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线条很清晰,但因为肤白,力量感就变得很含蓄,他仍不回答,侧了下脸,说:“嗯。”
很短促的一声,倒不像是敷衍。
吴霭一看,抱住他:“庄,为什么不告诉我?”台子宽敞,他拉了一下,庄就也坐了下来,但不知为何肩膀看起来有些沉重,表情很纠结。
“我很担心。”
吴霭说。
庄伸手搂着他,别过了脸,说:“不用担心。”
窗外的雨声放大了院落里的寂寥,吴霭云里雾里地去看面前高大的肩膀和背脊,能感觉到结果可能不像自己想象得那么好,于是放弃了追问,一言不发地靠在了他身上。
周围太静,但白天已经无能为力过一轮了,他吸取教训在脑中弹奏《情书》给自己鼓劲,没琴没红裙,但仍然希望能让喜欢的人开心。
吴霭左顾右盼后灵光一闪,拿起了刚才用来擦身体的浅蓝毛巾,说:“别讲了。”
庄:“嗯。”
吴霭想了想,敲门似地去点他的胳膊:“反正讲了我也听不懂。”
“小狗。”
庄终于忍不住回过头,一看,眼睛眯了一下又瞪大:“这什么?西北来的?!”吴霭把毛巾围在了自己头上,和打官司的秋菊一模一样,回:“西北来的小媳妇。”
太可爱了,庄方才的沉重气场瞬间散了去,立即抱住他亲,问:“谁的小媳妇?”吴霭努力装老实:“庄总的。”
“哈哈哈。”
庄摸他头上的毛巾:“小媳妇就要戴这个?”“请尊重我们西北的风俗。”
吴霭很认真。
庄的表情快融化了:“那我得给小媳妇买块好的。”
“不要。
我这种小媳妇,平时就在家里弹琴,买好的也没处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什么董事会、收购的完全没接触过。”
吴霭把头巾摘下来,仰起头:“可我希望庄能快乐,不管怎么我都会支持他的,什么结果我都陪着。”
表面上云淡风轻,其实心里想的是先把人哄高兴,出去了就去找张秘书打听。
声东击西的技能早已炉火纯青,庄太吃他这套,看过来后眼里亮晶晶的,一开始没动,但几秒钟后,唤了声:“小媳妇。”
“嗯。”
吴霭正自己用毛巾擦身体。
庄:“结果是不。”
“不?!不卖?”吴霭没想到自己激将法成功,回过头,惊讶不已:“不卖不好吗?庄为什么不高兴?”情欲的气氛早衰减了,氛围又紧张又平淡,如同两口子在开家庭会议。
庄皱了皱眉头,说:“但提出要我交换。”
“拿什么交换?”“我手上的B股。”
“B股?”吴霭没听过,但特别着急地表达自己的意愿:“B股意味着钱吗?”两人并肩,庄听了搂住他,全身都绷紧了一瞬又放开,但再一张嘴,语气就变了。
“代表着决策权,来自兴海二元的股权结构,用于投票。”
吴霭搞不到重点:“纸质票还是电子票?”
“都不是,在一场被有序召开的董事会里,持B股的人每股可投出10票,A股每股1票。
举个例子,我有10%的股份,但都是B股,我就能代表自己的意愿为公司的所有战略决策投出100票。
其他所有人一共90股,看似多,但他们总共也只能投出90票。
这意味着决策权和管理权限在我,再融资,也是我。”
庄道。
例子倒是深入浅出,但说得太简单了,让人关联不了千亿市值兴海的运作。
吴霭傻乎乎的:“哦?然后呢。”
“这些票并非开始就有的,是我攒的,挣的,用很多东西换来的,我从十年前就开始布局。”
说到这里,庄的目光顿时一凛,像只蓄积力量的猎豹:“怎么可能被拿走?”
吴霭:“哦”,关注点继续偏:“庄十年前就是我这个年龄?可我怎么什么都不行?”他把头枕在庄的肩膀上,很单纯,从来没有听他讲过生意相关的事,还以为会点到即止,可这时,庄却默默呼出了一口气,很淡然:“因为没选择。”
吴霭:“没选择?”“十年前的我必须去做,如果我不,那时候的我和我弟弟就活不下去了。”
小吴:下周你能写完吗?
拽:不搞黄的话,差不多。
小吴:诶黄是必须,想要什么交换?开价吧。
拽:你老公的b股。
他:滚!
第108章
他口中的弟弟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吴霭:“为什么会活不下去?”“因为我们的家庭情况很复杂。
他很小的时候不在上海,我把他接到身边的之前脑子里就有了规划,我先去美国,然后等他大一点也过去,未来我们就一起在那里,再也不管国内的事情。”
“为了这个目标我在美国边上学边找机会创业,有次听说有同学设计了一个视频回传的一体化站点,拿了专利。
那时候纽约也在搞高铁,铁道上的视频的传输很复杂,我就认准了这是商机,连忙找到他们,说你们负责技术,我去卖,试试看。”
“其他人都没想过能卖出去,但我做到了,卖了几个试验机就有了启动的资金可以包装这个技术,又拿着去华尔街找投资人,慢慢就做出来了一个小公司。
我很高兴,告诉了我弟弟,但每次都是我说半天,他就像听不见。”
庄的语速很缓慢,吴霭没想到他会和自己说这些,趴在他肩膀上,问:“这是你现在这个通讯公司的前身?”“不算,因为那个公司被我卖了。
他上高一那年我父亲去世了,有人威胁我要公开他的身世,逼迫我放弃一部分财产的继承权。
但我是长子,按照顺位能获得的东西我为什么要放弃?能想到的就只有提前把他带去美国。”
吴霭:“他去了吗?”“他不去,坚持要在国内念书。
那时候整个家族都一团乱,别说念书了,保障安全都是个问题。
我只能掳他走,人都拖到机场了,他突然就宣布自己要绝食绝水,原话是:‘我只要上飞机就再也不会吃饭,也不会喝水’。”
吴霭惊讶,抬起头观察他的表情。
庄的表情还好,蹙眉回忆,继续:“我知道他会做到,他才是唯一能威胁我的人,于是我只能让他回去,自己走。
但回到美国我就立即把我的持股都转手了,换了不到40万美元,又立马倒回国。”
“当时我们还住在老宅里,和姨在一起,每天都有人来家里,有时候是来游说试探我,有时候直接砸抢东西。
我为了保护他把他关在书房不让他出来,但他非要去上学,不让去就只和姨说话不和我说话,我拗不过,又妥协了。”
“结果有天中午,学校给我电话,说他上吐下泻被送去了医院。
我去了之后,医生说他血液里有微量的砷元素,要去化验。
他是吃食堂的,同学里面只有他这样,很明显是被投了毒。
我去忙上忙下地找警察,调监控,找学校追究责任,回去一看他,还是那张脸,坐在病床上看书,好像中毒的是别人。
我问他还是坚持不走吗,他立马说可以,但不去美国,想回老家。”
“回老家?为什么?”吴霭很疑惑。
“我也不知道,我已经把能给的都给他了,他却还是不听我的。
我不能让他回去,那里的环境更差。
而且他说出这个意愿的时候太干脆了,让我断定他思考了很久,所以特别生气,第一次动手打了他。”
庄闭上自己的眼睛,一脸怅然:“就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认不清他和我自己。”
其他吴霭都无所谓,但打人不对,义正言辞地谴责:“动手是你的错!如果我是他,我就和你对打!”庄听了低下头,说:“那时他才十五六岁,哭得眼睛都肿了。我怕他记恨我,很希望能得到原谅,于是承诺不去美国了,哥哥会保障他在国内的生活和上学,他还那么小,除了我没倚靠,所以我必须放手一搏,旁人不让我拿的,我必须拿全部,想把我排在外的,我就得站去最中心。”
说到这里,庄的语气变得很坚毅。
吴霭没想过他出仕的原因是因为要保护弟弟,然而自己也为了保护弟弟做过努力——他们一直有深层次的共同点,在冥冥之中,命运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