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云之南(出书版)(27)

“这世上每个人都不容易,但人都更关注自己的伤口,”她看着愣住的乔敏,指了指程立,“我喜欢他,是因为我觉得我有能力去喜欢他,我有能力去照顾他,替他分担,是因为在欣赏他的同时,我也会因为这一份欣赏而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如果有一天,你乔敏也变得强大,欢迎你来和我竞争,而不是用这种幼稚的、不上台面的做法。”

她说完转身就走,夜色里的背影单薄却倔强。

乔敏瞅了一眼沉着脸的男人,上前嗫嚅着开口:“程……”

“乔敏,我耐心有限,你适可而止。”程立的声音里透着寒意,森冷的目光让人心生惧意。乔敏从没见过他对自己有这么大的怒气,被惊得浑身一颤。

沈寻走到路口,听到背后略带低哑的嗓音:“我送你回去。”

“不用。”她淡声拒绝,甚至没有回头看他。

“你这样,我不放心。”程立眉心蹙起。

路灯下,她一身狼狈。衣服上都是泥污,脸上的印痕更深了,长发也凌乱得不像话,连肩膀上都掉着几根发丝,大概是刚才拉扯掉的。

“我这样是拜您所赐,”她低头看着碎裂的手机,“我的手机壁纸是我妈妈的照片,被她们踩了好几脚。”

她语气里的委屈,让程立的胸口一颤。

“我刚才讲了那么多,说得那么好听,”她自嘲一笑,“其实对你而言,我又比乔敏好得了多少。”

“许泽宁走的时候对我说,也许我喜欢你,只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寻找新鲜刺激,想找一个让我停留下来的理由。也许他是对的,”她的声音里透着疲惫,“程立,你这么好,我不该喜欢你,也许我根本没有能力喜欢你。”

眼前纤细的肩膀,在夜风中微微颤抖,像枝头被雨打风吹的小小花朵,快要支撑不住。程立从未见过她这样一蹶不振的模样,仿佛被抽掉了生气,脆弱、退缩。

他正要上前一步,却见她扬起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她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径自离开。

夜还未深,这座边城的街头已经寥落。不远处只有一摊流动大排档,丈夫在卖力炒菜,妻子一声接一声地吆喝,希望在收摊前多单生意,又不忘拿起并不干净的毛巾,替丈夫擦汗。

他竟然有些眼红。

站在街头,他抽完一支烟,迷雾升腾里藏着一双苦涩黑眸。

他想起她抱着他,语气温柔地说,程队,辛苦了。

还有她说,程立,我喜欢你。程立,你这么好,我不该喜欢你。

他不想承认,她离开时放弃的表情,像一把钝刀子割在他心口,一抽一抽地疼。

手机振动,他接起来,那头是刘征明:“程立,明天跟我去省厅开会。”

他应了一声,挂掉电话,戴上头盔。摩托车低沉的轰鸣划过夜色,渐行渐远。

北京的春天,仍带着清冽的凉意。走出航站楼,迎面而来的风吹乱了头发,沈寻停下来扎了个马尾,就看到李萌的车滑到眼前。车窗下沉,露出一张精致的面孔,红唇黑发,惹得一旁等车的人也纷纷注目。

“北京欢迎您。”李萌冲着她一笑,千娇百媚。

沈寻拉上车门,把背包往后座一扔,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靠在前座上。

“什么情况啊,灰头土脸的,”李萌边踩油门边瞥了她一眼,“知道的清楚你是出差采访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沦落红尘历尽沧桑呢。”

“你说你一卖广告的什么时候学会咬文嚼字了?”沈寻轻嗤。

“卖广告的怎么了?”李萌被气着了,“要没我们努力工作,你工资谁发啊?哎,我说你这人犯什么病啊,一回来就呛我。哦,难不成是没能拿下程队,欲求不满了?”

沈寻瞅了她一眼,没说话。

“我跟你说,不要着急,来日方长,”李萌把饮料架上的奶茶递给她,“你不是还要回去嘛,你先帮我把沃森CEO的专访做了,我一路护送你回云南都行。”

“专访时间定了吗?”沈寻问。

“明天晚上或者后天上午,具体时间他们今天会确认。人家CEO去年达沃斯论坛的时候对你印象非常好,点名要你采访他。沃森去年给我们投两百万,今年有意向签一个翻倍的框架,接下来全靠大姐你了。唉,五百强就是财大气粗。”

“也不见得是靠我,他们今年的战略重点定在中国,本来就有宣传推广的需求。”沈寻吸了口奶茶,慢条斯理地嚼珍珠,“你怎么会想起来买奶茶?”

“关键我们也未必是唯一的选择啊,所以周总一听对方提你的名字,立马让我跟郑老师提让你回来援助。至于奶茶,”李萌扬起嘴角,“我估计你在追爱的过程中心里苦,给你加点甜。”

“我谢谢你。”沈寻低头,狠狠喝了一大口。

程立从省厅开完会回到景清,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他先回了趟办公室,看到沈寻桌上干干净净的,没有电脑,也没有她喝水的保温杯。

“小美,她人呢?”他问。

“寻姐吗?”王小美惊讶地看着他,“她早上就回北京了啊,你不知道?”

程立一怔,随即黑眸微沉:“我知道,忘了。”

他走到自己办公桌前坐下,摊开笔记本,开始梳理今天的会议内容。

二十分钟过去,握着的笔还是停留在刚开始写下的那行字。手边是王小美沏上的茶,他惯喝的金骏眉,却不知怎么变得格外苦涩。

他面无表情地看向外面那张空无一物的桌子和那把空着的椅子。

窗外,开始淅淅沥沥下起了雨。从天亮下到天黑,从大雨如注到润物无声。

一盏台灯照亮小小角落,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敛住心神,专心对待手里的档案。

手机屏幕亮起,他心里一动。拿起来看,是新闻APP的整点推送。

门口传来两下敲击声,是刘征明。

“对了,今天一直开会忘记跟你说了,沈寻单位领导说有要紧的事需要她回去一趟,不确定还回不回来,不过我想你应该知道吧,”他在门边打招呼,“还没吃晚饭?”

“嗯,没觉得饿,你先走吧。”程立抬眼看向他,语气淡淡的。

刘征明点头,临走前嘱咐了下:“当心身体,伤还没好呢。”

程立放下手中的笔,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递到唇边,低头点燃,深深吸了一口。

——也许我喜欢你,只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寻找新鲜刺激,想找一个让我停留下来的理由。

脑海中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

烟雾升腾,他眯起眼,瞅着手里的卷宗,自嘲一笑。

这些嫌犯的名字里应该再添一个——沈寻。

案情复杂,情节严重。也许,最终会成一桩悬案。

沈寻再回景清,已经是三天后。沃森那边急着要把专访发出来,她就干脆留在北京,把这件事处理完才离开。

从机场到景清,需要将近一个半小时。不过几天,高原炽烈的阳光,竟让她有种久违的感觉。

车开到一半路程时,速度慢了下来,停停走走。

“堵车吗?”她问司机。

“前面收费站临检,估计是禁毒大队收到什么线报吧,”司机很有经验地回答,瞅了下后视镜,“排了这么长的队,真有运毒的,估计插翅难飞了。”

“哦,”沈寻轻应了一声,转而心念一动,从背包里拿出相机,“师傅,我下来走一段,你到收费站再接我吧。”

“好吧。”司机虽然觉得有点奇怪,但还是同意了,还不忘叮嘱,“姑娘,你不要乱拍啊,禁毒大队那帮人规矩挺多的。”

“嗯,知道的。”她点头一笑。

收费站已经不远,沈寻走了七八十米,就看到收费岗亭旁一道挺拔高大的身影。

程立穿着黑色夹克,戴着墨镜,英气逼人。午后的阳光为他的侧脸镶上淡淡金边。沈寻想起来,这令人眼熟的画面,大概出自年纪比她还要大的《壮志凌云》,二十多岁出头的阿汤哥从战机上下来,蛤蟆镜下一张豪情万丈倾国倾城的容颜。

她望着望着,嘴角忍不住绽放笑容,怎么也收不住,像个傻子一样,忘记矜持,忘记负气。

他没有看到她,转头和同事说话。

她举起相机。

突然间,一记炸响绽开,像是哪个调皮孩子点了鞭炮。沈寻跟着手一抖,就听见有人在喊:“是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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