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95)

盛朗手臂用力一收,将恋人清瘦的身躯揉进怀里。

突然有人推门走进了卫生间,手机里正大声播放着电视剧。

相拥在一起的两人僵住。盛朗飞快地将门锁放下。

那男人走进了隔壁的蹲位,一边看着电视剧,一边开闸放水。

林知夏拽着盛朗的衣襟,大气不敢出。可就这个时候,盛朗又低下了头,唇寻了过来。

林知夏用力推他,奈何盛朗坚实的身躯岿然不动,而且还越来越放肆。

“!”林知夏猛地挺直了腰,差点咬破盛朗的舌头。

盛朗的唇滑到了林知夏的耳边:“别动……”

(……)

林知夏仔细地照了照镜子,确定汗湿的发梢已经干了,脸颊也已恢复了正常,才推门从卫生间里走了出去。

店长正在门外洗着手,见到林知夏出来了,很关切地问了一声:“小林,还好吧?还是很不舒服?”

林知夏的后颈寒毛唰地竖了起来。

店长说:“盛朗说你有些便秘,在卫生间里耽搁了。年纪轻轻的小孩,怎么搞出这种毛病?平时还是要多吃点蔬菜水果……”

林知夏唯唯诺诺地应着,匆匆洗了个手,狼狈逃走了。

一日结束,两人换下了制服。盛朗踩着单车,搭着林知夏回家。

金紫交织的黄昏,倦鸟归林,家家户户的窗里都飘出饭菜香。

他们俩都没有说话,可心里都想着同一件事。

这是他们各奔前途前度过的最后一个夏天。在秋天来临之前,这五十个日夜,将会成为他们一生铭记的回忆。

每日下班后,盛朗都会踩着单车把林知夏送到他家楼下。

两人在无人的楼梯口里偷偷吻别,然后各自回家。

再眷恋和盛朗耳鬓厮磨的愉悦,林知夏也并不是一直都住在盛朗家。

林知夏每天都会做好晚饭,然后接林安文下班。饭后,林知夏一边做家务,一边陪父亲聊天。

自己即将起航去遥远的城市念大学。这不同于往常住校,林知夏一走就是好几个月。一想到父亲将独自生活,林知夏就很放不下心。

林安文安慰儿子:“我平时都在店里,回家也不过吃个饭,睡个觉罢了。刘姐和邻居都很照应我。我一点都不孤单。”

林知夏和盛朗商量了过后,决定把二狼拿给林安文来养。没条件给父亲弄一只导盲犬,但愿二狼能给他足够的陪伴。

二狼这狗也不负众望,经过训练,很快就能配合林安文了。不过几日,二狼就记住了家和按摩店之间往返的路,还会了给林安文叼鞋子,拿手杖。

有了二狼,林安文的生活也比过去方便了许多。

牵着二狼,林安文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在永安里四处转悠而不担心迷路。

这样一来,林安文去附近的一个市政文化广场也比过去容易许多。只要一有空,他就溜着二狼,去那里听人下棋拉二胡,和人聊天。

至于林知夏,他在盛朗家留宿的夜晚,总意味着一场持续半夜的狂欢。

作者有话要说:

文进入收尾的最后几万字,又因为要出差存稿不够。

所以我先写完结,然后再在写番外的时候,把某些的部分补上。

歌曲:Nickelback的《Far away》,很好听

第65章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有是热恋许久终于能亲热的情侣,只要共处一室,空气都能被点燃。

更别说盛朗本就是个热情如火的人,哪怕林知夏是块冰,都能被他焐成一锅滚水。

外婆腿脚不好,从不上楼。于是这个天台的小阁楼成了两人的秘密圣地。

日头一日比一日炽热,天台的地板被晒得能煎鸡蛋。阁楼里那台二手空调重新加过氟利昂,制冷效果显著。

可两个少年总是热汗淋漓。

林知夏有时都弄不清他和盛朗,谁更渴求对方一些。

看起来明明是盛朗更加积极主动,贪婪地、不知疲倦地索取。可是林知夏的纵容里也总带着欣喜的迎合,和含蓄的鼓励。

盛朗说得没错,这种事一旦磨合好了,随之而来的就是极致的快乐。

林知夏被那一股妙不可言的滋味征服。食髓知味,欲罢而不能。

两人的胸膛里都有一团浇不灭的火,一个眼神,一点点接触,就能引发一阵强烈的激荡。

很多时候,睡到半夜翻了个身,盛朗就会迷迷糊糊地抱了过来,又做一次。

没有什么,比和最爱的人一起做最快乐的事,更让人觉得幸福的。

他们两人后来走过许多地方,住过各式各样高档酒店、豪华的房间,有过许多刺激的体验。

可是说到最怀念的经历,都会不约而同地回想起在小阁楼上度过的那个夏天。

那种疯狂和大胆,那种浪漫的激情,是只属于少年人的。

深夜,凉风习习,被暴晒了一整日的天台经过水的冲洗,终于降了温。

盛朗在棕垫上铺上柔软的草席,然后不容反抗地将林知夏拖了上去。

虽然知道他们处于附近民居的最高点,除了月亮,没人看得到他们,可林知夏还是紧张得差点咬破嘴唇。

那是林知夏第一次被盛朗弄哭。

到了八月上旬,两人凑了点钱,终于去了一趟大理。

他们住在一间很不起眼的小客栈里。白日在洱海边晒太阳,喝茶,入夜后则手拉着手逛街。

林知夏买了两串小小的蜜蜡手串,让店家分别刻上了他和盛朗的名字缩写。

“我们先戴着自己的,等回头分别的时候再交换,这样手串上就带着我们各自的气了。”林知夏说。

大理的盛夏就像丰市的春天,清爽湿润的夜风涌入窗口。长街的灯灭后,漫天星子悬挂在穹顶。

林知夏和盛朗在这片星空下温柔地、不知疲倦地缠绵。

林知夏很难得这么主动,柔情似水,完全地将自己奉献出去。

精疲力竭地相拥在一起时,他们长久地凝视着彼此。

“你的眼睛比洱海还好看。”林知夏抚着盛朗俊美的面颊,柔声说。

“你的眼睛也比星空还好看。”盛朗握住林知夏的手,吻他的掌心。

“我们以后还会去很多地方,小狼。”林知夏说,“一想到将来都和你在一起,我就很开心。”

-

四天的旅行很快就过去了。

两个少年告别了晴空明媚的云南,坐着火车回到了弥漫着淡淡雾霾的丰市。他们回到了家,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各奔前程。

盛朗的护照早就已经办好了。杨景行也不知道走了什么渠道,居然给盛朗办了一个工作签证。

“你们是从T市出发去伦敦?”林知夏看着盛朗的机票信息。

“是啊。我特意向老杨要求的。”盛朗说,“我要先把你送去T大,看你在学校安顿下来了,再出国。”

林安文身体不方便,显然不能送林知夏去大学。

大学入学这么一个重要的日子,盛朗不希望别的学生有父母陪同,他的小夏却一个人孤零零地忙活。

送林知夏去大学报到前,盛朗还做了几件事。

一,家里的房租正好到期,他和承租的老板续签了合同,又多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二,将外婆送去了郊县的姨婆家。姨婆是外婆的妹妹,儿孙争气,生活条件较好。盛朗每个月会给姨婆家一笔钱,托他们好好照顾外婆。

做完这一切,盛朗从林知夏手里抓过了行李箱的拉杆,同他一道登上了开往T市的动车。

“走吧!向新生活出发!”

-

T大。林知夏上一次来这里时,还仔细研究过这里和体校往返的公交线路。现在这些全都用不上了。

林知夏其实一直担心,来到T市,走进T大校园,会引发盛朗一些不好的回忆。

但是盛朗一直显得非常从容。

他兴致勃勃地参观校园,和林知夏去校门外吃了烤肉,还特意去生物学院门口和林知夏留了个影。

“得知道你在哪里上课。将来想你的时候,就把照片拿出来看看,脑子里就有画面了。”盛朗浮想联翩,“我的小夏宝是在乖乖听课呢,还是在课堂上想我呀。”

“我才不会在课堂上走神呢!”林知夏唾道,“你也不许拿着我的照片做奇怪的事!”

“难道我做奇怪的事,你会感觉到?”盛朗挤眉弄眼。

林知夏哭笑不得,脸颊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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