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很害怕,”随遇收紧了抱着宋淮安的双手,好像要将宋淮安融进自己的血肉,又好像想要将自己糅合进宋淮安的身体之中,“我在英国的时候,常常忍不住想,我要是回来了,发现你身边有别人,我该怎么办?又或者说,你还在,我该怎么办?”
“你说我是你年少时是遇见惊艳的人,那你知道你是我的什么吗?”
随遇摇摇头,头发挠得宋淮安的脖子有点痒,他就笑了出来了,“是太阳,一生只能有一个的太阳,悬于空中,照亮我人生每个角落的太阳,送来温暖和煦的风,又带来用之不竭,取之不尽的能量,供我生存,给我慰藉。”
听着他在耳边说的情话,她很开心,像得了糖果的小孩,但又有点委屈,那颗糖是她自己的,现在却被别的小朋友抢去了,要打一架赢了才能拿回那颗糖果,可是,糖果原本就是她的,她本可以不用和别人打架来抢糖果的,因为原本就是她的东西啊。
“为什么你以前从来不说?”
“从来没有人教过我应该怎么去爱一个人,也没有人教过我爱就要说出来,我人生中所有浓情爱意都是你给我的……”
她亲吻他那两片微凉的唇瓣,制止了他要说下去的话。
这一生,从来没有人教过我应该怎么去爱一个人,用怎么样的方式去爱一个人,也没有人教过我爱要说出来,我人生中所有浓情蜜意,所有欢歌笑语都是你带给我的。你的到来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光明,你的离开也同样教会了我应该怎么好好去珍惜一个人。爱一个人不是要看他说了什么,而是要看他做了什么。可是有时候,在爱情里面,说和做也同样重要。我不会每时每刻都围着你转,围绕着你生活,可是我依然希望你知道,我爱你,我的言语和我的身体都在说,我爱你。
“我爱你。”
逼戾的空间,恰到好处的气氛,□□似乎就要这一刻爆发,宋淮安情难自禁,双目带着湿润的潮气,声音嘶哑地在她耳边低声说,“我们回家吧,我……”
“嗯……嗯。”
从来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的情,两个人的欲。
半夜,宋淮安蹑手蹑脚地从房间里出来,去了书房,他突然很想看看以前的东西,想怀念一下那个被随遇成为惊艳的自己。
那些旧的东西,他以前都把它们藏在了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头,太珍贵了,他不敢乱放,总怕有一天他真的把随遇弄丢了,连些回忆的载体也丢了,那他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打完他自己的那桩官司以后,宋淮安也算是从宋氏律师所离开了,没有人逼他,甚至连宋康和到了最后都变相挽留过他,可是他自己再也找不到留在那里的理由了。曾经有过很多人想要挖他走,他也一直很清楚自己的实力,只是以前不走,也没有理由走,现在是没有留,也没有留的理由。
从律师所出来以后,他就基本上把自己的办公室也清空了,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很舍不得,可是并没有,至少比他想象中要轻易得多,甚至当他离开大厦的时候,仰头眺望他原本办公室的地方时,他甚至松了一口气,好像一口一直卡在咽喉处不上不下的浊痰终于清理干净了。
从大学毕业,或者还没毕业,他就已经在那里了,他在那里从一个愣头青长大成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受人敬佩的大律师,其中受过的苦,受过的罪,没有人知道。那几年是很难熬的,也是那最难熬的几年成就了他。他不怪宋康和,因为如果没有宋康和,他不可能衣食无忧,不可能接触到这么多顶级的资源,也不可能有一个至少外人看起来身世显赫的背景;只是他也没有办法感谢宋康和。
很多时候他都在想,是不是当年只要宋康和愿意帮他一把,或者说只是帮他说一句话,他就不用和随遇分开五年了,是不是他现在就不会搞成这样最不堪的结局了。
只是很多事情都没有办法重来,我们只能在最坏的结局里挑出一个不那么糜烂的地方供养成一朵花,细细欣赏。
宋淮安穿着灰色棉麻居家衬衫,连纽扣都没扣,敞开着,风一吹就能将衬衫往后带,露出他精壮的胸膛来,他坐在书桌前,拉开了左手边的第一个抽屉,从里面抽出了一个木制的雕着花纹的盒子出来。
他修长的手指在黑夜中温柔又珍重地摩擦着这个盒子,呼出了一口气,嘴角才微微上扬着打开了它。
盒子里面都是一些很琐碎的物品,不值钱,不过都是于他来说最珍贵的东西。
宋淮安拿起摆在最上面的几张拍立得看了又看,舍不得放下,都是以前和随遇的合照,要么就是一起旅游时候拍的,要么就是过节的时候拍的,她那时候笑得很开心,他也是。
宋淮安将照片放到一边,又看了一下其他小物品,最后才拿起放在最底下的一张草稿纸出来,有一面是默了一首古诗,是高中的必背古诗《静女》,另一面则干净得多,只赫然写着一行娟秀的字,“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没有署名,没有落款,那是很多年前一个女孩亲手递给他的,也是他最初的悸动。
宋淮安看着寥寥几个字,思绪仿佛又回到了许多年前。
那是三月,寒气已远,草长莺飞,万物复苏不为过。
宋淮安依稀记得,那个春天特别好,天气好,人也好,那是一个温暖又明媚的季节。那年,他们高三,步入了人生的转折点,将在100天后就要高考了。
其实他没什么感觉,他既没有高考的压力,也没有关于人生的迷茫,因为他那时候基本上是可以确定报送了,高中以来,他参加过大大小小的竞赛,获得过不少奖项。他是功利的,有目的的,并不像其他人那样,纯粹是兴趣或者天赋使然,他是实打实靠着每天的努力得来的这些奖项,并不丢人,这些奖项再加上他的成绩,他就差脚后跟没进北城大学了。这个脚后跟就是一模,不过他并不担心。他更没有关于人生方向的疑惑,因为宋康和做律师,所以他也会是一名出色的律师。
那时候还没有成熟,还没有对这个糜烂不堪的身世完全绝望,他只是单纯地想证明给宋康和看,他也可以。就算没有像宋淮康一样从小出国留学,从小收尽宠爱,从小就得到家人无微不至的关爱,他也可以一样出色,一样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不比宋淮康,甚至不比宋康和自己差。
那时候他就是凭着一口气,也是凭着一股倔强义无反顾地走下去的。
那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甚至连宋淮安现在都不记得当时是怎么样的心态的,只记得在百日誓师那天,他收到了一封情书。
从小到大,他收过很多情书,女的有,男的也试过。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会看,后来干脆连拆都懒得拆,又沿路返回把信还给别人,要是没有署名的,不知物主的,就会扔了,很绝情,但是也是一种尊重,我绝不会跟你拖泥带水的尊重。
而他现在手上拿着的这封,是个例外,他曾无数次感谢自己开了这个例外,没有错过她。
那天,她的脸蛋因为奔跑和匆忙变得潮红,眼睛慌张迷乱得像误闯人间的小白兔,垂眸又是一片碧波温柔,她的指尖紧紧攥着一张纸,说出来的话像沾了清晨露水的叶子,轻颤又清透,“我叫随遇,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茫然中,他接过了这封信,然后就看见她匆匆地跑开了,空气中只留下了一片清香,像三月的海棠花。
直到她离开以后,那股香味也随着风散去以后,他才恍然回神,盯着手里的草稿纸看了很久才蓦然回首,她的身影已经消失了,他不由自主地笑了。
随遇递给他的时候是将有古诗的那一面面向宋淮安递给他的,他接到的时候也只看了那一面,他没有扔,是因为觉得她的字写得好看,放在口袋里有时候还可以拿出来背一背。
这一背就是十年了,宋淮安觉得自己以后还会继续背下去。
背后的字是张耶发现的。
那时候跑操,等待的时候,宋淮安顺手从口袋里掏出来背,张耶凑着脑袋过来看的,说,“给我看看,我都忘记这首诗了。”然后二话不说把草稿纸抢了过去,又好像发现什么宝藏一样,“这不是你的字啊?像小姑娘的字,谁送你的呀,居然送《静女》!哈哈哈哈,一个女生给你送《静女》,她是不是缺心眼儿呀?!”然后又边说边翻看那张纸,终于被他发现写在背面角落里的那行字,并且读了出来,“我一定会追上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