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和别人一起给全班打扫了教室,我就感动得要命,好像他是专门为我这么辛苦打扫。他这么瘦,拎得动水桶和拖布吗?
他还给小满和小意送了生日礼物。
两颗星星,一颗丑得要死,一颗却很精致,但两颗都非常可爱。他一定有一双巧手,才学做了一颗就能做得这么好。礼物我没送出去,自己留下了。这点小东西,小满和小意转手就会扔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
进货回来的路上,鬼使神差,我又拐到了那家修车厂。
真的是他。
他居然也喜欢刘德华的歌。我猜也是有家人喜欢。我爸爸很喜欢刘德华,家里常年放刘德华的歌。爸爸很喜欢唱歌,妈妈也很喜欢听他唱歌。爸爸过世后,妈妈会想听我唱歌。她说我声音跟爸爸很像,但她总是听着听着就很伤感。
我很烦她这样。我不喜欢给她唱歌,但我喜欢唱给他听。他听我唱歌时,眼睛都在发亮,像以前妈妈听爸爸唱歌时的模样。
这真的有点奇怪。
他喜欢我吗?
他是个男的啊。
虽然宿舍里有人玩笑喊老婆口无遮拦,但没人把那当真。真的会有男的喜欢男的吗?
盛葳喜欢我,会送我礼物,给我写情书,但他什么都不说。
他在我生病时帮我带药,摸着我的额头问我发不发烧,为我准备水果,叮嘱我多喝点热水。他陪着我骑摩托一路颠簸灰头土脸地跑到市里去批发市场进货,晚上回来后,给我准备一桌好吃的。天黑了担心我出门危险,还为我烧洗澡水,帮我准备洗漱用品,帮我备好换洗衣服。
我明白了,我这么容易就被他感动,是因为他真的给了我向往的家一样的安宁。他很会照顾人,他才是最重要的。
我舍不得走。我想,如果这是我的家,如果他是我的家人就好了。我想要他这样的家人,不想要把我当做天当做顶梁柱没有我就不知道怎么办的家人。
第一次在他家过夜的那个晚上,我坐在他的床上。他钻进我的被窝,柔软地笑着,在我身边躺下。那一瞬间,我差点想要压过去,把他压在身下,像我爸对我妈做的那样。
我有了反应。真的好狼狈,好怕被他看出我的龌龊想法。但他却好像很羡慕地问我,是不是身体强壮的男人,X能力也特别好。
我不得不承认,我真的被他恭维到了。
那一刻我想,如果他是我的女人就好了。
我为什么会这么想,他是个男的啊。
男人怎么给我当女人?
可是,没有女人能像他这么好了。
我的想法越来越危险,就算看他在前排和盛葳凑在一起都会烦躁,想让他到我身边来,想让他变成我的女人。
如果他是我的女人就好了。可他是个男人。
还是我妈说得对,不念书了比较好,反正高中文凭也没什么用。可我跟他说不读了时,他看起来很难过的样子。
我不想让他难过。
但没办法,他如果知道我在想什么,他可能会躲得远远的。
哈,他没有!情人节那天,我才一试探,他就跳进了我怀里。
真是太傻了。
我就知道他喜欢我!
明明是个男的,但是他喜欢我。
我有点不想放开他。
我还亲了他。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亲他。
可能因为他看起来就很想我亲他?
我亲他的时候,他全身都在颤抖。他在害怕。
因为我也是个男的吗?
因为他也想当我的女人。真是太好了。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啊!
他故作坦荡地跟我说那些荤话,但他不知道,我只是亲他一下,他就害怕得全身都在颤抖。
可就算这样,他还是愿意当我的女人。
真是太傻了。
他还什么都不跟我说。
方佑轩说他是他妈妈在路上捡来的,不知道自己亲生爸妈是谁。初二时,他妈妈死了,他爸爸打牌酗酒还打他,他就越来越孤僻了。
他跟一般人不一样,他是个男的,但是他愿意委屈给我当女人。我得陪他读完高中,有我陪着,也许他就不会害怕了。
他不害怕,可是他会痛。网上说,第一次做时会很疼,很疼很疼。尤其是我们还没有专业工具,也没有适合的时间和环境,我们还都不太会……真是麻烦。
难怪他一直想出去。如果可以,我也想跟他一起出去。他去哪儿,我就跟着他去哪儿,去一个他不会感到害怕的地方。
可我走不开。我不能和他一起出去。
我跟他不一样,我知道不一样。我本来喜欢女孩子,我只是现在喜欢他。等他走后,我还是会喜欢女孩子。
可是为什么会这么难过?
以后还会有人用那种亮晶晶的眼光看我吗?还会有人红着脸夸我可爱吗?
可能不会有了。
高考了,他要走了。他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他要走了。真希望他不要走得太远,如果他愿意等我,等小满小意读大学了,我就去找他。
但那时候,他应该也看不上我了吧。
可他居然愿意为我留下来,还说要嫁给我,真的给我当女人。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明明那么想读大学啊!
但他真的不读了,他躺在我怀里,喊着我的名字,浑身颤抖着。他疼得那么厉害,却还跟我说不疼,说很舒服,说还想要。
这么会有这样的人啊!我必须得好好珍惜这个人。这世上再没有一个人,愿意委屈自己给我当女人,连男人也不当了。
如果可以,我想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堆到他面前,陪他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可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一个超市。离开这里,我一无是处。
作者有话要说:不太会写番外,但是觉得蔡景的内心想法,还是以番外自白的形式写出来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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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只有我俩
这几天下来,断断续续,零零碎碎,我们都敞开了自己。小景他连自己都骗,可对我却相当坦诚。等听完他对我的感情心路后,我起了深深的罪恶感。
我没有掰弯直男,但我有拐骗直男的嫌疑。
我想了想,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是心照不宣,从来没有跟他直接讨论过这个问题。
我问他:“小景,你知道同性恋吗?”
他一副我在问什么废话的表情,说:“知道,我们这样就是。”
我说:“那你知不知道,同性恋本来就是这样。我没有不当男人。我是男人,只是喜欢男人,不是因为要给你当女人。”
他笑了,说:“我知道啊,但不妨碍我那么想。我的路路这么爱我,为了当我的女人,连男人都不当了。”
我:“……”
难怪每次我说我是他的女人时,他都那么兴奋。
哎,失策!不应该告诉他的。
幸好我聪明伶俐反应机智知错就改。我往他怀里钻了钻,说:“是啊,你的路路这么爱你。别说当你的女人,他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从踏进水里那一刻,我就决定了,只要他没事,我不走了。就算一周只能见一次又怎样?过去三年,我们也过得很幸福。
比那些朝夕相对的夫妻都恩爱多了。
如果走了,我要到哪里才能再去找个这么会跟我谈恋爱的小景。
“真的吗?”他仿佛思考了一会儿,往枕头下滑了滑,滑到跟我面对面,抵着我的鼻尖小声问:“那他愿意不穿衣服地为我做饭吗?”
我:“……”
老子这只是一个床上的夸张的甜言蜜语!
可那甜言蜜语话音才刚落,回音都还在呢。
要不要这么快打脸?
他好像还很期待地盯着我,注视着我的眼睛闪闪发光,一点都没有觉得这是个多么过分的要求。
妈的,我觉得这种与世隔绝的环境是不是会释放人的某些动物属性?
或者是他缭绕在鼻尖的浅浅呼吸实在太过勾人?
我居然在想,这好像也的确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反正我全身上下哪里没被他看过。
我咬了咬牙,答应了他。
他的眼睛瞬间变得好亮,我都快被他闪瞎了,忍不住往后退了退。他又追过来问:“这几天一直不穿衣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