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默摇了摇头:“这儿有点闷,我先出去了。”
他一走,闫厉也亦步亦趋地跟着离开了。
林蕾想再待一阵的,但心里在意着闫厉的事,也紧跟着出去了。小刘见就剩他一个了,便也立刻跟上。
于是变成季默和闫厉并肩而行,身后两三步的距离是林蕾,再后头是小刘。
“喂,你的未婚妻一直盯着我们。”季默用眼神示意闫厉。他不是呆子,对别人的目光毫无所察,这股微带敌意的探究视线令他的后颈隐隐刺痛。
“我会尽快同她说明白的。”闫厉回以如此的眼神。
季默对此不太关心,只是不想再被一个女孩用防小三的目光盯着瞧,真心蛋疼。恰好前方出现洗手间的标志,他立刻说:“我去方便一下。”然后加快速度转入里面。
其实季默并无尿意,只是随便扯个借口甩掉那一串尾巴,现在只要从另一边的出口拐出去,就能避免跟他们碰头。
另一个出口通往的是北厢房。这间屋子不知是何原因没有开放参观,门窗紧闭,屋外有颗高耸的梧桐树,浓阴遮蔽了大半的屋院。
季默一只脚才踏入院子,陡然感觉温度下降了好几度,一丝丝阴冷的气息缠上了露在衣服外的皮肤。
他背脊的汗毛竖了起来,侧头望向那栋两层高的屋子。似乎在哪个黑洞洞的角落,有道目光注视着他。
如果说林蕾的视线只是带给他不耐烦的情绪,那么这道目光就是冰冷的、黏腻的,令人很不愉快。
季默不是胆小的人,相反他胆子极大,大到有时候要作死。
此时游人的喧闹声仿佛是另一个世界传来,隔得非常遥远,目前这里只有他一个人,还有另一个躲在暗处观察他的“人”,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
因为自身的经历,季默不是无神论者,他对未知的事物保持着应有的敬畏,以及比常人更强烈的好奇心。他环顾了四周,朝令他直觉最不舒服的方向,一步步走近。
那儿有一道通往二楼的狭窄木楼梯,上去之前,季默稍微有点犹豫,这楼梯也不知什么年份造的,万一木头朽烂了,他这重量一踩上去不就塌了吗?
可是楼梯很低,真摔下来也不会很严重吧?
这样一想,最后那点踟蹰也丢开了。楼梯倒比预想中结实,坍塌事件没有发生,除了全程咯吱咯吱像要散架似的声响,他很顺利来到了二楼,并发现了一扇被封死的窗户。糊窗的纱早就腐烂坏了,如今只剩下光秃秃的窗棂。季默试尝试往里瞅,除了隐隐绰绰的一些轮廓,什么也看不清。
一般人到了这种地步,哪怕好奇心再大都会打退堂鼓了,不过季默显然不在这范畴里。他往里推了推,觉得还能够推动,就加大了力气。本来就因为时间太长已变得不牢靠的木封条在他的努力下更松动了些,再次发力的时候就支撑不住掉落下来,木窗发出沉闷的“吱”的声,终于被缓慢地推开了。
屋里头好像什么也没有。
但也只是好像。
季默看了看,利落地翻身进入。
一阵阴冷入骨的风从身上刮过,鼻间充斥着一股久不见天日的霉味,他皱了皱眉。
“抱歉,打扰了。”他对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东西说,自顾自地到处查看起来。
屋子不大,正中央是一张琴案,上面没有琴,屋角摆放有柜子,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了,基本一目了然。
季默打开柜子,空无一物。又绕着琴案走了一圈,趴下来检查案底,一个圆滚滚的玩意忽然从他前方出现,滴溜溜地朝他滚了过来。
要是换了其他人,怎么也得吓一跳,但季默只表现出一点惊讶,顺手就捡了起来,放掌心上一瞧,是一只玉质的扳指。
之后季默没再逗留,爬出窗子时,还敷衍地将掉下的封条按了回去。原路返回不过一分钟,他再度出现在洗手间门口,迎面碰到正要进来寻他的闫厉。
闫厉看了眼他身后,问道:“你怎么从那边过来?”
“哦,我走错方向了。”季默淡淡说,手指摩挲着裤袋里的玉扳指。
闫厉虽有点奇怪,但也没多问,说道:“我和Layla说清楚了。”
“说什么?”
“我们两的事。”
季默:“……”
季默:“你就在这跟她说的?”
“嗯,正好有空,就说了。”
季默沉默了。他这会非常同情这妹子,别人家分手好歹还在一个像样的地方,但这是哪?洗手间旁边!
“她人呢?”
“跑开了,我让小刘跟着她。”
季默诡异地瞅他,半响道:“你妈是怕你单身一辈子,才包办婚姻的吧?亲妈啊。”
第22章
季默其实是名穿越人士,而且这不是他第一次穿越,而是第二次。
他有记忆的第一世是名自由职业者,除了性向有别于大多数人,其他都很普通。然后有一天,他无聊打开了一份报纸,上面刊登了一则新闻。
某年某月某地,一富豪的别墅忽起大火,富豪在外谈生意逃过一劫,富豪的妻子却被当场烧死,三岁的小儿子得到消防人员的及时营救,保住了性命,但之后人变得痴痴傻傻,医生怀疑是受到过度惊吓所致。
季默当时看了一眼,没往心里去,毕竟这样的社会新闻每天都在发生。
然而,几天后他出了车祸,一根钢筋从他的心口扎了进去。再睁眼,他就变成了一个叫林宇的三岁小娃娃,刚死了妈,父亲名为林保田,是一个富有的矿商。
觉得便宜父亲的名字有点熟悉的季默立刻从记忆库里调出来源,正是前些天他在那则起火的新闻上读到过的富豪的名字!他现在成了火场里幸存下来的那个小孩。
意识自己穿越了,季默心想着能白捡一条命也不错,原来那小孩估计一场惊吓把魂都给吓没了,于是他便以林宇的身份活了下来。结果这小孩是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在药罐子里泡到十八岁,还是没能熬到做心脏移植手术就挂了。
两辈子加起来活的还没人家一辈子长,幸运的是,季默再一次穿越了!
这次他穿的小孩叫季小毛——这对父母给儿子取名实在太随意了。而时间线则往前推了65年,他穿回到了过去!
高考前他给自个改了名,就是现在的名字季默,因为他的第一世,名字里也带一个“默”字。大学毕业后,他应聘到B&L集团,认识了闫厉,以为就是个和自己一样的菜鸟同事,谁料这小子的身份曝光,竟然是集团的继承人!
这个时候季默才恍然回忆起,约莫在他上辈子死于心脏病的前一个月,家里购入了一批新书——他不能做剧烈运动,最适合的消遣就是看书。其中有一本纪传,讲诉商业巨擎闫氏家族的发家史,闫厉作为其中一代家族领导者的名字频频出现在书页上。
在闫厉主事期间,闫氏集团逐步向互联网领域渗透,同时向一些国家大力倾销商品,参股别国的银行和金融企业,掠夺了大量的资本,最严重的后果是造成一个国家的经济崩溃。总而言之,这是一个精明而残酷的资本家。
不知幸还是不幸,闫厉掌权的时期不长,他尚来不及开拓更大的商业帝国,便因过度劳累猝死于书房中。据他亲近的人所讲,他生前每天至多只睡4个小时。继任者是闫厉的堂侄,此人远不及堂叔父的魄力和拼劲,能够勉强守住基业已是不易,倒是再下一任的家主有几分闫厉的风范,被媒体誉为新一代的商业奇才。
这本书季默当初很随意地翻阅了一遍,并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时间一久就淡忘了,要不是闫厉这个大活人的存在不断刺激他的记忆,他也不会慢慢回想起来。
季默看了眼闫厉伏案工作的背影,掏出玉扳指端详。
上两次穿越之前,他都拿到了“提示”,第一次是报纸,第二次是纪传,其后没多久,他就因不同的原因死亡。倘若这是定律,那么这一次,他还剩多少时间?
方才他已经上网查询过历史上黎家的资料,搜索到的记录不多。黎家算是地方上的望族,族中子弟大多是读书人,最大的荣耀是曾出过一个状元,但年代久远,更加详细的史料,大概只能在地方志里查找到。
闫厉远程处理完一些邮件,转身看到季默拿着一只扳指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