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里没有信号,出电梯时信号格慢慢回升,弹出一个未接来电和一条微信。
【妹妹,你要不要考虑骗我一辈子?】
哇,这个畜生,这种时候还不服输,非要扮演白马王子扳回一城。
【不好意思办不到!按照男女平均寿命,男人比女人短命八年,你比我大七岁半,我骗不了你一辈子,你在我半辈子的时候就挂了。】
我气得手指使劲戳屏幕,上了出租又傻乎乎笑了,两个人穷折腾什么呢。
事实上,我们在那晚之后便僵在了那儿,聊着聊着便能杠上,你一句我一句,非要较个高下。
我有天疑惑,我和他以前也是这样对话的吗?这才发现不是,他以前说什么,我都是傻乎乎奉若圣旨、信条,难怪尽让他占上风了。
他那天的原话是“让我也爱上你”。什么意思?就是说我爱他。
这个人自恋到放了个显微镜在我心里,还顺带摆了个放大镜。但我没反驳,怕越说越乱。
我啐他:“你想得美,休想再耍我。”
此人花样百出,半真半假,骗我跟他转悠,还要骗我去偷心。偷心又不是摘桃,哪儿那么容易,何况有些人的心就是红色石头,我绝不中他的玛丽苏圈套。
他就是喜欢跟我闹,想找个伴儿,ED的招儿使过了便换一个招溜我。
是,我承认我也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日子,被骗也乐乐呵呵的,但一直处于下风的我就像一个美丽废柴,我不愿意时时被耍弄,事事后知后觉。
但我也不会蠢到与他一刀两断分道扬镳,这是气头上的决定,气平了立马收敛那意气冲动。我一个人在M市孤苦伶仃,无亲无友的,万一擦磕碰撞,感冒发烧,我还可以道德绑架他,如此势利眼,不愧是我。
和韩彻浪荡的日子不是白瞎的。
不用歌来唱“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我亲身经历过一段难以轮类的风月后,醍醐灌顶,清楚自己不是最美的公主,不是合适水晶鞋的灰姑娘,不是等得到王子来吻的睡美人。
我不再做傻白甜的梦,至于那个浪子谁爱终结谁终结吧。
第二天一早,我一样样打包装箱,细心分类,还在箱子上贴上卡通贴识别箱内容物。
我拧了瓶水,喝了一口,见王端之搬完这些,腊月天的满头大汗,赶紧找纸替他擦,左右在空房间扫视,再没矿泉水了,不好意思地说,“你要不嫌弃......”
他本能地摆手手自己不渴,见我递到半空不上不下,憨厚一笑,“那我不对嘴。”
我托着下巴,这才是我们第三次见面呢,我就敢支人给我搬家了。在酒吧开拓的第二性格未免也太彻底了,我几乎成了一个自来熟。
拜托人帮忙的同时也找到由头请他吃饭,增进了解,他开着他的本田带我到了一家本帮菜馆。听他说,这里的菜便宜好味。
富有生活气息的男人便是如此,接地气,我看着档次骤降的车内饰,竟没什么落差感,还想,这就是我该过的生活。
我倒不是多喜欢王端之,只是在酒吧多看了几眼,生了点兴趣,人是越交流越擅交流的,韩彻的泡妞嘴炮技术绝非一蹴而就,我怕这阵不出去玩便会失了功力,随时练习。
他不幽默,话不多,有的只是阅历与沉着。整个场子全靠我热,我倒也不累,叽叽呱呱说个不停,说起我在M市不认路走丢、租房和中介小哥看楼时刻防狼的各种糗事,他被我的描述逗得直乐。
不知道是不是我自作多情,我有一瞬间觉得他看向我的眼神像是要娶我。
回家路上我直摇头,天哪,是不是每个玩弄感情的人都会很自恋?
后来上豆瓣无意中看到一句粗鄙的总结,男人最容易高估的两件事,一是自己的性能力,二是前女友对自己的感情,女人最容易高估的两件事,一是自己的外貌,二则是异性对自己的感觉。
好吧,我承认,这句话不一定准,听起来像老年朋友圈咋呼人的那种标题党,但不巧,完美印证在了在下身上。
虽然这头与王端之交流状态良好上升,但年关的临近也意味着一段异地,肢体进度条中止加载。
韩彻说好要送我去机场,我答应了却忘了告诉他我搬家了。
下午三点的飞机,他十点便出发来接我,说要补我一顿简餐,我这会才想到:【我搬家了!你开到景城花园南门口。】
他过了一会才回复:【什么时候的事儿?】
【就上周。】
韩彻来得很快,主要是我这次的小区离新城区比较近。
简单梳妆后,我站在南门口等他。这次因为搬家,行李都打包寄回老家了,只有一个简装背包,无比轻快。
我一开车门,M5的《Sugar》流溢出来,我笑说:“你还挺嗨嘛。”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开车听歌。
他没看我,只是调低了音量,淡淡问:“他人怎么样?”
作者有话要说:过渡
第28章
“三十三, 不多帅,不多幽默,贵在老实。”我瞎说的, 我和王端之发乎情止乎礼, 压根没提及进展关系这一层。
韩彻蹙起眉心,“三十三?”
“哦,结过次婚。”
韩彻点点头,没继续这个话题。被调大音量的音乐打断了对话气氛,我们难得在车上安安静静,一言未发。驶至市街闹市街区,韩彻兜了一圈在自行车、电动车的空隙中艰难停了车。下车他看了一眼,一把拉住我扭头就走:“快跑!”
我疑惑:“怎么了?这里不让停吗?”
他脖子像打了石膏,没法回头似的:“停的太他妈丑了。”
我好笑地转头, 他赶紧把我的头掰过来, “别看别看, 不能毁了我英明的形象。”
韩彻带我来的是M市老菜场中的一家早茶馆。笼屉的蒸汽浮在面上, 大铁锅中的鲜香味唤醒食欲。他带我来如此烟火气的餐馆,倒是出乎我意料。
我们到达时恰是午餐排队的中高峰,店里坐满了堂吃的叔叔阿姨。
他熟门熟路, 礼貌弯腰打了声招呼。拼到座位后,韩彻指着墙上被油垢浸匀的菜单问:“喜欢吃什么?”
我撑起脸, “红汤馄饨?”我重口。
“这家店的泡泡馄饨很有名,”他指了指外面排队打包的食客,“他们基本都是来买这个的。”
“好啊,我不熟,你点,我不挑食。”
韩彻点了三碗泡泡馄饨, 一屉小笼,一碗甜豆浆,一碗莼菜汤。
点的太多,我们是拼桌,小半张桌子堆不下。
他将两碗馄饨并成一碗节约空间,我们手搭在桌边艰难又舒适地吃着,这是我熟悉的平实环境。
“你怎么想到带我来这儿吃啊?”我舀了个泡泡馄饨,吹了吹,张嘴一尝眉峰不觉挑起。这个馄饨味道不见多独特,但由于皮薄,每个小馄饨都鼓起一股气,挺着小肚皮儿浮着,一口咬下去,汤汁儿饱满,葱香四溢。
“我从小在这条街长大的。”
“真的?”我向塑料帘子外张望,这条窄街年代久远,是十几二十年前本地人的居住区,“我看你像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没想到也是巷弄里出来的。”
“我养尊处优?”他指着斜前蔬菜摊位的老阿姨,“你知道我小学每天放学要去那里干嘛吗?”
我看了眼农贸菜场那入口的摊位,摇摇头。
“我每天都要去捡菜叶。”他见我不信,笑着耸肩,“我小时候有几年新鲜蔬菜都吃不起,爸妈又忙,我捡完烂菜叶回去,自己拣完、洗好,等我妈下班回来煮。”
我惊讶得嘴都合不拢,下意识看向他的手,白白净净的,不像干活的,“真的啊?”
他两眼一眯:“假的。”
我脑门轰地雄起一股子无名火:“......”
“好啦好啦,真的。”他看我表情不对,马上顺着我前额虎脑袋,“哈哈哈哈,总想逗你。”他舀起莼菜汤,喝了几口,还让我也喝。
我夹起一小嘬叶子吃了,口感甚是奇怪,滑溜溜的,他说,“我小学得了荨麻疹,总起风团,又老挠,去了好几家医院都看不好,有天莫名其妙就好了,后来发现,就是家里特别困难,捡菜叶那段时间好的。”
“为什么啊?”
“当时没想原因,后来没几年又发了,那会条件好了,去更大的医院看还是不见好,就想着算了,反正死不了。有次我妈做这个汤,我吃了之后风团褪得很快,早上起来就消了大半,现在我每个季节都要喝莼菜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