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点了点头,“你真厉害,英子,我不找工作了,咱俩一起干行不行?”
英子摇头,“你可千万别这么想,你妈好不容易供你上师范,二十四拜都拜了,就差一哆嗦了,能捧上铁饭碗,谁会去捧泥饭碗啊!”
英子跟小草吃完了饭,带着她到自己网店的仓库,她在广州那边的剩货绝大部分发到了这里,除了原来的仓库之外,又租了一大间。
小草美滋滋地拿着英子挂在衣架上的羽绒服比划,“原来是大寒牌的啊?这个牌子市里和县城里都有,卖得可好了,就是款有点儿旧了,我妈穿还行。”
“我觉得这款你穿也能好看。”英子拿了件白色的短款让她试。
小草穿上之后转了几圈,“这件确实挺好看的,唉呀,我要买了白的我妈非得骂我不可。”
“又不是买的,你喜欢就拿去。”英子说道,她又挑了一套男款的一套女款的,“这套给二舅妈,这款给二舅。”
小草拿出来比划了比划,“我妈有这么胖吗?”
“你妈肩宽,她冬天里面穿得还多,得这个码。”
“行,我十一放假回家就给拿回去。”小草也不跟英子客气了,直接把羽绒服放回原包装了。
“你再帮我挑两套男款两套女款给我干爸干妈姐姐姐夫。”
小草疑惑地看着英子,“我看你给我爸我妈挑得挺好的,咋不会给个人爸妈挑了呢?”
“我挑来挑去都觉得不合适。”英子找了个借口。实情是她给舅妈和舅舅挑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心情变化,给那两个人挑的时候就觉得莫名烦燥。
“行,我帮你挑。”
挑完了羽绒服,英子把小草送上了公交车,自己拎着羽绒服等待着另一路车,她从南方回来了,不去看“爸妈”,别人提起来又是罪状一条。
转了两辆公交车到了干爸干妈那里,干爸围着腰带站在门口跟人聊天,门口还摆着西瓜和本地香瓜,看得出来他恢复得很好。
“英子!”韩兆秋看见了女儿眼睛一亮,“这就是我家老二,在省大念书呢。”
门口的人也都跟英子打招呼,英子也跟他们一一打招呼。
“大热天的,你买羽绒服干啥啊?”韩兆秋“嫌弃”道。
“这是返季卖的,便宜。”英子回应道。
两人说着进了小超市,甫秀花正在靠近后门简单搭的小厨房炒菜,光闻味儿英子就知道今天是吃炖茄子。
“你看谁回来了。”
甫秀花抬头看了一眼,“哟,还知道回来啊?上哪儿发财了?”
“我去南方了。”英子没理会她的阴阳怪气。
“英子回来了,我去买点儿猪头肉拍黄瓜,你再切个西瓜啊。”韩兆秋瞪了甫秀花一眼,甫秀花皱了皱眉头,估计是被韩兆秋压制得厉害,只能勉强点头。
她看着英子提着的羽绒服,“返季买的?”
“嗯。”
“你姐想给我俩买了,我没让。”不管雪珍有没有想要给他们买羽绒服,至少在嘴上甫秀花不想让大女儿失了面子。
“我在广东发回来的。”英子既然已经跟小草交待了“实底”也就不差甫秀花了。
再说她现在觉得自己缺帮手,在南方走了一趟她最大的体会就是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亲戚拉亲戚,抱团形成的小势力实在太强大了。
韩兆秋很快买回了猪头肉和两样拌菜,顺便还接回了家宝,家宝看见英子依旧是很亲近,吃饭的时候搬了个凳子挨着英子坐。
腰伤好了,行动自如了的他明显夺回了话语权,韩家的生活品质,终于有所提高了。
吃饭的时候英子顺便就把编给小草的话又跟家里人说了,“干妈,我姐现在干啥呢?”
“她现在主要带孩子,外件儿活不像之前那么多了,你姐夫现在挣得多,舍不得她太辛苦。”
“我想让我姐过来跟我干。”英子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英子的打算是让家人有造血功能,韩家的人真不是不可救药的,雪珍,韩兆秋都是可造之材,英子不是基因突变的产物,韩家人聪明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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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回家(二)
韩兆秋顿时脸上露出了明显的笑意, “这可太行了!我早说了让雪珍两口子来省城, 省城这边的装修活比县城多多了,挣得也多,我有好几个朋友在这边,介绍活还不是轻松……雪珍非说省城挑费大。”
“省城确实挑费大啊,睁开眼就得花钱, 雪珍两口子上来了,能跟咱们挤吗?咋地也得租个一居室吧?再说了丫头还得上幼儿园,这边的幼儿园多贵啊,多挣那点儿钱都给房东了。”甫秀花的观点也不新鲜。
“我姐要是来跟我干, 房费我出。”英子说道, “孩子上幼儿园啥的……省城贵,环境也不一样啊,要是跟我做生意做成了,或者我姐夫发展好,以后孩子就留省城上小学了,不比在县城强?再说了,咱们现在都在省城,她一个人在县城没个依靠,总不是个事儿。”
甫秀花还是觉得有点不靠谱, 她说到底不是很相信英子, 韩兆秋倒觉得很靠谱,“你这就给你姐打电话,问问她行不行。”
“行!她要是答应了明天我就去找地方。”
雪珍要是不答应, 英子已经准备再找别的姐妹了,她毕竟不能总在店里,请外人不是长久之计,必须得有一个靠得住的家人坐阵。
她找雪珍一是因为雪珍对服装行业有经验,会看面料也会看作工;二是因为雪珍性子直没什么坏心眼,小高也不是那种使坏的人;三是因为毕竟是姐妹,肥水不流外人田。
雪珍要是也发展起来了,她对家里的付出是最心甘情愿的,无形中会减轻英子极大的压力。
雪珍在电话里答应了考虑,倒是姐夫小高对来省城颇有热忱,“县城这边三单活也抵不上市里的一单,我有好几个朋友让我去市里呢,今年不去,来年早早的也得去。”
既然这件事定了下来,英子又陪着家宝做了会儿作业,看了看手表快要七点了。
“爸,你送我到公交车站吧。”
“好。”韩兆秋爽快地答应了。
韩兆秋一路把英子送到了公交车站,英子给韩兆秋拿了一千块钱,“爸,我这次到南方没带回来多少现钱,主要是货,这一千块钱你拿着,别告诉我妈,给自己和家宝买点儿东西。”
“咱家的钱现在我拿着呢,我不缺钱。”韩兆秋也是身体好了,开始接触自己家的生意拿到钱了,才发现自己家的生活不像媳妇说得那么困难,真到了两口子得面条拌酱油的程度,“我才卖半个月的瓜,就挣了三千多块呢。”
英子也没跟他客气,把钱收了回去。
弱小的时候她对家人的想法是逃离,现在她对家人的想法是“控制”,不知道哪一种更“可怕”一些。
她自己也觉得自己可悲,跟家人还要玩这样的心眼。
她忘了在哪里看到的,人的一生中有两种“家人”一种是随血缘而来没得选,另一种是自己选择的家人。
可惜,她始终是没得选,没有机会去遇见后一种“家人”。
公交车站人不多,蚊子倒是很多,“爸,你回去吧,一会儿车就来了。”
“我陪你等着车。”
“没事儿,这个时候出来溜弯的人多,买卖好。”
“嗯。”韩兆秋也真是惦记自己的生意,“你不要离开公交车站啊。”
“我不离开。”
韩兆秋走起路来细看还是有一点问题,但比过去稳健很多了,英子看着他的背影缓缓舒出一口气。
跟“家人”在一起的时候,她的脑子和身体总是绷着的,生怕有一句话或一个字说错了,引来更多的麻烦。
一辆奔驰车缓缓驶了过来,周林海摇下了车窗,“要搭车吗?”
英子笑了心里的那一股郁结之气顿时消散,“周大哥!”她自己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坐上了车。
“白天的时候你很忙啊。”
“小草来给我送学费,我陪她吃饭逛街……”英子把这一天的事儿都说了,“周大哥,我想在地下租个精品屋,你有人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