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呜——”顾甄张嘴,狠狠啃了下去。
恩,柔软的唇瓣,身周还萦绕着淡淡墨香,我稀饭。
……恩……好稀饭!
顾甄上将大功告成,终于英勇无畏地送出了积攒了两辈子的初吻,心满意足的睡死过去。
沈瑜:……
心中长叹一声,沈瑜一手扶着瘫在自己身上的顾甄,一手换换摸了摸自己嘴角。
娘子这是没吃饱吧,狠狠啃了一大口。
轻轻拍着顾甄的后背,沈瑜觉得自己身上就像是睡了一只慵懒的小猫咪,没啥重量,还软软的。
轻微的鼾声传来,沈瑜将顾甄放好,刚要转身离开,袖口却被拽住了。
顾甄睡梦中还惦记着被自己狠狠啃了一口的俊脸,想跑,门都没有!
沈瑜从善如流,丹凤眼都弯了起来,和衣躺在了顾甄身边。
不是我要乘人之危,而是娘子盛情难却!
红梅悄咪咪地在房门外徘徊了一遍又一遍,心说堂屋里那一桌子狼藉,明天再说吧。
小姐和姑爷第一次洞房花烛,可不能被任何声音打扰。
如果顺利,明年下半年就能有小小姐或者小少爷出现了。
红梅,想想就觉得美滋滋。
抬脚刚准备离开,红梅突然僵住了。
“啊——”
房里传来一声痛呼。
那——好像是——姑爷的声音!
止住自己想要回去查看的脚步,红梅告诉自己,第一次嘛,总是有些痛的,熬过就好了。
姑爷,你就忍忍吧!
抬脚,继续往外走,红梅又僵住了。
“哦——”
屋里传来一声闷哼。
那——好像还是——姑爷的声音!
红梅有些不知所措。
这好像不是一般的痛,姑爷声音都有些颤抖。
姑爷,你咬牙再忍忍吧,听说过了这
第一回 ,以后就好了。
继续抬脚,红梅再次僵住。
“嗯——”
屋里连闷哼声都发不出来了,只能从鼻子里挤出一点点声音。
那——好像——还是——姑爷的声音!
红梅想起自家小姐那金刚大力士的身板,觉得她家姑爷是萧国历史上第一个死于洞房花烛之夜的男人。
她终于来到房门前,可刚要伸手却踟蹰了。
小姐没开口,应该还能救。
屋里好像没啥声音。
西西听来,只有姑爷隐忍的粗重的呼吸声。
红梅暗搓搓地想,她家小姐是爽够了,所以穿了衣服就不认人了,只留下单薄又可怜的姑爷在一旁疼得难受,却碍于她金刚大力士的身份,只能在一旁苦苦忍耐,等待黎明的到来。
红梅心口拔凉拔凉的。
小姐哎,姑爷这身娇体弱的,怎么经得起你如此狂风骤雨般的蹂/躏。
这好东西要慢慢吃,细嚼慢咽才能品出味道来。
就你这吃相,一口就没了,今后不得饿肚子?
你现在倒是痛快地吃干抹净了,可你得想想以后,细水长流才是硬道理。
屋子里终于安静了,红梅垂头丧气的离开。
顾甄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前世。
重希的电子音报告一切就绪,她两脚狠狠一蹬,瞬间跳上驾驶舱。
哈哈,虫族,去死吧!
画面一转,眼前肆虐的虫族让顾甄上将热血沸腾,激光长剑在手,微型加农粒子炮在肩,一场殊死搏斗就在眼前。
可怜的沈瑜,刚捂住了胸口,又得去揉被踢中的膝盖,手忙脚乱,痛呼连连。
第二天一早,沈瑜破天荒赖床没有去何芳斋。
红梅看着生龙活虎的顾甄,又看看蔫哒哒的姑爷,心里将自家小姐埋怨了一百遍。
小姐,你勇猛过头啦!
姑爷这第一次你就不知道怜惜,以后后悔的可就是你!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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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今日换成顾甄早起去何芳斋排队,学着沈瑜的做法,将排了一个时辰才将买到的点心细细包好揣进怀里,心说这一大早的冷风还是有些刺骨的,这娇弱的小书生怎么受得了。
回到家中,两人对坐,一人精神奕奕,一人脸色苍白。
顾甄:“给你。”
沈瑜:“……多谢。”
红梅在一旁盛粥,狠狠瞪了自家小姐一大眼。
小姐啊,你这是涸泽而渔,这是不对滴,姑爷是娇花,是要捧在手心呵护的水晶人,你怎么能下这么重的手呢,没看到姑爷刚才走路的姿势都不对?
小姐啊,你实在是太粗鲁了,简直不忍直视!
顾甄似乎接受到了红梅的怨念,再看看沈瑜一副被采撷过度的样子,她挺直要背端坐,两手直直撑住膝盖,神情严肃又郑重。
“沈瑜,你既然已经成了我的人,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
沈瑜听完,猛得咳嗽起来。
红梅:小姐,你看,姑爷都已经被你玩坏了,你个坏银!
顾甄决定要体贴一把,抬手要给沈瑜拍背,可无奈个子实在太矮,只好从威严端坐的姿势站起来,伸手想要去拍背。
沈瑜脸色变了又变,看着自家娘子笨拙又贴心的举动,最终露出一个无奈又宠溺的笑容。
然后,他突然满脸哀怨。
“娘子,为夫已将身心都交付娘子,娘子切不可负我!”
红梅:差点给要归,姑爷你唱大戏呢!
顾甄却郑重其事点了点头。
用过早饭,沈瑜去了书房。
刚关上门,他立刻忍不住龇牙咧嘴。
我的膝盖啊,疼死了!
顾甄带着红梅出门,去看定做的石臼。
石臼是定做好了,可顾甄却没了之前雀跃的心情。
一路顶着众人各异的视线,顾甄将石臼带回了家。
沈瑜书房的窗子边,看见一脸呆萌样的金刚大力士娘子正在呼呼哈嘿,觉得娘子实在是可爱又有趣,可刚要迈腿回去继续读书,膝盖处传来的痛感,又让他马上推翻刚才所想。
娘子,是一种美丽又危险的生物,下嘴有风险,靠近需谨慎!
翻开书本,沈瑜心里想得却是娘子手中的巨大石臼。
应该不便宜。
娘子从来没有开口向他要过钱,刚嫁过来时,家里的钱财全在姨母手中,后来送了她回族中,也没有让她留下家中钱财,一直以来,他的吃穿用度,都是娘子的嫁妆银子。
除了他后来成了三案首后衙门奖励的三十两银子。
算算乡试的时间,还有足足七个月,沈瑜心思有些活络了。
和顾甄交代了一声,沈瑜去了书斋。
老掌柜乐呵呵给了最好的待遇,将几本最“畅销”的经书交给了沈瑜。
因为沈瑜三案首的良好信誉和口碑,老掌柜还特地允许沈瑜将经书和昂贵的纸张带回家抄写。
沈瑜算了算,除去一应报考费用,去乡试的路费和食宿费用,都需要准备起码二十两。
还有,他作为一家之主的男人,必须要给娘子留下足够的家用,最好还能有点富余,给娘子买点首饰,添点衣物。
这样一来,他乡试前必须要挣够起码好几十两银子。
还好,老掌柜给的价格不低,经书量也有保证。
加上衙门发下的廪米,沈瑜盘算了一下,去乡试前,应该能赚足这些银子了。
另外,他还托了不同的人打听,当年自己亲娘难产的原因,如果真是小尤氏在从中捣鬼,别说家中那十几亩水田他要收回,那尤氏一族他也不介意去闹上一闹。
想好了就是干!
沈瑜开始了白天读书,晚上抄经的有序日常。
红梅对姑爷还是睡书房很是有些不解。
可小姐都没有发发话,让姑爷挪窝,她也不敢多嘴。
沈瑜倒是想回屋睡,睡说他愿意孤单单冰凉凉地睡书房,他跟谁急。
可想着乡试在即不想分心,且晚上还要抄书到半夜,索性就在书房扎根了。
娘子虚岁还只有十五,明年才及笄,是她继母张氏为了私心才匆匆将她嫁过来。
等她及笄了再圆房,也不迟。
沈瑜自诩熟读圣贤书,这点定力还是有点。
这天,用过晚饭。
红梅:“小姐,给姑爷买些大蜡烛吧!黑灯瞎火的,这经书又难写,万一出了一个字,整卷都毁了,姑爷得多费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