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不方便牵手,笑着摸了摸头。
自己在外面被放养了一天,吴霭满头问号,突然想起君哥说庄和阿姨一直在阳台聊天,而阳台只二楼,窗外正对着榕树。
他反应过来了:“原来你一直在偷偷看我!”“哈哈哈,看自己小媳妇叫偷?”庄笑着,不要他蹦高:“腿还疼吗?”吴霭忘形,打鸡血了:“没事了,我是硬汉。”
庄:“那硬汉回去给我看看伤口。”
昨天刚下了雨,白天凉爽,傍晚了反而回温。
两人并肩走出去,吴霭一眼就看见了小区门口正对的一家罗森。
玻璃窗上贴着海报“夏日冰爽限定”,看起来很诱人,硬汉忙扯媳妇衣角:“吃个冰激凌。”
“小狗热了?”庄顺着也看过去,回:“好的。”
店里人有点多,吴霭到冰柜前面挑了巧克力味和抹茶味的冰激凌,一转身,发现庄跑到了咖啡机前,在观察别人买咖啡。
他走过去,问:“庄,你想喝?”前面的人买好了正离开,庄凑近推了推眼镜,惊讶:“这个机器居然是自动的。”
吴霭:“你没用过?”“啧啧。”
庄弹了下舌。
他虽不想承认,但肯定没用过,之前在录音室楼下买咖啡时就被君哥就发现过不会用移动支付。
吴霭一步向前,又变老师:“先刷一下这个二维码,把杯子放在这里,再点你要的种类……” 出了杯美式,庄学得很认真,等演示完之后跃跃欲试:“我自己来一遍,小狗你喝什么?”吴霭把自己手机递过去:“请出一杯拿铁。”
庄有样学样,很快就搞好杯拿铁,笑着自夸:“我学得真快。”
吴霭点头,又把两个冰激凌交给他,指收银台:“那我这次不告诉庄怎么手机结账,你自己去试试看。”
庄从善如流,走过去,他好像稍微找了一下支付码,但很快就成功。
两分钟像考了第一似地走回来,半举着冰激凌,道:“比我想得方便。”
话虽这么说,但他之前肯定没想过,庄并不是古板,也不是守旧,只是经年将自己囿于繁重的工作,顾不上生活。
吴霭望着他,愣了愣才去接冰激凌,强调:“是我教的。”
庄:“哈哈,是的小狗。”
两人走出去,沿街有各式各样的商店,道路上有各式各样的车来车往,是一个平凡的傍晚。
他们混入平凡的人流。
庄左手提着咖啡,右手拿着冰激凌,突然很惊喜地道:“诶,小狗,我发现要是把冰激凌放进咖啡这不就是frappuccino?来试试吗?”
“什么是frappuccino?”
“哈哈,中文名是星冰乐?我只读书的时候在美国喝过。”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平凡的天,周围来往着各式平凡的人。
吴霭看看庄又看周围平凡的光景,有一种错觉他其实是一个在企业工作的平凡白领,自己是刚毕业的平凡学生,他们在肯德基相遇,互相喜欢后同居,现在是一起在过周末,刚去探望了家长,正回租的房子去。
他们也许会一起攒钱买一辆车,会一起养一条狗,会因为柴米油盐鸡毛蒜皮赌气冷战,但每天都一起睡去和醒来,过得幸福也平凡。
庄咬一口冰激凌,说:“我以前没事干的话,还喜欢喝啤酒。”
吴霭不觉就停下了脚步,看了看去向和来路。
庄一步超出了他半个身位,回过头,唤:“小狗?”他不是上班族,自己也不是学生,虽然在肯德基见面,但一波三折走到现在。
庄不用攒钱买车,也已经有了四条狗,见的家长不是父母,而且自己连楼都上不去,他们之间的吵架从不因为柴米油盐——一切都和幻想有差别。
“小狗是腿不舒服吗?”庄看他不动,凑了过来。
但爱没差别,自己和他对彼此的爱在漫长的未来里会一直在,吴霭的脑里闪过洪仓知礼,闪过今天的刘大爷和付老师,闪过大千世界每个人不同的命运,有美好,有遗憾,有当下和未来,但无论如何,他的命运需要和庄在一起。
庄变得着急,再一次问:“小狗,你不舒服?”沿街的商店在放《my heart will go on》,太久的歌了,时间在流淌,吴霭想抓住此时和彼时却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他等身侧的一辆公交车开过,等周围喧嚣了一瞬又安静,等自己深呼吸了再深呼吸,注视着那双眼睛:“庄。”
“嗯?”“我们结婚。”
第111章
他话说得不大声,重叠了有骑共享单车路过的声音,庄护着他躲开,走了下神。
“小狗你说什么?”他问。
吴霭:“你刚才没听见?”“没听很清。”
庄摸了摸自己下巴,顿出一个漫长无比的停顿:“小狗是说想结婚?”吴霭还在纠结要不要重复,脸涨得通红:“你这不听见了吗?!”庄:“可没听清是哪种结婚?怎么样的结婚?”他把“结婚”两个字吐得清明,态度过分大方了,吴霭羞羞答答的反而窘迫:“真……结婚。”
庄:“还能有假结婚?”“不能有!”吴霭郑重其事:“你不是要去英国吗,那我们就去英国,尽快去。
我知道怎么登记,有熟悉的人可以问,也在网上查过。”
“小狗查过结婚?”庄好奇地问。
想法虽然今天提出,但在脑中已经酝酿了太久,吴霭脸颊滚烫,说话都不利索了:“我想很久了,你的意见是什么?”还有半句:“不接受反驳”,但太强硬了,他准备留着后面说。
这时有路过的行人看了过来,一脸八卦。
冰激凌化了,在袋子里成了汤,庄从他手上拿过转身扔进垃圾桶,返回来,道:“我没想过小狗想去英国结婚。”
“你没想过?”吴霭紧张得要命,但周围实在人太多,他只好把话都憋回去:“我叫车,我们回去说。”
两人又打车,但是晚高峰,吴霭发的单没人接。
他特别着急,不光加钱还N个App来回切,庄在一边看着,关切:“小狗出汗了。”
他很平静,吴霭判断这种平静的背后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是他早也有过一样的策划和打算,被自己抢先提了出来,第二种——没有第二种!没有第二种,相爱结婚天经地义。
他势在必得,但不知为何略微忐忑,摇了摇头,说:“不热。”
庄陪他站在路边,又等了会儿,说:“但小狗的脸好红。”
“不红。”
吴霭自己抹一把,突然反应过来:“小狗??”庄:“嗯?”吴霭瞪起眼:“小媳妇呢?!为什么不叫?”“平时不也没指定。”
庄一脸无辜,但看他脸色,立马:“好的,小媳妇,小媳妇。”
吴霭没察觉出来自己变得敏感,不爽地:“哼!”,两人又站了会儿天愈渐黑,还是没有车接单,他望眼欲穿。
平时也难打车,但似乎从来没有这么难过。
庄中途提议了一次让阎来接,但吴霭不同意。
他有一种很复杂的心思觉得终身大事之路必须靠自己引领。
庄宠着,摸了摸他头就不提了。
他不多说话,偶尔问问热不热,渴不渴,腿累不累,温柔又体贴,太适合托付终身。
但是一直打不到车也不是个办法,吴霭受不了,四下找地铁站,可这时眼前突然一暗。
他:“?”,一回头,发现前方的路边出现了一辆很大的悍马,像公交车似的。
两秒钟后车窗降下了,一张叔叔似地脸探了出来,笑:“哈哈,吴霭。”
吴霭意外:“张先生?”张:“你们怎么在这?”“我们……”吴霭略微窘迫,看庄一眼。
庄心领神会:“要回家,但因为晚高峰,打不到车。”
张:“哈哈哈,那太巧了,吴霭,你就当打到我了吧。”
三分钟后悍马行驶上了回小院的道路。
阎是庄的司机,张是庄的助手和心腹,吴霭一上车就丧气,感觉领路还是没能靠自己。
他望着窗外心想结婚了一定要赚钱买辆车,也买这种大的。
“吴霭。”
这时张边开车边唤他,问:“你上次坐我车给我说过你的乐队。”
吴霭抬起头:“啊?”张:“怎么样了呀?”说乐队的时候还没出枫树的网暴事件,他意气风发。
而现在,被宁坑,被原公司坐地起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