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婷哪里会死心,直接去了他家里。
第一次去就遇到魏爸爸,他摔倒在地,神色疲倦,云婷将他扶起来,替他处理了伤口。魏爸爸很喜欢她,可是也没能问出魏可轻的下落。
第二次去谁也没见到,那么大一宅子,除了佣人,谁也没有,佣人们都记得她是魏可轻女朋友了,却还是没人肯告诉她魏可轻去了哪里。
以后每一次去,都败兴而归。后来云婷就不再去了,魏可轻和家里关系不好,所以他的家人肯定也不知道他的消息。
风头无两的青年才俊魏可轻,被人一夜之间抹杀了他的存在,只留下“魏可轻”空空三个字。
“你就自欺欺人吧!”赵子宜训斥她。
对,就是自欺欺人。所以一直怀有希望,所以最后没有失望。
昨日的温度还残留耳边,步移景换如此迅速。云婷昏昏沉沉,总觉得魏可轻是一个幻象,本来只是出现在她的梦里,她却现实梦境分不清,把他代入生活中来了。
你去哪里了?
昨天你来我身边,今天又不见。
爷爷病情又恶化了,云婷意志消沉,大学匆匆过去了,云婷选择把这份爱情埋在了心底。日子还是匆匆忙忙,她总是想,再遇见他的时候彼此都是什么模样。
她爱他,爱了好久,不想换掉这个人。每遇见一个男生,无论认识与否,云婷会在心里想:还是他最好。
他哪里好了?他哪里都好。
所有人都这样对她说:他有什么好的!
云婷就嘴上咒骂:“他是个骗子!”
然后在心里默默想:他就是哪里都好。
任时光荏苒,世间最美的风景,唯有魏可轻打动她。
写魏可轻与她的故事的念头,是在索马里当志愿者的时候,一颗子弹射入她的肚子。
一名士兵抱着她穿过枪林弹雨,云婷死死盯着鲜血咕咕往外冒的伤口,想到她还如此年轻,她的魏可轻还下落不明,她还没有找到他问他去了哪里,她的眼泪就一直淌个不停,她以为她要死了。
士兵用听不懂的当地语言告诉她:“你不会死的,坚持下去!”云婷只顾着哭,士兵用沾满泥土和火药的手捂住她的脸,让她别再看那伤口。
云婷就是怕死,怕到死也没能看魏可轻一眼。
在医院住了一个月,这件事她谁也没敢说,一痊愈,便匆匆离开了索马里。她想好好活着,不愿再去看战火纷飞和生灵涂炭。
云婷用了半年写就这个短短的故事。
得知这个消息,赵子宜就三天两头跑来看她。赵子宜就担心云婷,在写书的日子里过多回想过去,会承受不了魏可轻的离开带来的伤痛。
“你真的不用担心我。”云婷想,近一年的志愿者经历,让她认识到一件事情,那么多人在遭受生离死别,而她,不过是暂时见不到魏可轻了。或许某一天他回来,他来找她,她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原谅他。
赵子宜瞥她一眼,疲于回答。
这句话云婷说了很多遍,就是无法令人信服。
后来,赵子宜也走了,调职去台湾,她身边终于空无一人,也没有人反对她的爱情了。
可云婷还是会哭,他们曾经在咖啡店后院的小楼里同床而眠,早上她起来,就慢吞吞给那些花草浇水。而现在,它们不知去了哪里,就像魏可轻一样的生死未卜。
两个人把楼下的小院打理得有条有理,还在篱笆边种下葡萄。花盆越来越多,房檐下几乎摆不下了,就支了木架,让葡萄藤蔓爬上去,给花盆制造一片阴凉处。
“婷婷,我相信魏可轻,直觉。”赵子宜只和那个男人面对面说过一次话,但他,就是有让人不由自主相信的魅力。
“我也是。”云婷只是笑。
“如果他一直不回来,你会一直等着他?”
“我不知道。”只知道,暂时没有别的选择。
成为一个作家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这一天来得比想象之中快,书出版的时候,葡萄长得格外茂盛。后来魏可轻再回到这里,就看到葡萄结出果实,第一次结实,长得歪瓜裂枣的,味道又酸又涩。
出书的稿费,使云婷如愿以偿买回香积咖啡店。再次走进后院那栋小楼,她只以沉默与它招呼。拥有这些意义何在,回忆都是苦涩的。
成为一名资历尚浅的大学语文老师以后,她开始学会走出过去,上课、工作,与学生们交谈,好像是一名大学生。
每逢学生问起这个故事、这本书,她也能一笑而过。
云婷遇到过一个学生,明明学的是经济与管理,却经常跑来听她的语文选修课。
后来他向她表白,两个人就站在校门口的樟树下。云婷满脑子都是魏可轻的模样,他在这里问过她:“想不想喝酒?”那天她的心脏像疯了一样跳动。
“对不起……”似乎只能说这句话。
云婷僵在原地,站得腿软了,就缓缓蹲下去,抱着膝盖流泪。“想不想喝酒”“想不想喝酒”“想不想喝酒”……满脑子都是这句话,还有他看她时不加掩饰的热烈的目光。
那个男生看得一脸茫然,他也始终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被拒绝,始终不知道魏可轻这个潜在情敌的存在。
遇见魏可轻之前,云婷滴酒不沾,这三年,就慢慢变成了酒鬼。
三年能有多久,一天一天的,不知不觉就这么过去。直到再见时云婷仍然不相信,这三年零两个月她就用来等他,她多不想承认,她就等着他,等了那么久。
依然爱着这个人,就是她唯一的退路。
第 11 章
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是个色彩绚烂的热情的现代化城市,浓郁的异域风情,吸引着无数旅人。
一个梦境走到尽头,大半年就过去了。
魏可轻又在梦里见到了那个小姑娘,看见她烂漫地对他笑,也对他哭,冲他撅起嘴表示生气……一颦一笑都那么动人、真实,好像就在昨天,他醒来,伸出手,便可以触摸她的白嫩得几乎反光的脸颊的皮肤。
那时候还是初夏,而此时已经深冬了。
这个时候在中国,举国洋溢着新年的欢庆氛围,天上总是浓云密布,冬阳爬不出来,大红灯笼也照不亮街道。
魏可轻一睁开眼,土耳其明亮的冬日阳光就透过玻璃窗照进他眼里。梦境里莫名其妙的炎热就来自外面的太阳,魏可轻扫一眼没有窗帘的大窗子,再看看床,阳光照着他露在被子外的所有皮肤,手臂、脖子、脸,照了一整个上午。
魏可轻合上眼皮,回味这个梦。没什么特别,只是清晰、真实,使得他想回到梦里。
欢快的口琴声飘进来,惊动了阳台的风铃,也惊动了床上的男人。
梧声在楼下后院里晒被子,风吹得满院是洗衣粉的香,草坪上挂着白衣服哗哗作响,笑声、风声与Pot的口琴声相应和,满院欢快。
伊斯坦布尔的小镇上,飞机飞不到这里。梧声抱着已经顽皮起来的Pot长途跋涉才到达。魏妈妈临走,把这里暂时交付给梧声,等新年来临,她再带上魏爸爸一起过来,陪魏可轻过年。
美好的时光眨眼而过,Pot跑过来拉她的衣襟儿,仰着脸说:“Mom, I'm so hungry!”
梧声望了望二楼那扇大窗户,对Pot说:“乖,马上就吃午饭了。去叫叔叔起床。”
“好!我想吃火锅!”
“It's ok.”梧声摸了摸他的头发。
Pot飞奔上楼,“噔噔”的皮鞋声穿进魏可轻耳朵里。
“Dear uncle,起床吃午饭啦!” Pot推开门,欢快地叫着,蹬了鞋爬到床上,小小的身体就被柔软的被子埋起来,“妈妈正在准备,我们中午吃火锅,叔叔你喜欢吗?”
魏可轻半躺着,弯了腰把他捞到身边:“太辣了。你喜欢?”
“火锅么?”
“嗯。”
“当然喜欢! 我在英国也吃过,但是餐厅里的厨师们做的火锅味道不好!我喜欢妈妈做的,可她从不做饭!” Pot鼓着腮帮子,以表他对梧声的不满,“叔叔,妈妈说吃过午饭要去钓鱼,我可以不去吗?”
除了钓鱼,魏可轻没什么爱好。很多成年人也无法安静坐在池塘边,一坐便是半天,偏偏魏可轻正年轻气盛的时候,有这样的本事和定力。
“除非你愿意一个人待在家里。”
Pot大声拒绝:“我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