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前不久,他从一个当年只见过几面的富二代同学口中得知了南家六年前的变故。
说不清当时是什么感觉,被欺骗算不上,懊悔也谈不上,就那么一瞬间,他觉得那个一向被自己当成小孩子的家伙,竟然有一天,不信任自己了。
他借着回国工作的契机,决定找到她,问问当初,她到底为什么要在家里出事的时候把自己排除在了可以信任的人之列,一字不提不说,还要彻底断绝联系。
就算当时的自己没钱没势,帮不了她什么,难道连在她伤心的时候陪陪她的资格都没有吗?
可他找到南书仪家的那天,听南妈妈说了点当年的事,他才发现自己的想象力实在有限。
当初的南书仪,哪里有什么伤心的资格,她要忙着赚钱给妈妈治病,忙着在那群如狼似虎的亲戚里周旋,忙着忍住眼泪一身是刺地赶走那群吸血鬼,保护自己和南妈妈……
陪她伤心?
现在想起来,他的这个想法简直幼稚到可笑。
是他一直都小看了那傻闺女。
凌霄心里始终憋着一股不自在,他不能对南书仪多说什么,于是他就只能自己偷偷摸摸查这些事,最起码,让他知道当初作恶的人都有哪些,南书仪不报仇,他也可以什么都不干,但他得查清楚,替南书仪记住,将来有一天,万一这些人贼心不死,他也好有足够的准备。
他期待着自己总能帮到她一回。
也是天网恢恢,他托人查了几天,居然查出来南建义这几年虽然没露面,但是他的两个代言人却混得风生水起,竟然还是在医疗器械行业。
更巧的是,合作的还是他空降的这家研究所。
忘了提,这家研究所聘请他的时候,开出的是实验室带头人的位置,颇有话语权。
凌霄几乎要气笑了,按他的性格,恨不得现在就出手搞死这群小人,可他不能轻举妄动,他不想让南书仪知道这些。
她能熬过那段阴暗的时光,也能放下这些泥泞的往事,她现在挺好的。
爱吃爱笑,还能跟他贫,还想着□□男人。
啧,这傻闺女。
凌霄蓦地止住脚步:“谁?”
一个戴着口罩和鸭舌帽的家伙从旁边的矮墙里钻出来。
“你好。”那人闷闷开口。
凌霄头疼:“你跟了我多久了?”
那人翻了翻眼睛:“从你把那老头吓得快尿裤子,然后顶着一脸提刀杀人的表情出门的时候开始。”
凌霄:……
那你他妈的岂不是跟了我一路了?
那人摘下口罩:“兄弟,你是书仪的朋友,我也是,巧得很,我最近也在查这些事,本来打算去吓吓那老头的,不过我听了一耳朵,那老头的秘密你应该都查到了,不如咱们交换信息怎么样?”
那人不笑的时候一张脸还颇为养眼,是个高冷的帅哥,可他挤出点笑容一开口,这点高冷气质就荡然无存。
非要找个形象的比喻的话,凌霄嘴角抽了抽。
你见过哈士奇吗?
每一只哈士奇不开口的时候都贼严肃,一开口就是个神经病。
凌霄觉得眼前这人就是。
吕修齐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定义成了哈士奇,还在为自己找到了队友由衷地高兴:“怎么样啊兄弟,我妈和南爸爸是故交,我这也有不少一手资料,咱俩合作一下呗?我叫吕修齐,你叫什么?”
凌霄一脸冷漠地上下打量他,心里莫名地冒出点怨气来。
傻闺女有朋友了,还是男的,自己没听说过的。
他镇静地伸出手,开口道:“我叫凌霄,是书仪曾经的,”
他顿了顿,“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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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男人的阴暗交易暂且不提,交换完信息且明着暗着勾心斗角的俩人各怀心思地告了别。
吕修齐想的是这人是哪儿冒出来的,怎么对书仪这么了解,说什么监护人,鬼才信咧这么年轻的监护人,再说书仪成年之前爹妈还好好的哪来的监护人……
凌霄想的是,傻闺女的朋友怎么好像也挺傻的?刚自己一时兴起随口胡诌了个监护人的身份,看这兄弟当时的表情他都担心他会一声“伯父”叫出口来。
果真是哈士奇,不接受反驳。
不过两人对于交换到的信息倒是非常满意。
凌霄支着额头坐在回程的车上想,南书仪当初没告诉自己真相,怕是和南爸爸的经历有关,南爸爸因为感觉自己欠了弟弟的,才把自己逼到了绝路,而南书仪,她比南爸爸更果敢,从一开始,她就没想靠着别人站起来。
事实也正是这样,她靠自己站稳了站直了,底气十足地活了下来。
现在正底气十足地想要去追男人。
凌霄叹气。
叹到一半卡住,说起来——
凌霄脸色诡异地想,傻闺女要追的男人,不会就是这位哈士奇吧……
如果刨除这位自然流露出的神经病气质的话,他那张脸倒是确实符合南书仪的审美,从前在国外的时候,南书仪经常百无聊赖对他实验室的兄弟们评头论足。
说这个鼻子太大那个眉毛太淡,这个太娘那个太糙,当时凌霄心里还不无得意地猜想着南书仪的理想型莫不是自己这个样子的。
不过那会儿他实在没多考虑这些,等到他开始考虑了,南书仪已经离他千万里,杳无音信了。
如果真是这位哈士奇兄弟,那他对书仪的事这么上心,显然不是南书仪口中的“单恋”啊!
凌霄捏了捏眉心,有点糟心。
而南书仪此刻正坐在自家楼下的秋千上发呆。
她不想南妈妈看到她一身煞气的模样,南妈妈总希望她是个淑女,优雅淡然,坚强隐忍。
每次在外面厮杀完毕她总会在这秋千上坐一坐,想点高兴的事儿。
比如说这会儿,她就在想吕修齐。
吕修齐真好看啊,她又开始懊悔,那天看电影自己怎么就没能好好抓住机会呢,那天要是得手了,说不得现在自己已经可以考虑下一步计划了。
想着想着心痒痒,掏出手机来打开微信,随手刷了刷朋友圈,发现万年僵尸号吕先生居然发朋友圈了!
南书仪震惊了,当初她用C大的名义加这货的时候,这货那句“别翻了,没屏蔽你,我就是没发过朋友圈”差点把她雷死,现在这货居然发朋友圈了。
居然还是张自拍。
照片里吕修齐龇着大白牙,额头上挂着两滴汗,一身随意的T恤牛仔裤,肩膀上还有根草叶子,不知道从哪儿刚浪回来。
啊小哥哥果然还是很好看。
南书仪犯了会儿花痴才注意到他手里还有只猫。
一只瘦瘦小小的土猫,看着还不到三个月大,被他托在掌心,眯着眼睛张着嘴巴叫。
配文是:“捡到闺女一只,求各位有娃人士传授一下带娃经验。”
南书仪:……
有、有点萌。
吕修齐是跟凌霄分别之后捡到这猫的,许叔家在市郊,从前是农村,后来搞开发,农田都没了,因为离城里近,大多数年轻人都进城工作了,剩下空荡荡的小楼和上了年纪的老人。
吕修齐捡到的这只猫是被人丢出来的。
那老头一口乡音,说家里已经有两只大猫了,这一窝生了五只,其他的都被周围邻居领养了,剩下这一只没人要。
原因么,说这只是橘猫,能吃,懒,不抓老鼠……
吕修齐心想你这不欺猫太甚么,这猫多萌啊,二话不说他就抱着猫走了。
抱回家之后,吕修齐突然间福至心灵: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不知道哪位坑爹的基友曾经教育过他,女孩子对毛茸茸的东西没有抵抗力,养只猫啊狗啊的,你这个形象值能立马上两个档次。
总而言之一句话,想追妹子,先养猫。
后来听说那基友养了七八只猫,觉得养猫比找女朋友有意思,于是单到了现在……
当然不提这个结局,吕修齐觉得这兄弟的基本思路是没错的,而且他没记错的话,南书仪包上就挂着一个毛茸茸的丧气兔,她肯定喜欢毛茸茸的东西。
于是抱着这种心理,吕修齐欣然抱着新入手的吉祥物自拍一张,发了朋友圈。
然而他等了快半个小时,南书仪连个赞都没赐给他。
私聊里已经被一群猫奴和云吸猫的货给戳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