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31)

要换盛朗这么做,老师们估计只会更想抽他。

盛朗抱怨:“就是把我的表给弄坏了。表带断了,掉进马桶里,我拿钩子才捞上来的。”

他把表给林知夏看:“林叔叔送的,我戴了这么多年呢”。

林知夏立刻退开老远。

“唉,洗过的。真洗干净了的。”盛朗故意把表往林知夏脸前凑。

“爬开!”林知夏笑骂着推他。

“盛朗……”一道柔弱的嗓音飘过来。

杨素素站在楼梯拐角,身旁还跟着几个小姐妹。

盛朗笑容一收,眉头又皱了起来。

杨素素没有了早上那一股张扬劲儿,一张漂亮的小脸梨花带雨,娇柔如水,满是担忧。

“你……没事吧?我表哥,不是我让他去的……你以后也不要为我打架了,好不好?”

前面两句还正常,到了第三句又开始莫名其妙起来。

“我不是为你打架的,别想多了。”盛朗抓着林知夏的手腕,拉着他上楼去了。

身后,杨素素的小姐妹嘀嘀咕咕:“没事儿……越不在意你,其实越在意……”

-

随后一段时间,盛朗确实安生了许多——因为期中考试来了。

九中是省重点高中,对学习抓得极紧,将走班制和末尾淘汰制度融会贯通,每次大考都像一场大逃杀,考不过去就会被淘汰到下面的次一等的班级里。

好学生们想精益求精,中等生不想被淘汰,差生中也有些上进的想努力往上走一两步。于是那一两周里,全学校学习氛围相当浓郁,老师们前所未有地省心。

林知夏开有一个私人小补习班,学生就盛朗和孙明珠两个。期中考试前一周,这个班天天开课刷试卷,鏖战到半夜。

孙明珠高一考进来的时候,和盛朗一个班,都是八班。两人在教室里一碰头,都不约而同地冒出一句“卧槽”。

永安北区小一姐和南区小一哥,私下可以一起玩,但是在学校里本该是王不见王的。

跟着盛朗一道上了两个月的课,孙明珠彻底领教了盛朗惹是生非的体质,生怕被他牵连,发誓一定要考到前面的班去!

而盛朗整天被林知夏拎着耳朵写卷子,稍微偷懒就要被鞋底抽。

盛朗的脑子并不笨,反而很聪明。他只是学习习惯不好,又有些厌学。一旦发挥出体育精神,毅力卓绝,进步也不小。

于是两人又双双地考进了七班。

开学报到一碰面,又不约而同:“阴魂不散!”

这次期中考试,孙明珠特别发奋,朝着六班进军,就差点抓一只公鸡来撒血了。

盛朗倒是有点吊儿郎当。

有全国冠军的金牌在手,他的升学压力不大。如果不是为了等林知夏确定升学的学校,他早就走保送这条路,退出高考大军了。

不过也就因为盛朗不想走保送,想自己考大学,让老师和外婆都挺对他刮目相看。

只要盛朗能如过去一样听林知夏的话,老实补课,文化课考过体校录取线并不难。

这小子虽然是一匹难以驯服的狼,但是脖子上拴着一根绳子,被拽在林知夏的手中。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被那变态弄得PTSD了,所以有点抗拒自己的性取向。

第27章

数日后,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了。学校把成绩连着分班情况张了榜。

榜前人头攒动,有人高兴有人哭。

盛朗嘴里叼着一根牛奶味的棒棒糖,溜达着去看榜,正巧碰到孙明珠手舞足蹈地从人群里钻出来。

“哦哈哈哈哈——老娘终于不用和南区那个男狐狸精一个班了……”

话音刚落,就和南区那个“男狐狸精”打了个照面。

“恭喜啦。”盛朗哼到,“进哪个班了?”

“理科六班。”孙明珠喜上眉梢,“你还是在七班。对了,小夏又是年级第一。真有他的!”

林知夏进了高中后,发挥得越来越稳,从来没有掉出过前三。

前阵子二、七、九三个重点中学组织了一场高中部联考,林知夏就拿了年级组第一名。

当时学校将他的试卷复印了一份,贴在二年级的每个教室后面,以供同学们观摩。

听说还真的有学渣朝着他的试卷磕头祈祷。

“小夏呢?”孙明珠问。

“在生物兴趣班上课。”盛朗说,“他都这咖位了,哪里还用亲自来看榜?”

“说的也是。”孙明珠笑,又朝前方的荣誉墙一指,“你看,又有女生地给小夏贴红心去了。”

林知夏的照片就从来没有从学校的荣誉墙上摘下来过,而且基本都挂在第一排最前面的位置。红底,蓝校服,白净俊秀的面孔,很少能见到这么漂亮的证件照。

因为挂得高,想要够着还得踩凳子,可这也没能阻止女生们前赴后继地往上面贴红心。

粉红的,粉紫的,亮晶晶的,围着林知夏的脸组成一颗大桃心。

“丑死了。”盛朗嫌弃。

“你的照片也贴满了。”孙明珠说,“比小夏的更丑。”

盛朗也是艺体荣誉墙上用不落的明星,照片被晒脱色了就换一张新的,横竖还是第一名的位置。

盛朗的照片也被深深浅浅的小红心糊了一脸,其中还有两三颗蓝心,特别显眼。

蓝心是男生贴在心仪的女同学照片上的,怎么贴到自己这里来了?

“哪个傻逼的手那么欠?”盛朗冷声骂。

也就孙明珠和他交情好,还能就这事开两句玩笑,说:“喜欢你的男生呗。我就说你是个男狐狸精,男女通杀。”

盛朗黑着脸把蓝心给撕了下来,揉成一颗小纸团。

路过林知夏的照片前,顺手一弹,纸团击中了林知夏的脑门。

林知夏正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话,忽然感觉被人在脑门上弹了一下,不由得抬手揉了揉。

-

林知夏所在的,是九中的生物兴趣小组。

起“兴趣小组”这个名字,其实也是欲盖弥彰。

提倡素质教育的大流下,教育局不准学校设立补课班。于是学校变相地成立了不收费的兴趣班,但是只收老师推荐过来的优等生,行的还是补课之事。

比如这个生物兴趣小组,都是生物学科的优生,一部分是要参加明年的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的。林知夏和几个同学还是这个竞赛的种子选手,老师的重点培养对象。

说到林知夏选择生物,也是个小故事。

这孩子在初中刷了三年奥数,到了高中后,就有点腻味了。

高一的时候,学校各兴趣小组到处抢优等生,数理化三大科的老师都来游说林知夏去自己的小组。

林知夏没有什么特别的偏爱,于是问了一个很有个人风格的问题:“学什么最赚钱?”

各科老师各显神通,纷纷例举专业内的大能、名人,展示行业的前景。

一旁的生物老师冷不丁道:“当然是学生物赚钱啦。没看现在生物科技多红火吗?人呀,只要活着,就要生病,要衰老。治病和制药是永远都被需求,永远不会被淘汰的专业。”

于是林知夏跟着生物老师走了。

虽然是图好就业,可认真专修了生物后,林知夏渐渐喜欢上了这一门学科。

从生命的起源到终结。从植物的光合作用,到细胞的分裂,从染色体到遗传密码,从植物的生根发芽,到小动物噗通噗通的心跳……生命展现着她无穷的奥秘,带来魔法般奇妙的感官刺激。

林知夏喜欢徜徉在知识的海洋,就像盛朗喜欢游泳一样。这里自由,博大,滋润着他,供养着他所需的所有精神食粮。

林知夏终于找到了比攒钱更有趣的事,找到了自己一生为之钻研和奋斗的方向。

而且,他还在兴趣班上认识了一个小姐姐。

-

小姐姐有个非常文艺动听的名字,叫叶云漫。

她高林知夏他们两届,是来九中插班的高考复读生。

林知夏认识叶云漫,是在生物兴趣(补课)班开班的第一天。

那天他一走进教室,就见同学们正围着一个人。

不见其人,先闻其声。叶云漫的声音非常温婉甜美,普通话字正腔圆,语速不疾不徐,正在和同学们讲着自己当初参加生物竞赛时的一些经历。

“来复读的一个师姐。”同学对林知夏解释,“竞赛拿过省二,挺漂亮的,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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