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口气说了一大段话,没有给我打断的机会。面对这如巨浪般袭来的话语,我不由得吃了一惊,不只是因为知晓了她长久以来心中积郁的不满,更是因为通过这番话我明白她已不再是我曾经认识的那个人。
华丽的蜕变,就连我也为之高兴。
一直以来心中的负罪感也多多少少因此而减轻。
“恭喜你,终于长大了。”
并非是讽刺,我衷心地这样想。
不过她显然没料到我会这么说,表情稍稍有些惊讶,走到我面前,短暂地对视后目光逐渐变得温柔,张开双臂把我拥入怀中,脸埋进我的胸膛。
“不管怎么说,谢谢你这几年的陪伴。你是我第一个爱过的人。”
我仍旧没能看到她的脸,但我已不再需要依靠她的表情去猜测什么。这句话的分量,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
“我……”
“你爱过我吗?”
我没有作答,但是沉默本身就是一种无需多言的答案。她一点点松开手臂,抬起头来,泛红的双眼紧盯着我的视线,脚步却不断地向后退,在泪水涌出眼眶前扭过身去,消失在黑暗中。
如果那两个字可以说出口,或许可以为我们之间的故事画上一个比较完美的句号。但是我做不到,我已没有理由再欺骗她。
我连自己都不曾爱过。
我,只是一堆擅长伪装的肉块。
我们相识于一场活动,当时我是活动的负责人。她几次咨询我一些相关问题之后我们渐渐熟悉起来,随后几乎是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恋人。没有轰轰烈烈的表白,也没有复杂曲折的历程,等我们察觉到的时候,我们已然离不开彼此,她依赖着我,我也需要被她依靠。
被人期待,被人需要,被人依赖的时候我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是活生生的人。这也一度让我拥有了努力生活的动力。
我曾经以为这种东西就是爱情。
但实际并非如此,这并不是那种无私的,伟大的,美丽的东西。如果非要给它一个定义的话,那就只能是依赖共生。仅仅是为了生存下去而依靠彼此。
很久以后我才发觉我并不爱她,我只是需要她需要我。
我对自己感到厌恶。
以爱的名义满足自己卑鄙的欲望,肮脏而又下贱。
没有勇气将这一切终结,懦弱而又贪婪。
我给自己带上厚重的面具,小心翼翼地进行着角色扮演的游戏,营造一出皆大欢喜的好戏。
她曾问过我喜欢她哪点,我巧妙地给出一个令她满意的答案。但那只是骗术,说实话,我自己也不知道。
她身上有很多闪光点,却无法打动我,倒是她的偏执任性敏感令我心有余悸,但我想这应该不是我喜欢的地方。
有一次她提起父亲在她小时候意外去世,母亲一人将她和兄长抚养长大。对于有多个孩子的家庭,任何父母都做不到将爱平均分配。尤其是在缺失了父爱的前提下,母爱的分配更容易失衡。她的母亲不出意外地在男孩身上倾注了更多的心血。
虽然她的母亲努力把她教育成了一个好姑娘,但心中残缺的东西无法轻易填补。
知道了这一点以后,我才明白她为何会如此依赖我。
她把记忆中父亲的影子投射到我身上,所以总在我面前表现得像一个孩子。
渴望被爱,想要占有。
最纯粹的欲望催生了最绚烂的美梦。
但我却无法叫醒她,因此做好了在她醒来之前一直陪她做这个梦的打算,无论这个期限是多久。
如果决定欺骗,那么就骗到底。
这是我唯一的执著。
哪怕因此付出代价,我也在所不惜。
我不在乎自己是否被人理解,是否被人原谅,不如说我期望自己可以吸收所有的恶意与诅咒。
因为这些东西无法伤害我。
我不知道正常人碰到这种事时是否需要用哭泣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但我一滴泪水都挤不出来。
在很久以前,我的眼泪就流干了。
没有悲伤,也没有轻松。
麻木到令我自己都觉得可怕。
我把手放到胸膛上问自己:这里,真的还在跳动吗?为什么,它不会悲伤呢?
或许,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把这件事彻底遗忘。
我的记性一直不太好。
多亏如此,我可以忘掉很多东西。我一直觉得遗忘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如果人类不会遗忘,每个人都将成为记忆的奴隶,被迫戴上痛苦与煎熬炼制的枷锁在绝望的田野里没日没夜地劳作。
躺在床上的我几乎彻夜未眠,盯着黑漆漆的天花板看了一晚上。我没有去思考那些复杂的东西,与一般人控制不住自己的胡思乱想不同,我可以停止自己的思考,就像是身体里有个暂停键,只要点下去我就不会再去思考。我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掌握了这项技能,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会再被未来困扰。
抛弃过去,拒绝未来,这是真真正正的活在当下,我给自己铸造了一层又一层壁垒,自己为是地躲在其中,冷眼看着外面的一切。
我把常听的歌单一遍遍循环播放,等到天微微亮起的时候倦意袭来,才缓缓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是下午,耳机被我压在身下,里面仍在播放音乐。勉强爬起来揉着惺忪的睡眼环顾四周,发现宿舍里面空无一人。怪不得这么安静……
虽然刚睡醒,但还是觉得有些疲惫,再加上已经超过一天没吃什么东西,所以浑身上下没有一丁点力气,只想在床上静静地躺着。百无聊赖之际我拿起了手机,看到好几条未读消息。
“臭小子,你到学校了吧?”
“晚上的事别忘了啊。”
“你干嘛呢?”
“你被人贩子拐走啦?”
最后一条消息是两个小时以前发过来的,他不会找不到我就报警了吧……不,不至于,就算要报警也应该会在之前给我打个电话确认一下,他不是那么没有常识的人。不管怎么说,先给他回条消息吧。
“哈哈,睡得比较晚,刚起来。”
消息刚发出去,手机便开始嗡嗡震动个不停,随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的信息。
“大哥!”
“你是猪吗?”
“居然刚醒?”
“这都几点啦?”
“我真是服了你了!”
“晚上7点,校门口阳光饭店不见不散。”
这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是个急性子,活力十足。被他这么折腾一通之后我倦意全无,飞快地输入一条消息给他发送过去。
“OK!不见不散!”
我在这个学校里生活了将近四年,认识了不少人,但能称之为朋友的没有几个。秦翰轩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我们的孽缘始于大一,当时无所事事的我随大流加入了学生会组织部,他也是那个时候入部的学生。我由于各种电脑软件用的还不错,诸如OFFICE和PS之类的,深受部长器重。当然这只是比较好听的说法,事实上我就是个免费又听话的劳动力,几乎天天都要做文档表格图片,时多时少。而翰轩因为性格外向、能力出众,经常被部长委托诸如组织活动、对接别的部门等抛头露面的任务,部内重要的工作从来少不了他的身影。简而言之,我俩一个人负责台前,一个人负责幕后,所以工作上的交流肯定不会少。
但这个时候,其实是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没把他当做朋友。
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我是相当慢热的类型,与绝大多数人都难以发展成为朋友的关系。
翰轩不仅外向而且擅长和人沟通,他总能在我没什么聊天欲望的情况下坚持跟我聊一大堆有的没的,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兴趣爱好。
一开始我觉得这个人烦得不行而且没有自知之明,那张停不下来的嘴就像电影主角手中的枪一样拥有打也打不完的子弹,想起来就有些头疼。
不过,在这样的狂轰滥炸之下我发现我们都有不少共同之处。爱听宛转悠扬的民谣,爱看清新治愈的动漫,爱读奇幻乖张的小说。兴趣爱好上的一致让我们之间有了越来越多的话语。
从此我对他渐渐改观。
翰轩原本就是个是个热心且厚道的人,再加上我们长期协同工作也培养了不少默契,我越发觉得他其实比想象中要靠谱。再之后,我们成了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