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暴打组(98)

作者:彭海璃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我们俩刚认识的时候是在高中,他和我在一起也不过是因为从来没和男生谈过,好奇想要试一试。没想到就这样一好就是好多年,从高中毕业,到大学,我考进了军校,一年后被招进现役部队服役为止。因为特种部队的特殊性,我们之间见面联系不是那么容易,他也在自己的学校认识了另外有感觉的人,所以那天他找我是来跟我分手的。”兰璇的嘴角噙着一抹微笑。

“什么?这也太渣了吧!”高羽则觉得自己今天一天吃了好多惊天大瓜,本以为感天动地、荡气回肠的爱情悲剧,一转眼就变成了一个渣男移情别恋遭老天惩罚的爱情狗血剧,“什么叫因为好奇就想和你试试,然后见不着面了就移情别恋?这什么渣男啊,兰哥你干嘛还要为了这种人伤心啊!”

兰璇轻笑了两声,换了个姿势,两条大长腿笔直的伸出去,头后仰着,“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大概还和,唔……三个还是四个人有过那么短暂的暧昧,对方有男有女,我们彼此都知道的。他本来就是那种性子活络闲不住的人,精力和好奇心都无比旺盛,就像个小炮仗似的,所以我也不是不能理解。”

高羽则,“……”我完全不能理解!

“正因为这样,我才说是我害死他的。”兰璇的眼眸微微低垂,“他之所以和别人暧昧就是因为他觉得我太过平淡,不生气不吵架不吃醋,他觉得我不够在乎他,所以想刺激刺激我,他死的那天之前我们已经有一个月没有任何联系了,最后一次见面他也是在和我吵架,觉得我完全不爱他,所以他要分手,让我们彼此清净。”

“然后呢?”

“我选择了一个最错误的回应,没有答应分手,也没有和他吵架,而是以彼此需要冷静为由离开了。”兰璇摸了摸手里的玻璃杯,指甲有些泛白,“我明明知道他就是那样一个急性子,根本受不了什么冷战。我不应该逃避,应该明明白白的告诉他,我喜欢他,爱他,不想和他分手,不喜欢他和别人暧昧,我会难过,会生气,但唯独不会想要和他分开。”

“但我最终什么也没说,所以他才会在那天不顾危险来找我,然后满身是血的倒在马路上。”只留给我一具冰冷的尸体。

他还记得那时F国的十一月份,天气已经很冷了,那天还下了雪。

他们接到了任务,有大批恐同者在举行示威□□,暴力打砸街上的店铺,反对同性婚姻合法的法案,上面要他们前去镇压维安。

他急匆匆的穿戴收拾好装备后就往宿舍楼外面冲,路过门口值班室,战友说正好有他的电话打进来,对方叫Calhoun。

两个人一月没有联系,他是真的想对方了,而且时间还有余裕,他便一把拿起电话喂了一声。

“Lancer!你特么终于接电话了!你有本事躲老子一辈子啊!我跟你说,我已经跟别人好了,我现在单方面宣布我们分手!分手!反正我们在一起和分手也没差……”

他不想再听他说那个单词,急匆匆的打断他,又一次选择了逃避,“宝贝,我现在要去出任务,没有时间讨论这个,我们下次再说好吗?”

然后他又想起□□的街区距离对方租住的房子很近,所以又嘱咐道:“今天街道上很危险,你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哪里也不要去!”

他就不应该说后面那句话,Calhoun天生反骨,自己让他老老实实干什么的时候,对方没有一次老实的。

果然,在听到他这么说以后,对方随便打听了一下,就知道他的任务是什么了,立马跑到街上去碰运气,看能不能见到他。

他当时作为通信兵,背着沉重的无线设备,本来是在外围执行任务的,但当时的状况实在太过混乱,不知什么地方接连爆炸了两三个暴徒自制的□□,人群一下子变得更加混乱。

眼看着有几个人在他面前被踩踏受伤,他只好拿出枪来示警,试图让陷入恐慌的人群稍微镇定一些,或者更加分散一些,免得挤做一堆,造成更严重的伤亡。

没想到他的枪一响,两三个本来已经打算趁乱逃跑的暴徒却突然像是找到了目标似的,掏出匕首从他的背后上前想要杀他。

他没有看到,甚至没有察觉到。

但有人看到了,还上来帮他挡住了所有的攻击,然后无声的倒在了地上。

而他被四散逃跑的人推挤着往前,又恰好看到几个暴徒正试图暴力进入一家商店躲避警察和军队的追捕,隔着脆弱的玻璃门,店主一家吓得惊慌失措,身后的孩子大哭不已。

他立马上前援护。

等一切都差不多结束,救护车赶到现场,他们帮忙抬伤者和亡者的时候,他的一个战友突然高声喊道:“喂!Lancer!我见过这个人和你一起,是你的朋友吗?”

什么?

他有些疑惑的上前,还没有看到对方的脸,就先看到了对方身上那件被血染成鲜红色的熟悉的白色羽绒服。那件衣服胸口的刺绣布贴,是他高中毕业和对方去毕业旅行的时候在亚洲一个岛国买的限定商品,粉红色的樱花模样,中间是大写的英文字母,他的是L,对方的是C。

Calhoun很喜欢那个布贴,就算是旧的衣服扔掉了,他也也要把它拿下来贴在新的衣服上,所以那个布贴的颜色已经有些陈旧发灰了。

此时那朵樱花又重新鲜活了起来,因为浸满了血。

为什么,为什么对方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不听他的话好好呆在家里?为什么浑身上下满是鲜血的躺在那里?

为什么?为什么没有在刚刚的那通电话里,说一声“我爱你,乖乖等我回来。”

很长一段时间他仿佛是没有任何呼吸,搂着对方已经冰凉的尸体到了医院,沉默的擦着对方脸上因为雪而沾染的泥污,没有表情的听着医生公事公办的宣读着对方的死因。

“他身上有四处致命刀伤,其中一刀刺伤了肾脏,一刀刺穿了胃袋,另外还有好几处踩踏伤,导致两根肋骨断裂,其中一根刺进了肺部导致了严重气胸,不过在那之前他就已经因为失血过多和体温过低而造成休克,失去意识了……”

他觉得自己仿佛是一尊雕塑,但偏偏大脑又飞快的处理着医生的话。

气胸会导致呼吸困难和严重疼痛,是非常痛苦的,不过对方在因为气胸导致的窒息死亡前,就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了。

这时有一定时间的。

原来Calhoun死的这么痛苦吗?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血一点点流走,感受着自己的体温一点点变低,体会着极致的疼痛和灭顶的窒息。

他在做什么?如果自己早一点转过身,一定能够看见对方,一定能在别人踩到之前扑上前去保护对方,在对方失血过多前温暖对方,然后救下对方!

他不知道,不知道Calhoun是不是在他的背后,躺在冰冷的地上一直看着他?不知道对方的眼中是否有眷恋,是否有不舍,亦或是求生不能的绝望?不知道对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有没有后悔,有没有更恨他?

他什么都不知道……

第七十四章 模仿犯现身

高羽则听完兰璇的一番话,看着对方仰头瘫在沙发上嘴里小声的念叨着“不知道”,心里不知为何升起了一种强烈的冲动。

也许是喝了两瓶啤酒壮了他这个怂人的胆子,也许是狗养的多了他干事情全凭一种动物性的本能,总之当他产生了这种冲动的时候,他并没有想太多为什么,就那么做了。

他轻轻凑上去,搂住沙发前的兰璇,吻住了对方。

兰璇只是愣了一瞬,就立马压过他反客为主了。

在高羽则二十三年的人生中,作为一个高智商的天才,他的人生经历可以说是相当丰富了,不过实际上他还是一个连初吻和初恋都没有过的,可爱的小处|男。

所以他头脑清明的选择了开始,此时被亲的头昏脑涨,晕头转向,结束的事情已经不是他能够控制的了。

过了好久,兰璇才放开怀里红彤彤的高·大虾·羽则,看着怀里臊眉耷眼连头都不敢抬的人,他笑着问道:“小高,为什么要亲我?”

高羽则感觉自己有些缺氧。

你说你喝了那么多伏特加,不是都醉了吗,亲完怎么不缺氧干脆睡过去算了,怎么一个吻还给你整清醒了?问问问,问什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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