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是后来我想明白了,你后脑勺的那个伤,是我亲自带着你去医院缝的针,也是我亲自给你上的药,五天,一天不多一天不少,那块伤口才彻底痊愈。正常的头部伤口就是五天左右的痊愈时间,所以晨晨……”何云起望向了季晨的眼睛,一本正经道:“无论这个叫颜培的疯子跟你说了些什么,都不要被他影响。这世上,你是我的独一无二的宝贝,是谁换都换不走的季晨。”
这话题是怎么到这来的……怎么就开始表白了。季晨的脸突然爬上了红云,他点了点头,轻声嘟囔着:“知道了。”
何云起穷追不舍,笑了起来:“只是‘知道了’而已?”
“……你好烦,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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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更文安心更文……
第57章 镜(9)
于亚澜,男,二十六岁,未婚。此生最大的幸运是遇到了童年时替自己捡回一条命的发小何云起,而代价是自从遇到了这发小自己就从没有过一件好事。
上小学时,何云起拉着他偷老大爷种在天台的丝瓜,被发现后何云起跑得比他快,让他被老爹打了整整一宿。
上初中时,两人商量好了一起偷偷下河游泳,结果半路上何云起撞到了于家爸爸,二话不说把他给卖了,这还不算,他还要给老爹带路,父子俩一相见又是一顿好打。那狗腿的模样……跟电视剧里给皇军带路的良民真是一模一样,其嘴脸之险恶,直到老于现在想起来都恨得牙痒痒。
上高中了,他喜欢上了隔壁班的姑娘,何云起自告奋勇给他送情书,两人就这一封酸不拉几的情书润色了一宿,结果第二天情书一送出去,那姑娘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何云起。更恨的是,何云起为了拒绝那姑娘,站在人山人海的走廊上,冲着给他送水的姑娘大喊:“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为了于亚澜的幸福!咱俩没可能的!”
于是第三天连小学部的扫地阿姨都知道高二出了一对gay,看起来很般配。
般配你奶奶个腿!
好不容易熬到了大学毕业,各自有了发展,艰苦朴素的老于就指望着这发小能离他远点,让他安心度过自己的一生。毕竟当年连他爹都怀疑他跟何云起真有一腿,他非是当着他爹的面说自己想看小黄片,才终于让老爹打消了对他性取向的怀疑。
当然因为小黄片的话题他又被打了一顿。
时光荏苒,老于知道,他这杀千刀的发小终于谈恋爱了,自从谈恋爱之后他就再也没来烦过他,老于以为自己的春天终于到了,没有何云起的人生就要开始了,连发小那重色轻友的特性都成了可歌可敬的优点。
然而就当老于已经打算订个锦旗给季晨寄过去时,季晨来了,被何云起带来了。两人就坐在他的医馆里,坐在他的问诊台跟前。
于亚澜短暂的春天,还没开始,就已经凋谢。
何云起声情并茂:“老于啊……”
于亚澜生不如死:“老何啊。”
“你这人怎么一点都不热情。”何云起毫不见外,捻起他桌上的分茶壶就给自己和季晨倒了两杯茶,还不忘薅了篮子里的一把豆干塞到季晨的怀里:“许久未见,甚是想念!”
老于看着他把自己桌上的东西翻了个遍,面无表情道:“我热情得很,我现在就想给你烧壶热情的开水,将我的热情全部灌入你的心田。”
“咱俩这关系我也不跟你客套了啊,有正经事求你。”何云起略一正色,拍了拍季晨的肩膀,正在剥塑料纸的季晨被他拍得手一抖,差点把豆干掉地上,“这位,你嫂子。”
“哎,弟妹好。”老于微微一点头。
“占谁便宜呢!叫嫂子!”何云起拍了拍桌子,“我当初可是救了你的你叫我一声哥过分吗。”
老于不甘示弱:“理论上来说我比你大三个月又十七天,所以你叫我哥才对,我叫弟妹合情合理吧!”
何云起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忘恩负义呢,叫声哥,心里美,叫声嫂子你不吃亏!”
老于脸一板:“原则问题不容退让!说弟妹就是弟妹!”
“啪”地一声,季晨将手里捏着的玻璃杯磕到了桌面上,他微皱着眉,安静而缓慢地扫了他俩一人一眼。何云起赶紧一个正色,把季晨的右手袖子一捋,往脉枕上一放,说:“我带晨晨来看病,你赶紧的。”
老于立刻干咳一声,将手指按上了那细瘦的寸关:“看病要两只手一起,你把那只的袖子也捋捋别让他等急了。”
“好嘞。”何云起赶紧捞起了季晨的另一只手臂,替他卷起袖子,放在一旁预备着。
两个刚才还一唱一和,仿佛说着对口相声的人,此刻一句多余的话都没了,一本正经地干着该干的事。一物降一物这话是有道理的,只是季晨比较厉害,他一人能降俩。
场面终于安静了下来,季晨的眼睛在手腕和老于之间来回游走,面前的医者改掉了刚才嬉皮笑脸的姿态,转而严肃起来,双手的脉诊结束后,老于微微皱起了眉,看了一眼季晨,又看了一眼何云起,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老于你有话就直说,别吓人行不行……”眼见季晨的肩膀随着老于的目光骤然绷紧,何云起赶紧打破了过于严肃的氛围。
老于深吸了一口气,说:“晨晨还年轻。”
季晨和何云起同时瞪大了眼睛:“什么?”
“他还会长高的,男性的身高,到二十二岁才定型呢,咱还能……”
“你他妈有病啊!”何云起忍无可忍,抄起桌上的脉枕冲着老于的脑袋就来了一下,“祸不及家人,咱俩有仇咱俩了,你吓唬我媳妇干什么!”
“那你俩啥毛病没有过来干啥!”老于敏捷一闪,成功躲开了何云起的攻击,抗议道:“你注意点啊,小心我曝光你医闹啊,没病还要打大夫你丧尽天良了啊!你家晨晨一点毛病都没有,非说有毛病……年轻人少熬夜,好好吃饭,你看瘦成啥样了!”
“没事你故弄什么玄虚,当大夫的别吓人。”何云起把脉枕重新扔回桌上,又给桌上的三个陶杯斟了茶,这次他记得给老于一起把茶倒上,语气里都带上了几分讨好的意思,“来来来,于大夫,喝杯茶。”
“……”老于悻悻地哼了一声,“你拿着我的开水,泡着我的茶具里的我买的茶,怎么还一副特地孝敬我的样子。到底啥事,我一会还有病人要来你别耽误我正经功夫。”
何云起的情况,老于作为发小也是清楚的。
他俩虽说老斗嘴,但该干正经事的时候是绝不可能含糊,当年何云起捞回老于一条命,老于就偷偷从他爹那研究了许多门道,多少都给这发小试过,虽然学艺不精,但总算平稳到了高中。
高中后,于爸爸才在一次无意撞破后明白了何云起的情况,二话不说叫来了所有能帮得上忙的朋友,给他把能准备的东西全准备了一遍,就连毕业了,工作了,新装的房子如何布局,如何自保,都有于爸爸的一份功劳。
后来那房子里有了季晨,自然就用不着这些了。
这是老于第二次见到季晨,却熟稔得仿佛天天都见,毕竟他有个杀千刀的发小,每天朋友圈不是“晨晨出门上课了”就是“晨晨回家吃饭了”,一天不念叨“晨晨”五六次,那基本可以认定为他被绑架了。
好在老于的微信病人还挺多,他还可以在各种大爷大妈大叔大婶的养生伪科普中,洗刷一下被狗粮齁得发慌的小心脏。
“发烧啊……”听罢前因后果,老于疑惑地摸了摸下巴,抿了一口茶,“我觉得,你们的思路是不是有点偏了?”
何云起剥开桌上的小零食,往嘴里一塞:“怎么说?”
老于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眼镜,咂咂嘴:“你们有没有想过,发烧到底是起因,还是结果?就按你们的说法吧,季晨每次出去……降妖除魔吧,消耗过大,就会发烧,然后行动终止,整个人陷入昏迷,随后很快又会清醒过来。这到底是因为他的体质,还是因为其它什么因素,让他发起了高烧,最后那样因素消失,他自然也就立刻恢复了过来。”
“你的意思是……有什么东西,在阻止他使用灵力?”何云起的惊诧将他的眉毛挤成了一个诡异的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