨。也因此,即便他的字在外颇为出名,却至始至终也入不了天子之眼。
但许是今日被糜荏一激,他心中一片清明顿竟生一丝灵感,脑中竟陡然生出鹏鸟展翅翱翔天际之画面,心胸由此而无比开阔。这般感觉玄之又玄,他趁此时有如神助一般的玄妙境界,执笔蘸墨,愤而下笔。
夏风在林中穿梭而过,宣纸轻轻颤抖。李仲文的额头激动而渗出些许汗珠,而他却丝毫不为外界所影响,紧紧抓住了那一闪而逝的灵感,沉入其中,仿佛世间所有都已无法扰乱他的此时此刻。
许久,他终于将笔放下,轻轻舒了一口浊气,这才有空看了一遍自己的作品。
——通篇一百十三字,主要陈述了此地风景与他方才脑中鹏鸟展翅翱翔天际之景。文采虽是一般,可一眼看过去却会被紧紧吸引住,关键就在这满篇书法。
这并不是他写过的最像师宜官的一副字。
却是他终于开窍,初成风骨之始。
这一局,李仲文已胜券在握!
不等墨迹完全干透,李仲文迫不及待将之展示与众人。
隶书是一种庄重的字体,讲究扁平工整。李仲文这一副字轻重顿挫,波磔起伏,极具美感。也许笔画之间还有缺憾,但字里行间溢满灵气,风骨颇为开阔,瑕不掩瑜,不失为一篇上乘之作。
即便是站在糜荏一方的文士们,也不得不承认假以时日,李仲文必能成为书法大家。
于是众人看向糜荏的目光或担忧或讥诮,有些人甚至已经想道,待会糜荏输了之后该要如何圆场安抚。
谁也不曾注意到,荀彧微微皱了眉。
“在下苦练十载,今日终有小成!”见糜荏已然搁笔,李仲文昂首挺胸,戏谑一笑,“糜长史,在下应该感谢您。”若非糜荏,他绝对不可能这么早摸到书法意境边缘。
糜荏依旧风淡云轻:“客气。”
李仲文道:“不知可否一观糜长史所书?”
糜荏将完全干透的宣纸递与一旁师长钦:“请。”
“光和六年六月,余出京洛,西至洛山。古人有言: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俯仰天地间,亦有感于斯文也。”【1】
师长钦一字字诵读全文,面上愈发惊讶。
他的声音不低,众人都能听清。比起李仲文那一篇,糜荏这篇游记,全篇二百余字,不仅辞藻华丽,更有为人处事的衍伸寓意。仅看文章,已不失为一篇佳作。
至于书法,糜荏写的并不是时下流行的隶字,而是行书。
行书是先帝末年,颍川文士刘德升独创的一种字体。这种字体介于楷、草之间,字迹妍美,风流婉约。因书写便捷,字体也不似草书难以辨认,一经问世独步天下。但因创作时间不长,京洛学子不敢盲目跟风学习。
倘若刘德升的行书偏于楷书秀美,那么糜荏之字则更偏于草书狂放。其笔走游龙,行云流水;字里行间,秾纤间出;映带安雅,筋骨分明……观此文章,便带着登高远眺、将天地尽收眼底的淋漓畅快感。
荀彧细细看了半晌。
这篇字比那日他见过的更加狂傲一些,初看便觉豪情扑面,只待抒发。
倘若李仲文的字如同即将展翅的雏鸟,那么糜荏的字就是真正翱翔天际的鲲鹏。此中气势,无可媲美。
他未品完,宣纸已被人小心抢夺而去。甚至有文士反复观看数遍,口中称赞不绝。
良久才像是想到了什么,慢慢转头看向李仲文。
李仲文的字并不差,且他发挥超常比之前更出色,若是没见过糜荏的字,他定胜无疑。可正是因为有了如此强烈的对比,他的锋芒竟被完全掩盖,再不起眼。
李仲文面上志得意满的笑意逐渐僵硬了。
他胸中自得之意,也完全凝固了,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作者有话要说:【1】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一段取自《陋室铭》,大家应该都知道,所以引用的时候加了古人有言。毕竟我写不出来,o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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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这是我写得最好的一幅字,觉悟吧,杰克苏!
一分钟后
李:??????怎么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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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李仲文面上志得意满的笑容彻底僵硬了。
许是他的面色太过难看,周遭气氛慢慢就陷入了尴尬境地。一旁好友扯了扯他的袖子,轻声道:“仲文兄,冷静一些,我们还有机会……”
李仲文知道,好友接下来要说的无非就是一些安慰话语。他深深呼吸几次,总算缓和了神色。
他冷冷凝视糜荏:“在下技不如人,这局是在下输了。但接下来两局,可就不一定了!”
这些人面上都这般反应了,他便干脆利落认输,还能在他们心中留点君子风度。不过是马有失蹄人有失手罢了,他需要冷静下来,认真应对接下来的两局。
只是此时的李仲文尚且不知,方才他毫不掩饰的狰狞神色,已叫部分文士留了一分不佳的印象。
话语间,训练有素的仆人已取走案几上的文房四宝,好叫两人放上乐器准备下一场比试。
毕竟已是六月,林中也有些燥热。写文章时糜荏手心出了点汗,便命仆人端来水盆洗了手,又取了锦帕擦干水珠。闻李仲文之言,也仅是侧首对他一笑。
他容貌清俊,磊落光明,疏十常侍一派的文士对他的印象悄然改观。
那篇游记最终被师长钦要走了,这令少许不好意思开口讨要的文士扼腕不已,纷纷思忖集会结束后,厚着脸皮去求上一副墨宝的可能性。
且不论众人是何心思,第二局很快开始了。
这一局比的是乐器。正如师长钦预料,李仲文演奏曲目为《箫韶九成曲》。
典籍中记载,古时弹奏此曲通常是为祭奠山河日月。为表隆重,士族大夫起舞相伴,意为凤凰来仪,百兽率舞。演变至今除重要宴会之中需与舞相伴,大家雅俗共赏,都很随意。
于是李仲文奏琴,并且邀请了两名好友吹奏箫、笛作伴,三种乐声相辅相成。也许李仲文水平并不算高,但这三人相识已久配合默契,因而他的琴声非但不显突兀,反而十分完美地融入了箫笛声中。
整曲典雅庄重,若是演奏之中再加入编钟、埙、笙等乐器,甚至都比得上祭祀雅乐了。
曲罢,众人从乐曲声中回神,纷纷称赞起三人。
有人抚掌赞道:“琴声悠扬,箫声袅袅,笛声清远,仲文兄与二位的配合越发默契,才能奏出如此清音妙曲。”
“是啊仲文兄,此曲音律流畅,难得意蕴深远,在下听得都要痴了!”
“……”
李仲文闻言,轻轻吐出一口浊气。他藏在袖中的手指还在细细颤抖,胸腔中跳得凌乱的心终于稍稍安定。
因为先前夸下海口三局三胜,他已输一场,就无法赢下三局比试了。现在他要做的只有赢下剩余两场,方能找回他第一局丢下的面子。
《箫韶九成曲》难度很高,为他伴奏的更是他们之中水准最高的人。他不相信糜荏还能选出更好的曲子,像第一局那样赢过他。
心中不安被彻底压下,李仲文看向糜荏的目光中不免带了几分挑衅。他听得糜荏报了曲名:“《箫韶九成曲》,正巧在下也会,便也是这一曲吧。”
他忍不住嗤笑出声,双手抱胸观看糜荏自寻死路。
师长钦与好友相视一眼,不明白糜荏为何也选择了这首曲子——在他们看来,李仲文方才与人合奏虽然讨巧,但的确提升了他本不出众的琴艺。而在场箫、笛技艺能比得上那两人的,寥寥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