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穿越之后[快穿](31)

作者:夺命书生笑 阅读记录 TXT下载

“那正好,你去继续去读中学吧。”

民国时期的中学和现代不同,在这个多人大字不识几个得年代,含金量还是蛮高的。民国不安小学中学大学这样来划分,而是以初小、高小、中学、大学来,读出了小学以后就能称的上是文化人了。

叶嫣然还在纠结:“可是我……”

千夜挑眉:“可是什么?你不愿意?”

“不是……”

“学费我帮你出,日后等你有钱了在还。”

叶嫣然这下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很感动,又不知道怎么表达,支支吾吾的半天。

千夜勾唇轻笑,揉了一把她的头发:“又不是不用还,我这叫投资。”

“你也不怕投资失败!”叶嫣然被逗乐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与此同时,她终于下定了决心不辜负千夜去读书。

在她心里,她与那些穿着校服在学校里高声朗读得人不同,她是从妓、院里面出来的人,身上都染上了一层黑色的污泥,臭不可闻,平时都宅在四合院里几乎不出去,到了那圣神的学校后,说出去都会被骂一声婊、子。

但看到千夜对她充满期待与信任的眼神时,她想她也许可以试着走出这一步。

将叶嫣然拾缀拾缀,千夜亲自将她送到了北平这地比较有名的公立学校。

中学学费十元,对千夜来说算不得贵,关键里面的气氛关键很好,校舍宽敞明亮,见着几个老师都是文雅随和,学生知书达礼,千夜对它也放心了几分。

叶嫣然去读书后,千夜就专心事业了。

最近一笔名“抬眼看黎明”的作家入了她的眼,这作家投过来的稿子非常有趣,题目是《斜眼病》。

在一通乱七八糟的文名中,这题目起的有几分意思,《斜眼病》顾名思义讲的就是一斜眼看人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一富贵人家的儿子,天生就患有斜眼病。他看人或者看物都不能正眼看,要斜着才能看清楚,这总是给人一种蔑视对方得感觉。

但是由于主角身份地位得尊贵,没人敢得罪他,都只能恭维他,加上家人对他的宠溺,主角就觉得斜眼才是正常的,就让身边的人全都斜着眼睛。

某天,他悠哉的走在街上,路过一位小女孩好奇的多看了他两眼,问妈妈他的眼睛为什么是这样的,被主角听到了,他命令人把母女二人抓了起来,对她们说:“以后你们也必须斜着眼睛看人,否则就把你们眼睛挖出来。”

小女孩不肯,哭着说斜眼睛是有病,眼睛当场就被挖了出来。

当做完这件事之后,主角的眼睛更斜了。

有了小女孩的杀鸡儆猴,没人敢在忤逆主角,从此以后他身边都是斜眼的人。

这整个故事不长,作者文笔一般,却擅长用心里描写,将所有人当时的心里动态展现的淋漓尽致。千夜仔细看了一遍,品了品,作者这是借文讽刺某些权贵不正眼看人,当欺压弱小之后,他们心里那自尊感就得到的是满足,甚至变得更加高傲自负。

后面那斜眼病越来越多,是不是就代表着人们在被同化,欺压现象随着时间流失而在增长?

这份不怕得罪人、敢直接揭露社会现状的勇气千夜是敬佩的,她决定见一面这位作者,给他一个机会。

作为行动派,她这么想着,当天就从稿子上翻出了作者的地址,抄录下来下班后去拜访。这人住的地方还挺偏,进了胡同绕了好几个弯才到,沿着小路进去,只见一座白墙黑瓦的房子立于林中,颇有“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之感。

通过住处判断,千夜觉得作者应该是个很有性情雅致之人。

扣了那木门三声,里面出来一年青衫少年,对她拱手一笑:“请问这位小姐有何事?”

千夜回了一礼:“我是北明文学社的编辑,请问这是不是‘抬眼看黎明’的住处?”

少年顿时明了,将她招呼进去:“我就是。”

带她到前厅坐下,沏好一杯茶之后,他才慢条斯理的问:“请问小姐来这儿是为了我的文吗?”

千夜含笑点头,这少年说实话有点出乎她的意料,他看起来未及弱冠,脸色清白、朱唇无色,弱柳迎风一般是用在女子身上,可千夜觉得此番用在他身上正正好。

“我有阅读先生所写的《斜眼病》,这次来的目的就是问问先生写这篇文有什么寓意呢?”

“寓意?”云景似乎有些意外千夜会问这个,但立马回答了,他说的与千夜想的别无二致,当说起自己的作品,他眼里光华流转似乎蕴含星辰,整个人都亮了起来。

千夜静静的听完,先是肯定了他这作品,然后再指出了他的不足之处。

云景很是认真的虚心受教,不仅没有这个年纪该有的年轻气盛,甚至比一些年纪大的作者表现得还好,毕竟身为作者,嘴接收不了的大概就是别人对自己作品的指指点点了吧。未了,他还对千夜道了一声谢。

对云景人品有了肯定后,千夜开始进入正题:“先生的作品通过了本社的审核,但介于先生是新人,之前每什么名气,所以我们这边对先生得开价的一千字一元。”

这个价格不算低了,在这个时代,做一个月保姆也才四块大洋,写文挣钱不是说说而已的。

云景欣然同意了,他道:“我写文本就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让更多人能看到它,理解它,这才不算白费我一番苦心。”

“会的。”

有志向更有才华,这样的人注定不会默默无闻。

第28章 民国叙事

千夜与云景初步商定好了接下来的事宜。

少年虽年纪不大, 却比一般人更加沉着冷静,别的从他面上看不出什么,只有谈起自己的文章时, 那眼里灼热的喜爱与笃定的自信藏都藏不住。

千夜格外给了他优待, 以后的文章都可以寄到北明文学社来,没什么大的错处都会给予刊登, 假若有了名气, 价格也会在加。

少年有几分意外,而后郑重的向她道了谢,此外没有多说什么,这种态度就让人感到很舒服,既不会太过于热情像是在巴结,也不会显得太过于轻蔑。

与少年告别, 出了那巷子,远离了这幽静之地,喧闹之声又回来了。

北平的大街上总是如此热闹,多见的是衣冠楚楚的先生小姐, 几人一组谈笑风生, 好不快活。

他们说, 北平是一个繁华的城市, 这里啊那都是有钱人去的地方,先生小姐们生的俊俏个个优雅,很是高贵,连这里的空气都比其他地方要清新的许多。

人们总是愿意第一眼看见美好的东西, 想生活在光明之下,却不知,光明与黑暗是相辅相成的, 这世界上哪有绝对光明的地方?

千夜平时不怎么出来,难得来到了街上,就顺便逛了逛,估摸了一下时间,这个点,叶嫣然应该是要放学了,那正好就去接一下她吧。

刚欲走,感觉身子一重,她低头一看,是被一只沾满污渍的手拽住了裤脚。

这是一个分辨不清男女的小娃,全身都脏兮兮的,衣服像是在水坑里滚过,还湿着,一双眼睛里全是惊恐不安。

这小娃身子瘦弱,小小的一只,千夜刚刚抬腿时,差点把他给带倒。

对上千夜的视线,他颤抖着声音开口:“这位小姐,行行好赏一口吃的吧,我已经饿了两天了,求求你了!”

千夜恍惚了一下,她懂了。

在吃饱穿暖的现代,路上遇到这么一个孩子,第一个想法肯定是被拐卖了,或者和家长走丢了,然后迅速报警。

但在这里不行啊,这里是民国。

千夜抬眼,果不其然在暗处看到了瑟瑟发抖聚在一起的孩子,他们瘦骨嶙峋,个个面黄肌瘦,望着街上眼神空洞。

他们是谁?他们是时代的特色,他们被称之为乞丐。

就这么一愣神,那小娃已经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使劲给她磕着响头:“求求你了,行行好吧!”

千夜赶紧阻止了他,在抬头时,他头上已经血红一片。

莫名的,千夜有些心情沉重,好像自从来到这些位面之后,她的情绪越来越多了。

她道:“我去给你们买吃的,你站在这里不要乱走。”

要穿过这条街,前面才有包子铺。

她走后,那小娃果然没有动,只不过眼神里面的光熄灭了,他想,果然没有人愿意帮他,或许明天他就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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