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早就听到他的脚步声,不慌不忙地往后连退三步。
盛朗眼底看到一片碎光,硬生生刹住了。
定睛一看。好家伙!地上铺了一片碎玻璃渣,每一片都闪着锋利的光!
盛朗要不是反应灵敏,脚板心已经被扎成血筛子了。
“我日!”盛朗怒骂,“你特么找死呀!”
“不找死。”林知夏平静道,“就是找你要钱。你砸了我半车的奶,连瓶子一起,一共四百块。我这里有奶站开的单子。”
林知夏晃了晃手里的纸条。
盛朗只想过去把这小孩踹飞出去,无奈对方站在一片碎玻璃中,自己又没穿鞋。
他在玻璃渣前打着转儿,两个鼻孔直喷气,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知夏,好像他是一只差一步就能咬到的兔子。
林知夏这也才好好打量盛朗。
盛朗那个不知名的洋人爹给了他一副好相貌。
十三岁的少年,比同龄人高出将近一个头,骨架粗大,手脚极长。盛朗皮肤很白,头发乌黑浓密,天生有点卷,因缺乏打理而盘根错节,耷在额前,半遮着眼睛。
那双眼睛,是盛朗血统最直白的证据。
光线下呈现翡翠似的绿,贼亮,在暗处又像山涧里的幽潭,深深的,望不见底。
这样的眼睛,必然得有一张好面孔来配。
盛朗的脸真是无可挑剔地俊美。
立体分明的五官,精心推敲过的比例,高高的鼻梁下,一双棱角分明的唇。
十三岁,正是男孩儿最漂亮的年纪。还没发育出浓密的毛发和坚硬的棱角,整张脸明丽浓烈,几乎可以用“昳丽”两个字来形容。
可盛朗没有丝毫脂粉气。他粗野、不羁、原始,凶悍的神情充满了野兽一般的戾气。
“别转悠了。”林知夏说,“一人做事一人当。把钱赔给我,这个事就过去了。”
“赔你妈的逼。”盛朗骂。
他发育比较早,已开始进入变声期,嗓音一大,就有些尖细的破音,听着有点滑稽。所以盛朗越来越寡言,凡事更喜欢动手,显得自己特别冷酷有范儿。
今天被这小孩给气着了,一时没忍住破口大骂,嗓子就开始漏气。
一漏气,这威力就打了个二折。林知夏噗哧一声笑了。
他这一笑,简直点燃了盛朗的火药库。
他抄起了墙角一把拖把,抡了一个圆,朝站在玻璃渣中的林知夏打过来。
林知夏穿着球鞋,在玻璃渣里蹦蹦跳跳,左闪右躲,又把喇叭给打开了,先前录好的顺口溜响彻了整条巷子。
“盛朗砸奶瓶,耍赖不赔钱。管砸不管埋,永安好少年。”
街坊都被吵醒了,纷纷开窗张望。那些才睡下没几个小时的小姐们倚着窗口骂骂咧咧。
“搞了半天,原来是阿朗砸的奶瓶哟!”对面楼的大妈嚷嚷,“阿朗,你太不像话啦。不要欺负人家年纪比你小,快把钱赔了!”
邻居们纷纷附和。
盛朗呼哧喘着气,一张脸充了血,眼睛里那绿光像鬼火一样在跳。
他将拖把狠狠地抡圆了,准备向林知夏砸去。
盛广全刚从屋里跑出来,就被便宜儿子一拖把拍在脸上,跌了个四脚朝天。
巷子里响起一阵爆笑声。
盛广全气急败坏地爬起来,一脚把盛朗踢开,掏出几张票子朝林知夏丢去。
“去去,拿着就滚!”
林知夏只捡了四张钞票。
“谢谢叔叔。不过盛朗只欠了我四百块,多的我不能要。叔叔再见。”
林知夏礼貌地鞠了一躬,驾着三轮车风一般地溜走了,只留下满地玻璃渣,扎得盛家父子眼睛直疼。
“进去!”盛广全朝盛朗喝道。
盛朗抬起头,阴阴地看了养父一眼,丢下拖把大步走进了屋里。
盛广全关上了门,随即暴起一脚,将盛朗踢飞。
轰——盛朗滚进墙角叠着的椅子里。
盛广全疯了一样,扑上去对着少年拳打脚踢。
“小贱种,野狗崽子!好的不学,尽给老子找麻烦!”
盛广全并不比十三岁的盛朗高多少,光头横脸,一身蜡黄的肥肉抖出层层肉波。
“丢老子的脸,害老子破财!真是表子生的杂种……”
盛朗既不抵抗,也不求饶,只瞪着的绿油油的眼睛,像足了一头倔强而带着野性的狼崽子。
盛广全看着就更来气,抄起墙角一支扫帚,朝着盛朗劈头盖脸地抽。
扫帚杆子狠狠抽在盛朗的小腿上。盛朗的鼻子里忍不住发出吃痛的哼声,蜷起身子抱住了腿。
“别打啦,老盛。”一个染着紫红头发的女人从二楼探出头来,露着白花花的皮肉,“到时候那死老太婆又上门来找你拼命。”
盛广全气喘吁吁地丢了拖把,又踹了盛朗一脚。
“滚!”
他咚咚上楼。
“怎么每次都闹那么大?”女人小声嘀咕着,“这儿子还有用,打跑了不划算……”
“跑不了的。”盛广全哼笑,“小杂种还等着我给他那个老太婆掏医药费呢。”
盛朗坐在一地狼藉中,揉着红肿的腿,又抹了一把流到眼角的血。
雪白的脸,赤红的血,碧绿的眼珠,没有表情。
少年爬了起来,一拐一拐地上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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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特么太牛了!胆子太大了!”
孙明珠浑身哆嗦,手舞足蹈,像在跳大神。
“你居然一个人就去找盛朗要钱?还居然给你要到了!我听说盛朗被他爸狠狠地打了一顿,头都打破了。完了完了,盛朗一定会报复的!他肯定会找机会打死你的。”
“暂时不会。”林知夏做着卷子,头也不抬,“他上次打架的时候,打伤了柴哥的人。柴哥他们最近一直到处堵他。他躲都来不及呢,没功夫管我。”
“你消息还挺灵通的嘛。”
送奶需要走街串巷,林知夏每天都不知道要和多少阿婆大妈搭讪聊天。他又有一张最讨女性喜欢的乖巧脸,搜集到的情报可丰富着呢。
林知夏说:“等他有空了,我也开学了。”
“可是他也要读九中的。到了学校,他一样可以找你麻烦。”
林知夏抬头看了孙明珠一眼,清秀的脸上带着一抹淡淡的笑。
“放心,在学校里,没人能找得了我的麻烦。”
第5章
果真如林知夏所预料,之后一连好几天都过得风平浪静。
柴哥的人满大街堵盛朗,狗撵耗子似的,盛朗只有躲在自己家里才最安全。
盛朗这便宜儿子对盛广全来说,倒是个好用的长工。
盛朗年纪不大,但是个头不小。小旅馆里的大部分活儿,从换洗被单,打扫卫生,到跑堂送菜,他都能包下来。
每天日落时分,夜色掩盖住了所有的混乱和不堪。南区的霓虹灯牌次第点亮,将这片牛皮癣似的社区装点成一个五光十色的小都会。
盛家旅馆一楼是个饭馆,盛广全是掌勺的大厨,倒是做得一手不错的家常菜。
饱暖思淫欲,酒足饭饱的客人们携手各自的红颜知己,上楼奔赴销魂乡。
盛朗已练就了单手托着一盘四五个菜而能在大堂里穿梭自如的本事。
“哟,这小哥儿是个绿眼珠呀!”有客人发现了盛朗的与众不同,“来来,小伙子,让我们看看。”
盛朗面无表情地收拾着隔壁桌的盘子。
盛广全在厨房里重重地咳了一声。
盛朗这才丢下手里的活儿,走了过去。
二号桌的客人都已经喝得满面红光,一个男人一把拽着盛朗的衣领,逼着他弯下腰。
“还真是绿的,像玻璃珠子!”一桌人都哈哈大笑。
“你妈是老外,还是你爸是呀?”客人问,“多大年纪了?”
盛朗不吭声。
“听不懂中文?”那人反而逗弄得更加起劲儿,“别只会说英文吧?说一句来听听?”
盛朗的眼珠一转,在阴影下呈现阴恻恻的暗绿。
客人醉得两眼昏花,浑然不觉,掏出了一张五十块的钞票。
“来来,小杂种,说一句英文给哥们儿几个听,这个就给你。”
同桌的客人纷纷拍着桌子起哄。
看到钞票,盛朗的表情忽而一转,扯着嘴角笑了起来。
“Hello.”他说,“You son of a bitch.”(你个狗娘养的。)
客人们笑得东倒西歪。这话是盛朗从国外电影里学来的,客人们显然听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