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的房间是和余秋竹的房间相通的,房间没有窗户,房门是加厚处理的,墙面上贴了一块块隔音的泡沫板,房间中央摆了个看起来就很专业的麦克风,墙边还挂了把吉他,根据余秋竹的介绍,是参照了各种balabala声学原理装修的。
“地儿太小了,只能玩玩。”余秋竹很坦诚地道:“比专业录音棚差远了。”
唐清之去过一次专业录音棚,在他这个不太懂设备的人看来,除了面积上稍微有点区别,内容的精致程度上其实是不分上下的。
“很专业了。”唐清之说。
唐清之看着一屋子眼花缭乱的设备和乐器,也莫名生出了一丝开心。
“感觉你应该喜欢音乐。”余秋竹对上唐清之灵动的眸子,眼含笑意。
唐清之跟着笑起来:“你感觉对了。”
如果说不是初中那段不开心的过往,唐清之现在大抵也是个准专业级别的音乐爱好者了。
他喜欢唱歌,喜欢听歌,对各种曲风有了解,喜欢琢磨伴奏和编曲,他稍微懂一点乐理也会一点点键盘,他会闭着眼睛整夜整夜地听歌然后在脑子里琢磨画面。
但除了唐清之自己,包括老爸老妈在内,没有人知道他是多么喜欢音乐的。
毕竟“喜欢音乐”这种东西,在有些人嘴里,就是矫情、装逼、假文艺的象征。
这个时代有病,感性被当作矫情,喜爱又变得不齿,人们不能活得坦率,更看不得别人活得率真。
唐清之也早就被磨成了不坦率的样子,善于伪装,被迫掩藏,早就忘了本真。
跟余秋竹相处,唐清之难得有种找回了初心的感觉。
余秋竹转身,顺手把墙上挂的吉他取下来,把一边的板凳推给唐清之,自己坐到椅子上。
“来。”余秋竹打了个响指,“先练一遍。”
唐清之乖乖坐好,听着余秋竹徐徐弹出Loving Strangers的前奏。
这是一首很温柔的曲子,伴奏并不难,余秋竹没有谱子,即兴编了一段,比起原版要活泼上些许。
只是几个音,唐清之就能感觉到余秋竹是个乐感非常好的人,他对乐曲的领悟和理解极其有天赋,在换句话说,如果他只是做混音后期,有点太可惜了。
“Loving Strangers,Loving Strangers,Loving Strangers……”
“稍等。”一句话刚唱完,余秋竹按住了手中振动的琴弦,伴奏戛然而止,唐清之也慌忙住嘴。
“我唱错了……?”唐清之有些怯怯地开口——当初他唱这首写给陌生人的歌,自动带入的就是余秋竹那张认识不到一天的帅脸,现在慢慢熟了,心境也有了点变化。
但是情绪这种东西就像烧烤上撒的最后一撮作料,哪怕不加,也不会影响整首歌的风味。
余秋竹摇摇头,起身:“没有,不想让你唱这个了。”
他打开一边的长长的midi键盘,这是88键的,基本能完全还原钢琴的结构。
“这首听过吗?”余秋竹行云流水地弹出一个前奏,“Let It Be Me.”
巧了。唐清之眸子亮了亮,慢慢打起了拍子,跟着伴奏唱了起来。
“I bless the day I found you
感谢上天让我遇到你
I want to stay around you
我想和你一起厮守
Now and forever
不管天荒地老
Let it be me
让我爱着你”
唐清之很喜欢这首曲子,当然,更喜欢这首曲子的来源。
这是电影《怦然心动》的插曲。
怦然心动。
作者有话要说:鱼:我不要做陌生人!我要怦然心动!!
(歌词翻译来自网抑云)
第16章
弦音拉着歌声在房间里游走,两个人的初次合作甚至比一些多年的搭档还有默契。
一曲终了,两人默契地静默了片刻。对视间又难免漾起一丝略有些灼热的温度。
“如果你肯说一句‘我想跟你合作’,我大概就不会有这种强买强卖的负罪感了。”余秋竹趁热打铁道。
“我想跟你合作。”这首曲子酒精含量太高,唐清之只觉得整个人有些醉意,整个人快乐地飘忽着,“只要你不嫌我拖你后腿。”
余秋竹扬扬眉:“你为什么这么不自信,你是我至今为止遇到的,唱得最好的。”
突然被夸到了天上,唐清之难以抑制自己的鼻子发酸,接着他又摆摆手,真诚道:“谢谢,你也是我见过最有音乐天赋的。”
气氛到了的时候,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相反,静默会给人带来一种安全感。唐清之就这样坐在琴凳上,半眯着眼,被棚里暖暖的灯光包裹着,融在温热柔软的气氛里。
又合作了几首曲子,从吉他到钢琴再到口琴,余秋竹熟练的乐器多到让唐清之有些瞠目结舌了。两个人的歌单又意外的非常相似,一个本来不太愉快的夜晚,居然被无限拉长,温暖又轻松。
快乐。
“今晚在这儿过夜?这里有浴室也有洗漱用品,程哥刚走了,我们有房间可以睡。”余秋竹收拾好设备,非常自然地安排道。
突然就不快乐了。唐清之被薛定谔的酒精麻痹的大脑骤然清醒——已经快十一点了,学校早就打了烊。
唐清之只觉得冷汗津津。老妈说了,漂亮的男孩子随便在外面过夜是很危险的,唐清之对自己的外貌很有自信,同时也对男人的自控力很没有信心。
看到唐清之真张嘴打算说短什么,余秋竹不紧不慢地又补了一句:“总是麻烦宿管阿姨开门也不好。”
好家伙,后路都给封死了。
“我没在外面过过夜。”唐清之的眼睛很大,装可怜的时候回很自然的蒙上一层水雾,湿哒哒的,看起来像快哭了似的。
余秋竹突然语重心长起来:“糖糖,你已经长大了,试试拥抱成年人的生活吧。”
这一声“糖糖”喊得唐清之又穿越回了几个小时前的狗血纯爱情感剧中,脑子里又划出了那个未完成的吻,瞬间脖子以上都红了起来。
现在眼前这个男人,刚刚还跟他搂搂抱抱,还差点亲了。
卧槽。越想越带劲。
想亲。
但是在这种场合亲完了就危险了,忍住,不能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你想什么呢。”余秋竹伸手在唐清之通红的脸上捏了一把,动作之快神情之自然让唐清之足足当机了四五秒。
唐清之回过神,又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被揩油了?
这长夜漫漫还没开始呢就要上下其手了这怎么了得?!!
虽然自己早就借着抹防晒霜的机会占完人家便宜了,而且他的脸好软皮肤好好摸起来很舒服,但是!这跟自己被揩油完完全全就是两码事!不能相提并论!
“我……”唐清之有些委屈地对上余秋竹的眸子,接着也是风驰电掣电光火石地上手捏了一把对方的脸,眼神的纯良无害也掺杂了一丝狡黠,“你小心点,我是个弯的。”
余秋竹确实没料到他会是这种反应,顿了顿又点点头,乖巧又老实:“我会注意的。”
完全就是一副不懂规矩的直男一不小心越了雷池的样子。
唐清之又想到周泉每天腻腻歪歪挂在任亦然身上的样子——难道直男都这样吗?
难道余秋竹真的是个直男?!
唐清之只觉得余秋竹这个人越接触越难了解,干什么都搞的神神秘秘的,真是钓死他的好奇心了。
“等我钱赚够了,我换个地儿,这里就卖给程远了。”余秋竹淡淡地提了一嘴。
唐清之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愣了几秒才扭头看他:“这里东西都是你买的吗?”
余秋竹说:“对啊,这两个房间的设备和装潢都是我出的钱,房租我跟程远一人一半。”
本以为余秋竹只是个享受轻奢生活的小败家子,没想到是个大败家的——这里的设备加装修少说有十几万,加上这个地段不算便宜的房租,一般家庭是真的承受不了这个开支。
当然这里指的是一般家庭,唐清之这个小富豪不算,但是他除了吃喝,在开销上并不算大手大脚,因此余秋竹的支出明细还是让他小小地吃了一惊。
“你家还挺支持你发展爱好的?”唐清之小心试探了一句。
“想什么呢。”余秋竹无奈地笑了一声:“我上高中以后就没动过家里一分钱,我找人借了五万,剩下的都是自己做后期挣的,外债分期还还挺轻松的,平常过过小康生活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