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36)

林知夏正抄着手靠在走廊窗下,低垂着头,那模样不论什么时候看,都显得那么秀气乖巧,惹人怜爱。

盛朗也是个能屈能伸的,把书包往怀里一揣,猫着腰降低了海拔高度,夹在一群同学里走出了教室。等确定林知夏看不到他了,立刻撒丫子跑走了。

林知夏左等右等,七班的教室都快空了,还没看到盛朗的身影。

“别等啦!”孙明珠走过来,“刚才在楼梯上碰到盛朗,正往楼下奔呢。早溜啦!”

林知夏的预感被验证,一阵无语,“这家伙最近老躲着我。”

“他那天朝你发了脾气,知道闯祸了,怕被你打爆狗头呗。”

“我不是来抽他的。”林知夏无奈,“我想和他好好谈一下,请他吃顿烤肉什么的。”

“那盛朗就是被杨素素的脑残病毒感染了,开始学会作了。”孙明珠拍了拍林知夏的肩,“走吧,别理那傻逼了。我陪你去吃烤肉!”

林知夏抬起眼看她:“食堂,我请你一根鸡腿。”

“怎么到我就消费降级了?”孙明珠叫起来,“我的友情就只值一根鸡腿吗?林知夏你太瞧不起人了!”

“再加一杯珍珠奶茶。”

“成!”孙明珠拍板。

去食堂的路上,孙明珠追根究底:“那头死狼到底为什么事闹那么久的别扭?”

“觉得我对他态度不好。”林知夏说,“他还比我大半岁呢,整天被我管着,教训着,自尊心受不了了吧?”

“怎么听着就像是中二少年在闹叛逆期。”孙明珠笑,“说真的,要是没有你拉住盛朗,就他那脾气和智商,早不知道闯下多大的祸,或者被人抓去填坑了。他能平平安安活到今天,都是你的功劳。这个小白眼狼,居然还有脸和你摆脸色。或者说……”

“说啥?”林知夏走进食堂,排队拿餐盘。

孙明珠朝左右望了望,压低嗓子说:“盛朗真的对叶云漫有意思?”

林知夏的手顿了一下,抓起筷子:“他要喜欢叶师姐,不用我说,就会主动去教训杨素素了。再说他喜欢叶师姐,和我闹脾气做什么?”

孙明珠有点心虚地挠了挠耳朵:“也许……他以为你也喜欢叶云漫,不好意思和你抢,就……”

林知夏缓缓扭过头:“你开的是脑洞还是黑洞?”

“不是我。”孙明珠说,“大伙儿都这么猜,就是不敢来问你罢了。”

林知夏沉默了片刻,问:“叶师姐知道吗?”

“我没和她讨论过。不过她是女生,小夏。我们女人,无所不知!”

-

叶云漫到底年长两岁,又经历过磨难,不论外面的风言风语如何,她依旧按部就班地学习和生活,丝毫不受影响。

对这个女孩来说,这天下还有什么事,能比失去父亲和半身不遂更糟糕呢?

“好几天没见到盛朗了呢。”

林知夏被叶云漫温柔的声音拉回了注意力,把目光从窗外转了回来。

窗外偶尔有同学经过,个别男生身材高大,却都不是他想看到的那个身影。

“你们俩还在闹别扭?”叶云漫笑着问,“老实说,盛朗不在,你都无精打采好多,有些可怜兮兮的。”

林知夏挠头:“我倒是想和他谈一下,但是他一直避开我。”

“盛朗是个直脾气的人。”叶云漫说,“不过这样的人最好相处,不藏心眼,值得信任。”

“是。”林知夏微笑,“盛朗其实是个很赤诚的人。”

不擅掩饰自己,也不屑虚伪做作,他身上始终有一股原始的野性。

不擅掩饰自己,也不屑虚伪做作,他身上始终有一股原始的野性。你可以放心去信任他,将诊视的一切完全托付出去。

这也是他认识那么多有趣的人,却只和盛朗结成莫逆之交的缘故吧?

“真羡慕你们呢。”叶云漫说,“在出车祸之前,我成绩好,不担心高考,有一大群朋友,家里又不缺钱,每天都过得很开心。我那时候最大的苦恼,就是脸上长痘痘,以及怎么背着我妈偷偷去做美甲……车祸后,我在医院里醒来的时候,我爸已经下葬了,我也不能走路了,高考也早结束了……”

叶云漫长叹了一声,语重心长地说:“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看着很平常,但其实都是很珍贵和脆弱的。谁都讲不定它们什么时候会逝去,再也回不来。所以,在还拥有的时候,就好好珍惜吧。”

-

盛朗端着盆子走进男浴室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更衣室里只有几个男生,淋浴间里也只有零星的水声。

盛朗才夜跑完,纵使正值深冬,他还是出了一身热汗。他三下五除二把汗湿的衣服脱了,一股脑塞进柜子里,走进了淋浴间。

搓着膀子,身后响起一串脚步声。

九中的浴室设计的时候显然没怎么考虑到“隐私”这个东西。淋浴间是六个大格子间,每间装了六个花沙。学生们洗澡,赤诚相见,彼此都看得清清楚楚。

盛朗一转身,就和来人赤诚相见了。

林知夏只穿着一条蓝色条纹四角裤,趿着一双人字拖,把盛朗堵在了淋浴间里。

没了衣服的遮挡,少年白皙的身躯清瘦匀称,线条流畅优美。

如果盛朗是一头雄健的狼王,那林知夏就是一匹优雅的白鹿。

林知夏将盛朗上下打量了一番。盛朗只有一块巴掌大的搓澡巾在手。

“很好。”这下看你还怎么跑,“我们现在可以好好谈一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我真是太天真……

==再安利一下预收的新书==

《至死不渝》

闻书玉对裴将臣一往情深,众人皆知。

为了留在裴将臣身边,他一届高材生甘愿做个贴身助理,既能在工作上冲锋陷阵,又能在卧室里婉转承欢。

只可惜出身实在卑微,只能是裴将臣身边一个没有名分的情人。

裴将臣曾问,你会爱我多久?

闻书玉柔声答:至死不渝。

他说到做到。

裴将臣订婚前一夜,一枚炸弹击中了裴家车队。

裴将臣化险为夷,闻书玉却尸骨无存。

裴将臣为闻书玉守灵七个日夜,亲手给他修了衣冠冢,

随后领兵踏平了政敌的大本营,将对方拖到闻书玉的墓前,以血祭奠爱人。

此后,性格大变,落得“罗刹”之名。

-

与此同时,结束了“深潜”任务的特工“靛蓝”正过着愉快的退休生活。

自驾旅游,买了农场,养狗撸猫挤羊奶,还准备去相个亲……

直到一天夜里,“靛蓝”被闯入者死死地摁在了地板上,脖子险些被那人的犬齿咬出两个窟窿。

裴将臣:“书玉,说好的至死不渝呢?”

靛蓝:“大哥您在说啥,额听不懂。”

裴将臣的手下拎起猫,刀架在了猫脖子上。

靛蓝一把抱住了裴将臣的大腿:“哎哟将军,我可想死您了!”

-

铁血雄狮攻/精分特工受

渣攻追妻火葬场,没想“亡妻”比他还渣十倍。

第29章

盛朗觉得脸很疼。

能堵他的人不仅存在于这个世上,而且还轻而易举地将他光着屁股堵在淋浴间里。

这事要是传出去,他永安狼哥只有背井离乡去外地混了!

林知夏抢先开口:“首先,我要向你道歉。我那天不该用那口气和你说话。你做了我要求的事,我再去指责你是我不厚道。”

盛朗满脑子都是自己的手到底要不要捂一下。

捂着,好像自己在害羞,很没面子。

不捂着,怕他待会儿控制不住又要升炮膛,更丢脸。

“你教训杨素素做得很对。老实说,当时确实挺爽的。”林知夏忍不住笑了一下,“我当时是担心你做得太绝,她恼羞成怒会报复你。她家里挺有背景的,要是在你升学的事上刁难你怎么办?当然,现在放这个马后炮没意思……”

水气氤氲中,林知夏一身洁白的肌肤越发显得温润光洁。

他应该是才洗完澡不久,湿软的头发搭在额前,眉眼漆黑明亮,唇尤其显得嫣红饱满。

盛朗盯着那一双开开合合的红唇,胸膛里又在咕噜咕噜冒泡,那一长串话没有一个字进了他的脑子。

“……我是把你当铁哥们儿,才用那口气和你说话的,没想找茬的。我才压根儿不在乎杨素素的面子,我只是担心你。而且这么一闹,倒好像你是因为叶师姐才对杨素素忍无可忍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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