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有妖+番外(97)

作者:不落不落 阅读记录 TXT下载

这简直就是绝佳的素材。

旧厂信号不好,刚走进去手机就卡死了,任奇闻拍摄经验丰富,马上换了金主爸爸想要植入的相机上场。

“大法家的镜头就是好,这广角真绝。”任奇闻用中气十足的声音念着硬广。

“我靠!”任奇闻突然低声叫了一声,他一回头,手里的相机拍到了一片黑影,鬼一样略过去。

叫声要有水平,分贝太高会显得很假,一定要叫出那种以假乱真的效果。

任奇闻定睛一看,说:“原来是叶子啊。”

任奇闻叽叽喳喳地叫了两声,但其实内心活动根本不像是他表现的那么喜感。万一真遇到什么不法分子他只有被就地枪决的份儿,他曾经听一个前辈说过,他不小心撞进一个绑架犯现场,差点就一命呜呼了,做他们这行的看上去是哗众取宠,其实也是用命赚钱。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任奇闻绕了一圈发现没什么可怕的,跟他去过的十大闹鬼圣地一样,都是空有个噱头。

任奇闻心想着等会儿进去之后怎么取景怎么做作地表演,起码不要让这次白来,如果能发现什么遗留下来的恐怖痕迹更好了,哪怕运气不好自己摁个血手印都行。

厂房进去要爬窗,已经有人把窗户砸了口子,任奇闻把相机放在窗台上,双手撑着窗台发力,任奇闻这两年疏于锻炼身体大不如前了,两手扒着窗台费力地想要挪动自己一百八十斤的身体,就因为这个,他没看见放在窗台上的相机拍到了一只眼睛。

那只眼睛没有眼白也没有瞳孔,只有一片深红,红色还在蔓延,像是蜘蛛网一样的裂痕从眼眶处开裂。

“真费劲儿啊。”任奇闻心想着干完这票要不要考虑下退休干吃播,怎么看自己一百八十斤的肥膘也没白长,吃播不比这省事儿多了。

他刚爬上窗台,那只眼睛眨了眨便重新遁入黑暗。

厂房里很黑,手电筒能够照到的空间有限,进入厂房之后手电竟然闪了两下,任奇闻经验丰富用力甩手电筒,跟甩鼻涕似的,过了一会儿手电筒恢复运转。

“刚买来就坏,什么垃圾,回去打个差评。”任奇闻说了一句。

任奇闻环顾了一圈,能卖钱的机器早就被人拆走了,剩下的都是不值钱的木头,地上还有机器留下的痕迹,一眼望去没有别人。

他心里还记得要打差评这件事,下一句就是面对镜头打广告:“这相机真绝了,这么黑都没噪点。”

地上灰尘有一些脚印,任奇闻吞了下口水,总觉得事情不太对劲,这里太安静了,连野猫也没有,好像一进来除了植物以外生命全部集体消失。

“有点吓人了,据说这里死过人,有个工人死在纸浆缸,没人发现,被打成碎末做成卫生纸。”讲鬼故事是例行的桥段,任奇闻会讲一些故事来烘托气氛,有些是网上找的真实存在过的案例,有些是瞎编的,比如他今天讲的这个。

“还有人说这里有人上吊自杀过,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任奇闻讲话很僵硬,刚拐过一个弯,他把摄像机对准外面。

任奇闻突然愣在了原地。

这时候光线有些黑,他眼前的走廊被废旧的桌椅板凳堵住了,从地上一直垒到天花板,好像是专门有人堵住了入口,或者是出口,要么防止里面的人出来,要么就是防止外面的人进去。

任奇闻手心开始冒汗,后脖子发冷,直觉告诉他应该离这里远点。

可他突然听到了一声微弱的呻/吟,声音不大,小猫似地叫唤。

任奇闻全身汗毛都炸了,转身就想跑,他大叫了一声:“卧槽?”

他差点吓得尿裤子,定了定神才发现背后站着一个人,他穿着一件泛黄的白衬衫,下面穿着一件黑色牛仔裤,手里还提着一个公文包。

在这种情况下任奇闻更害怕看到人。

特别是悄无声息出现的人,更像是一个鬼魂。

那个鬼长得很温和,好像是很普通的下班族,“迷路了吗?”对方问。

任奇闻后退了一步,做这行就是要比其他人大胆才行,小心翼翼问:“你是?”

对方大概知道自己出现得有点贸然,他扶了下眼镜,说:“哦,我叫丁浔,我来祭奠我爸的。”

“祭奠?”

丁浔打开公文包,露出里面的纸钱,说:“我爸之前在这里自杀了,今天是他的祭日,我给他烧点纸钱。”

原来传说中那个上吊的老头是真的,任奇闻松了口气,抱歉道:“节哀。”

丁浔摇了摇头,说:“没事,我带你出去吧,这里路挺难走的。”

任奇闻看了看丁浔,大概是对方长得很老实,他半信半疑地跟着丁浔走,丁浔话很少,除了最开始的对答就没说话,任奇闻越想越不对劲,总觉得哪里出了差错,丁浔甚至都没问自己出现在旧厂是干什么。

丁浔在前面走,任奇闻在后面跟着,又一个转弯,任奇闻不小心撞到了丁浔的手,然后立马缩回了手。

是冷的。

任奇闻猛地停下了脚步,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丁浔的手是冷的,他听过都市传说,判断妖怪最大的准则是妖怪的体温很低,就像是冷血动物一样冰冷。

他一下子想通了很多问题,丁浔只带了纸钱,但任奇闻根本没闻到任何烧纸钱的气味。

“怎么了?”丁浔也停下了脚步,侧目回头望着他,眼镜闪出了一片反光。

任奇闻下意识地后退,道:“我,我好像知道出去的路了。”

他一步步后退,直到后背抵着一扇门,他无路可退了。

“是吗?”丁浔没有什么表情,朝任奇闻走了一步。

听说妖魔鬼怪害怕狗血或者童子尿,任奇闻恨不得当场尿一泡,但人在极端环境里只会被吓傻,他盘算着手里的相机怎么把丁浔打退,但他后背突然一松,背后的门竟然被他顶开。

毫无预料的失重,任奇闻突然失去平衡跌倒在地,还未来得及反应就跟一颗脑袋大眼瞪小眼,一个女人的头颅就在他脸边。

女人的胸口被破坏,里面的内脏是一片混乱,简直像是被什么野兽啃食过。

“你……”任奇闻差点咬烂了自己的舌头都没发出下一个字,房间里一共有六具女尸,有些已经高度腐烂,散发着一股恶臭。

“不好意思啊,吓到你了。”丁浔关上了门,他的动作那么彬彬有礼,脸上还保持着微笑,如果不是这些尸体,任奇闻会以为他在邀请自己回家做客,丁浔说:“让你在这种情况看到我女朋友真不好意思。”他又神经质地道歉了一遍。

他越道歉任奇闻就越恐慌,女朋友,这些都是他女朋友?

任奇闻牙齿发颤,第一次觉得自己距离死亡这么近,他想找准机会逃跑,又怕眼前的妖怪下一刻就要发难,“我还在上大学,我父母很不容易……”任奇闻说话颠三倒四,“求你了……”

丁浔看着他的样子很厌烦,脸上却是好有耐心的,“别害怕,我只喜欢漂亮的东西。”

任奇闻第一次觉得自己长得其貌不扬是一种优点。

“我希望你帮忙。”丁浔手里拿着任奇闻的相机。

任奇闻因为会摄影,他的生命莫名其妙延长了一截,他恐惧地看着丁浔,“帮什么?”

一个人怎么去帮妖?

“我想让人记住我。”丁浔说。

·

对于妖物来说控制兽//性很难,他们拿到通行证,生活在人群中,可以掩盖自己的外貌,但无法掩盖内心,当人说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看着人的血管,那是看食物的眼神。

丁洵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压抑不住的,他性格某种程度上属于温吞的那种,他进入了人类社会,成为了一个程序员,朝九晚五地上班,每天在办公大楼里度过的时间超过十个小时。

他没交过真正的女朋友,因为妖怪体温过低,需要服用药物来保证自己维持在一个不那么引人怀疑的温度。

可是吃了药之后妖怪的感官会变差,记忆力衰退大脑会偶尔变得混乱。

他饱受吃药副作用的痛苦,有一天出差有人在他的门下塞了一张小卡片,那是第一个不详的苗头。

那晚的体验很棒,他很难得睡了一个好觉,在梦里他躺在草地上晒太阳,一整个晚上的梦就只有这一个内容,微风柔和,阳光温暖,后背的草尖扎着他的皮肤。第二天醒来后他怀里抱着一个冰冷的身体,她的温度比自己还低,让丁浔一瞬间就惊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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