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自信!原来你案件材料都已经熟记于心了!”
胡玥怎么可能听不出这是在嘲讽她,这种时候吵架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只能先把材料都捡起来:“你自己走过去吧,我今天要打车去,车上我还能看一会!”
沈澹把她揪到卫生间:“赶快洗漱,早高峰打车,我看你就是想临阵逃脱,哼,想都不要想!”
“我才没有那么恶劣!”胡玥反抗无效,最后还是乖乖地在沈澹的监督下上了路。
“沈律师,待会我说完,如果说得不好,你会补充的吧?”
“不会。”
胡玥惊讶:“如果我说的不对,你不会救我吗?”
“不会。”
胡玥:“如果我输了,我们就没有钱拿了。”
“那你记得把诉讼费给委托人付了。”
胡玥:……
走到法院门口,甄甄穿上一套非常正式但是明显有些不合身的西装在等他们,有些紧张。她解释说法庭是非常神圣的地方,她专程去找朋友借了一套。
进到法庭,被告何帆已经到了,比起那天居家休闲的装束,漂亮的人稍作打扮就会非常亮眼,更引人注意的是她桌前堆起来的法律书籍,就像是她的武器,对手已经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开炮。
而胡玥弱弱地从包里把几张记了只有她才看得懂的涂鸦笔记摊在桌上,用手压压平整,深呼吸。
“加油。”身边甄甄凑近对她说。
胡玥紧紧闭上眼睛,不敢去看对手锐利的眼神,心里默念:她就是抄的她就是抄的她就是抄的……
“原告代理人!”法官叫道。
“到,她就是抄的!”
好似屋子里有一群乌鸦飞过去,嘎……嘎……嘎……嘎……
法官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士,在他的主持下,第一次庭前会议正式开始。
胡玥的举证就是调色盘,法官没有多问,何帆的质证才是关键。
“原告的证据,我一律不认可。我认为,《你的就是我的》这本书和《阴差阳错》这本书如果一定要找到二者的相同之处,就是他们都讲了一个男人与女人灵魂互相交换以后发生的故事,出现这样的情况纯属是我与原告有了同样的想法,很多小说都有主人翁被车撞死、主人翁得了白血病、主人翁是穷小子继承了遗嘱变成亿万富翁、主人翁是富二代因家道中落沦为乞丐这样的情节,不可能因为有一个人用了就不可以给别人再使用。退一万步说,假设法院认定这是原告的思想和观点,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作者有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进行新的创作的权利,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不是首创作品,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我不是抄袭。第二,如果文字或者全文的情节走向完全雷同或是基本雷同,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迄今我没有看到原告提交了证据证明这一点,而实际上,我的小说不论是发生的背景、发生的场合、男女主角的设定、特别是灵魂呼唤以后双方的处理都是不一样的,包括双方在什么场合下换回来、还有大结局,只要读过两本书的人就能看出来,这是不同的两个故事,所以这第二点,也不能证明我抄袭。第三,原告提供的调色盘,请法官注意,我随便挑两段念给您听:’她湿漉漉的一双眼睛盯着他,格外的无助,林岩,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平时是怎么上厕所的?林岩站在女厕所门外,指了指男厕所:进去看看别人,就会了,记住,找个隔间,别让人看到你愚蠢的样子。’这是原告写的;’严诀,那个……我不会尿尿哎。骆微微一双眼睛湿漉漉的,像小鹿那般格外地无助。严诀指了指男厕所:这个事我帮不了你,你进去吧,人类的本能会让你学会的,记住,你那愚蠢的样子千万别被人看到。’这个是我写的。”
胡玥插了一嘴:“这就是抄啊,大学论文谁没写过啊,颠三倒四,主语谓语宾语调整一下,避开重复率检测,但实际上还是抄啊。”
“这不是论文,这是创作,创作看的是雷同的字数。这是我从知名网站上下载的认定抄袭的标准:雷同总字数超过1000字的,认定为抄袭,模仿或使用他人作品创意超过五分之一的,认定为抄袭。就像刚才那两段描写,如果你认为男厕所、愚蠢、湿漉漉、眼睛,只要有相同的字都是抄袭,那我敢保证,随便找两本书都能认定是抄袭。”
敌人思路清晰有条不紊,胡玥只好继续抗争:“你刚才说,模仿他人的创意,这就是模仿了创意。”
“哪里模仿了?男人和女人交换了灵魂,面对身体机能的改变,不知道该如何上厕所,这是很正常的情节,就像谈恋爱的小说都有牵手、拥抱和接吻,是不是历史上第一个人写了接吻情节以后,就不能再有人写了?”
用沈澹的话来说,胡玥简直就是在被何帆吊打。
碰上个黑脸包公一样的法官,问胡玥是否还有新证据,如果没有他们的庭前会议就结束了。
胡玥急得直跺脚,没想到沈澹竟然真的一点都不打算帮她,虽然她准备得是比较仓促,但调色盘居然被推翻,这是她没料到的事。
门外汉甄甄看得云里雾里:“原来这就是法官审判阿?怎么不像美剧里面交叉询问证人?胡律师你好厉害哎!”
“阿?”居然被夸,胡玥真是汗颜……她是做了什么居然让人产生这种误解。
“你只要提出一句质疑,对方却需要那么长篇大论地去解释,是不是你的火力太强让她招架不住?”
胡玥不知该怎么回答,只好挠挠头“呵呵”两声。
甄甄见状,更天真地问:“所以我们是不是赢了?”
“阿?不不不,被告刚才完全否认抄袭了你的作品,我们还需要找出更加厉害的证据才行。”
“我明白了,我们要加大火力,一举击溃她!”甄甄做了个加油的手势。
心虚的胡玥也只好跟着做了一样的手势。
“那我回去等你消息噢!胡律师,必胜噢!”
第23章 捉到一枚枪手(四)
一路上沉默着回到家,沈澹也破天荒地没有讽刺打击胡玥,一言不发地回到自己房间。
对手是学霸是天才,胡玥没有那样的能力去钻研法学理论,既然从雷同字数上不能突破,就只能另辟蹊径。
她第三次看完《阴差阳错》这本小说,这蹊径找了半天,还是没有辟出来。
半小时后,胡玥端着一碗手工芋圆西米敲开沈澹的门。
“老大,请接受这碗甜品。”
沈澹的脸差点没绷住:“这是什么意思?在挑衅我的道德底线吗?我是那种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收买的人吗?”
胡玥撇撇嘴,就知道会这样,还不如自己吃呢。
正要把美食送到自己嘴边,碗却被一只手夺了去。
“恭喜你,我还就是这样的人。”
胡玥方得有点欢喜。
“说说吧,被告抄了什么?”
“我都看了三遍了,如果按照法庭的质证意见,调色盘的那些都不能成立。”
“只要你想找,是一定能找出来抄了什么的,标点符号也可以抄,名字也可以抄,人物设定也可以炒,故事情节也可以抄……”
对阿,胡玥突然意识到自己看了两本书下来的感觉,虽然没有明显的抄袭,但是总觉得两本书很像,就是那种两个人不是双胞胎,也算不上有血缘关系,而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养子女,生活习惯和说话行动让人能够分辨出他们是一家人。
沈澹继续说:“网络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没有历史溯源,谁会那么蠢成篇成段地去抄,抄也要抄得高级一点,大纲细纲有没有重合?时间轴人物成长有没有交叠?语言风格人物性格是不是类似?主要情节有没有大量地一致。”
一席话让胡玥茅塞顿开,沿着另辟的蹊径埋头苦读了一天一夜,尽管沈澹对没有人给自己做饭发出严重抗议,但胡玥已经在寻找真相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什么都动摇不了她不胜不休的决心。
两天后,经过梳理和整理后的胡玥版的调色盘呈到法官面前。
“法官,被告抄袭的是原告的思想。”
“思想?”
“最原始的抄袭,是把小说原封不动地搬过来改成自己地名字,我们一眼就能看出来,这种情况抄袭的是表述;进阶后的抄袭,是经过一次翻译,把小说译成自己的风格,上一次网友制作的调色盘就能说明这种情况,会让你看着很像,但如果一定要说它是,就会陷入让人模棱两可而不能判定;还有一种最高级的抄袭,是抄袭思想,被告后创作的小说和原告先创作的小说有同样的思想、同样的情节和故事主线,这是我制作的调色盘,待会我会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