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起头,一下对上了每天出现在梦里的唇角和眼角,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害怕和脆弱一下像泄洪,吴霭捏着手机,求救:“他们要打我……”“打你?”男人从笑变成了疑惑,抬起头,问:“你们要打他?”戴着眼镜,脸上的轮廓清俊,并没有很严厉,但是不怒而自威。
吴霭先是感到冷,像是武侠片里周围都升腾起了凌冽的杀气,下一个瞬间又感到了温暖。
他抬起头看男人,借着楼前的一盏暖灯,如同注视着保护自己的神。
哥哥:这孩子太熊了,我出场算了。
第22章
安静了几秒钟,身后两人突然仓皇逃窜。
吴霭头昏脑涨,心肺跟不上呼吸,但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渐远,就知道自己安全了。
他:“嘘——”,吁出好大一口气。
“你?”男人蹲下来,问:“怎么还抢人手机?”周围安静了,沿着草坪有小道,小道上每隔几米就有一盏亮着橙光的灯。
吴霭环视一圈,缺心眼似地心想怎么回事,还挺温馨……“对。”
他想也不想就承认,缺心眼乘以二。
“对?”男人的嘴角仍以一个温柔的弧度弯曲,但眉心蹙得紧,吴霭读不懂这是在好奇还是关心,反应过来这空荡的院落只剩自己和他,伏地的姿势下,支棱了支棱。
“是抢了个手机。”
他坐起来,坦白。
“你没手机?”男人还是蹲着,两人的距离大概30厘米。
吴霭能看见他的睫毛,看见唇周剃掉的胡茬,能感到温热,但摸不准是鼻息、夜风还是幻觉。
“不是。”
他懵,把手掌摊开,解释:“我自己也有手机。
但那个人搞偷拍,说要拿去卖钱,被我无意听见了,我骗他要加他微信,然后就抢过来了。”
“他偷拍了你?”“不是,是女孩子。”
“女孩子是你女朋友?”“我没女朋友。”
“哦。”
男人边笑边起身:“那你就是平白无故抢了人的手机。
强盗之举。”
“强盗?!”吴霭一听,愤愤不平,也站起来。
方才摔倒的右脚腕没吃住力,崴了一下,他来不及管,辩驳:“我又不图他一个手机,我是为了保留证据,是为了去报警,怎么能被说成是强盗?!”
男人往小楼走:“以暴力手段取到的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你这手机抢劫来的,拿去报警就等于自首。小强盗。”
吴霭懵逼状态中上来了脾气,一瘸一拐追上去:“强盗就强盗,怎么还小?我难道就让他拍?他还要在剧院装针孔,我就随便他欺负女同事?”“小不是说你年纪小,只是对你行为的形容。”
男人登上台阶,推门,反问:“你有什么证据他装了?”吴霭也钻进门里,越想越气:“所以才抢他手机。”
男人进屋后开灯、换鞋,问:“手机里有装针孔的证据?”吴霭也把鞋脱了一踢,忍着右脚踝的疼,跟着男人走出玄关,答:“在剧院应该还没装吧,我也不知道,看着是在其他地方已经偷拍了其他的人。
手机指纹加了密,我也打不开,找警察试试看。”
“自己再仔细想想。”
男人边说边指沙发。
吴霭右腿疼,狂奔后体内的汹涌还未平息。
抢了个手机,差点被打死在郊外,他心有余悸,但听话,坐下就逼着自己开始梳理逻辑。
为检举犯罪抢手机,但抢手机本来就是犯罪;用手机里的证据可以去报警,但不报警压根拿不到证据。
噫……男人递来一杯水,坐到了对面。
吴霭又感到了踏实,一饮而尽,隐约觉得自己好像是有点问题。
“我想不出来了,你帮想想吧。”
他边说边把手机像缴证物一样放上茶几,突然从懵逼和紧张中醒神。
往周围一看,茶几?沙发?装潢简约但有品位的室内客厅?男人?!——他大惊失色,一开口,嗓子像开了震动似的:“你怎么在这里?” 男人看他喝光了水,走过来从他手里拿过杯子,又朝厨房走,反问:“你怎么在这里?”“我来帮剧组的忙啊。
就拍戏那个剧组。”
“哪个剧组?”“那个啊。”
“哪个?”“我当过群演那个啊。
你忘了红裙子?”吴霭提醒。
男人笑:“哦。
想起来了。
好像冯说了今天是要来。”
怎么感觉自己又被套路了,吴霭:“……”男人走回来,又递一杯水,饶有兴趣地问:“这次也是当群演吗?”“不是,就……帮忙而已。”
智商慢慢回温了,吴霭“搬运工”三个字说不出口,再一对上男人的眼睛,反应过来了点什么。
“这……你家……?”他战战兢兢,比被追着打还慌了。
“不算吧。”
男人示意他喝水,解释道:“住所。”
吴霭仰头喝水,喉结很沉,他下咽得艰难,冒汗。
“要我帮你想?”男人往后仰了仰身体,姿态很放松,慢条斯理地道:“你抢手机那人很可能已经回城了,他也许会去报警,也许不会。
但如果报警,没有直接受害方在场,警察也没义务追查你是不是见义勇为。
谁主张谁举证,你是人赃俱获,而反回去,就一个手机,你所谓的证据可能是他下载的,他可以有无数的理由反驳你。
所以——?”太有理有据了,吴霭束手无策,呆愣:“你怎么又问我……”男人被逗笑:“哈哈,手机里都有定位,很轻易就能被找到。
然后,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这个行为会被定性为抢劫。”
吴霭一听,要哭了。
为见面,拼死拼活攒了一周的运气,为几朵花差点和电影明星打架;为缓解思念,恨不得一周打完了一辈子的飞机,很可能已经肾虚。
可这会儿,天降的机会,命运的安排,好不容易遂愿,没想到被自己用这么个狼狈的方式搞砸了。
“我……”他想说点什么,但哽咽。
“怎么?”男人又笑了。
不想连累他,吴霭在心里把修改了几百遍的腹稿都撕毁,放下杯子站起身,强忍着悲伤和委屈,说:“那我走了。”
男人点头:“嗯。好的。”
送过的花都忘了吗?这人好干脆。
吴霭走出两步又倒回来拿赃物,万分不舍:“谢谢你了。”
穿鞋的时候右脚踝已经肿起来了,他只能把帆布鞋像拖鞋一样拖着,出了门,一瘸一拐地挪下台阶,踏上小道又穿过草坪,皮肤上有奔跑出的汗和摔倒后的土,觉得自己像极了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怎么会这样?继续和公司刚没戏了,合约期间违法犯罪,说不定会被逼着交罚金解约;恋爱也没戏了,谁会和这么傻的人谈恋爱,如果换做自己,看一眼都嫌烦。
反转太快,讽刺到魔幻。
方才和男人的距离只有一米,论单独相处,是有史以来最近的。
可自己收了一周的花,他送了一周的花,结果就结出了这么个果,吴霭觉得全是自己的错。
一走过去铁门就自动开了,他站在铁线后抽了抽鼻子,一迈步,艰难得像背负了千斤。
并不害怕会中刚才两人的埋伏,他回望一眼在黑暗中耀着光的小楼,方才坐在男人身旁的温暖触感都被剥离。
被保护没有了,安全没有了,期盼也没有了,剩下的感觉像被放逐,一念之间从天堂到了地狱。
吴霭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滴滴,一看屏幕就像沾上了水,斑斑驳驳的。
他擦屏幕,没用,又揉了揉眼睛——发现方圆二十公里一辆车都没有。
荒郊野岭,孤身一人,耳畔只有飞虫和蝉鸣,有水流从眼角划过脸颊,像河溪。
脚踝疼,只能蹲下来,口袋里另个手机成了烫手山芋,憋屈到快不能呼吸了。
该抢这个手机吗?不该。
可真的就让偷拍女孩子还欺负小兰的人逍遥法外?当然不能,所以这事于理是不对的,但于情,当时那个关头,并没有其他选择。
好一会儿也没车,吴霭越想越气,蹲着可怜巴巴地自我剖析。
突然,身后的铁门一响,他回过头,看见男人换了身居家的衣服又走了出来。
“没车接你?”他诧异。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