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对,当时,他那个小身材大眼睛的G市小女友说得也许都对!唯一让莫辰郁闷且忿忿的,只是——
“其实,如果你只是因为不愿意我回S市的话,我留下也没什么啊!不管在大城市还是小城市,还不都是一样的工作生活?只要能和自己真心喜欢的人一起,不管在哪儿,不管做什么样的工作,谁说就不能活得有滋有味了呢?”
他只是想不通,当时,他的这番肺腑之言,为何只换来了恋人的一声冷笑和一脸蔑视?
“你是在做梦吗?大学都毕业了还说这么幼稚的话!看来我跟你提分手太对了!”
在莫辰看来,这句含着十足嘲讽意味的话语,对他造成的打击,远比女孩刚说出分手两字时还大得多。仿佛心目中那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在那一刻突然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让他感到无比陌生的人。
再仔细想想,做梦这种评价,这好像也不是他第一次听到了。
早在高中……不,更早的是在初中时,他的一些老师与同学就这么说他——成天像在做白日梦一样,胸无大志,不思进取。
好吧。可是谁能告诉他,到底怎样又算是“有大志思进取”?成绩优秀?考试高分?成为八面玲珑头顶光环的学校干部或风云人物?还是……放在时隔多年后的今天来看,工作体面?收入可观?有房有车有事业?双商在线口悬河?
他确实不太明白。他只能说,无论是当年在学校里念书也好,现今在职场上谋生也罢,他都自认并没有像他们以为的那样——浑噩懒散消极颓唐。
当年的成绩和分数,是对他智商和学习能力最真实的反映;如今的职业和岗位,他也是每天都尽心尽责踏踏实实在做好的。至于为什么这些他都做得不够出类拔萃?他只能说,如果每个人的人生都能轻而易举“出类拔萃”得让大家喜闻乐见,到了那时,判定和区分是否“出类拔萃”的参照物又该是什么呢?到了那时,是不是只会引来所有人对“出类拔萃”更无休无止的拔高?更不满不足的追求?
话再说回来了,如果自诩“高级”的人类也只以优不优秀拔不拔萃——或者说,强不强大,作为衡量每个个体价值的唯一标准,这和低等动物世界遵循的优胜劣汰丛林法则又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呢?进化成“高级”动物的意义又体现在了哪儿啊?
……
而且,实在非要这么论的话,他倒觉得,他那副天生的好嗓子——那副五音俱全、字正腔圆、清亮温润堪比歌坛常青树费玉清的好嗓子,这也能算是一样得天独厚的“出类拔萃”吧?
可是身为机关干部和白衣天使的正统古板的父母,是绝对不可能放任他将心思运用在对这种“丧志”玩物的开拓上的。
所以啰,他就只能像现在这样,“胸无大志不思进取”地干着他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小公务员。
所以啰,今天,又一段付出真心苦苦经营了好久的爱情,因为这个原因,告吹了。
……不想了,喝酒喝酒!
莫辰端起那杯在自己手中晃荡了好久的威士忌,刚想灌入喉嗓、浇入愁肠,突然,只听得一个略显沙哑的女声从耳边传来——
“你……一个人?是……失恋了不开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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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定决心过去和莫辰搭话之前,陆雨梨鼓了好久的勇气。
因为,她有多想和莫辰再续前缘,就有多怕,莫辰把今天的这个她和曾经高中里的某个故人划上等号。
虽然……她下意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虽然,这些年来,她确实变了太多,也变得那么彻底,应该已经完全超出了任何人的预料。
可是,她还是怕。只怕那——哪怕只有极小概率的“万一”。
万一……!那么,不光她的夙愿难偿,只怕眼前这来之不易的平静生活,也将烟消云散、万劫不复……
她本以为她到头来还是会打退堂鼓的。在她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因着内心深处不可告人的隐痛和自卑,怯懦与逃避的举动,平心而论,她实在是做出过不少。
可是,偏偏这一次,她没有。
是因为对方是莫辰吗?是她思念了十二年刻骨铭心的莫辰?
也许吧。所以,即使内心的恐慌尚未完全消除,她还是端着酒杯,朝着莫辰的方向,毅然而去。
啊对了,差点忘了——必须先藏好这个!
陆雨梨如梦初醒地摘下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塞进随身背包里,一脸后怕。
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此时此刻的这个她,和莫辰记忆中的“那个人”,看上去就又多了一分相像——如果“那个人”至今还在莫辰的记忆中留有一席之地的话……
不过,也许……她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毕竟,都十二年了!再深刻的记忆,怕是也褪色了。更何况,从头到尾,念念不忘的,只是她自己而已。而他……?
而他,甚至早在十二年前,就已经……
庆幸与酸楚的感觉同时从陆雨梨的内心深处涌起,让她一阵晕眩。
可不是?让一个高度近视的人,骤然间失去了眼镜的依托和指引,还行走在这么一个光影炫目的环境下,这本来就已经够令她晕眩的!
好在,即使是以这么一个头昏脑涨睁眼瞎的状态,她也终于平安地到达了莫辰的身旁。
“你……一个人?是……失恋了不开心吗?”
她不知道别人在夜店都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搭讪,也来不及现查现学。通过对那张怔忡侧脸的观察,她直觉,莫辰大抵是又碰上了和高中时期她所熟知的那样相似的烦恼。
而她唯一的祈祷则是,自己这几乎没过脑子的开场白,包括,那经由手术后的声带发出的气虚而沙哑的音色,不会引来莫辰的反感。
☆、3
对于在夜店里遭遇搭讪这件事,莫辰并不觉得意外。
当年和大学里一帮狐朋狗友去这种地方的时候,他就亲眼见过,有人对此是多么地乐此不疲和引以为荣。
在那些人眼里,女孩不是用来追的喜欢的好好呵护的,而只是用来“撩”——甚至只是用来“睡”的!
他们总是热衷于刷新自己“撩”与“睡”的成功次数,用以相互间的攀比与吹嘘。而一番较量后的最终赢家,会笑得像个吉尼斯纪录的创造者一样得意!
不,明明就是——笑得像个傻逼一样无聊!莫辰每每这么匪夷所思地想道。
然而讽刺的是,那样的人,在女生那儿,好像永远都比他莫辰吃香得多?原来女生们都喜欢那样“又帅又范儿又有型又有趣”的男人吗?可是,同样身为男人,他却想说,其实,“又坏又装逼又猥琐又不负责任”才是他们最真实的本性!
那样的一种男人,他莫辰做不来,也不想做。
所以,对于在夜店里遭遇搭讪这件事,莫辰虽然不觉得意外,但也并不习惯,并不喜欢。
可是,可是——!这么多年下来,他的不习惯和不喜欢,到底又为他换来了些什么呢?
只是一次又一次的伤心、伤肺、伤自尊……!
也许真如许多人说过的那样——他太幼稚了。所有他认定的、坚持的,都好像是在做梦一样,那么地不切实际、不合时宜……
他那么纠结于“喜欢”这纯粹的两个字本身,真的有必要吗?也许,人与人之间,根本就无所谓那浓郁绵长的叫做“喜欢”的情绪是否存在。反正,只要可以及时行乐,相互满足最原始本能的欲望,就好。反正,只要在最恰当的年纪做着最想做或者最应该做的事情,就好。反正,只要最终选定的那位伴侣,无论是对自己来说还是在旁人看来,都是最门当户对、最适合过日子、甚至仅仅只是对彼此最有利的那一个,就好……
这么想着,莫辰突然赌气般地,用自己的酒杯碰了碰前来搭讪的那只杯子。而后,在对方似乎被吓到的“你慢点啊……!”还来不及完全落下,已灌下了一大口杯中的烈酒。
浓郁的酒精以口腔为起点,顺着食道,蔓延到胃肠……莫辰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仿佛燃烧起来了一样,冲动、混沌、不知所以……
这种感觉,是性格温吞的他长到这么大都少有的。
也正是借着这种感觉,莫辰忽然对着身边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