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殊回答道:“温胜利最近正沉浸在立功受赏的巨大喜悦中,估计他的新闻报道很快就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了。”他不动声色地转移了一个话题。
“你爸看起来很重视这个啊?”
“那是当然,采访时把这辈子都没舍得穿的名牌西装都穿上了。”
“那是啊,我要是做成了这样的大事,受到这样的荣誉,我也得搞身好看的衣服穿。”
“那衣服是我买的,他穿上的时候还特别拍了张照片,问我帅不帅呢?”西装的事儿温殊确实是斟酌了好久,本来想买阿玛尼的,但是实在太贵了,一套简单的西装都要好几万。最后买了一套某知名国产品牌的西装。
“真的吗?估计老爷子半夜都激动得睡不着觉吧。”
“那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温殊啊,我说句心里话,我觉得你爸真挺帅的,估计这打扮捯饬一下,绝对不输郑少秋吧。”
听着温殊和苏雪琪你一言我一语地调侃着温胜利,顾彦棠好像在想着自己的心事,并不搭话。
苏雪琪有心想调侃一下他,就接着刚才的话题问道:“小顾啊,你知道郑少秋是谁吗?”
顾彦棠吃了一口青椒炒牛肉,摇了摇头。
苏雪琪感慨道:“果然是三年一代沟啊,我和你都差不多都三个代沟了,《香帅传奇》看过没有?”
见顾彦棠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苏雪琪又问道:“那《笑看风云》呢?”
顾彦棠只得用眼神向温殊求助,温殊帮他解围道:“你说你不是和我同龄的吗?《笑看风云》连我都没看过,他这种从来都不看电视的人怎么可能看过呢?”
苏雪琪不甘心地继续问道:“你不会连《还珠格格》都没看过吧?”
《还珠格格》火的时候正是上世纪末,那个时候电视播放的时候,一点不夸张地说大街上几乎一个人都没有。
然而看着顾彦棠那不明所以的眼神,苏雪琪彻底绝望了。
苏雪琪眨了眨眼睛,看着温殊:“你确定你和他真的有共同话题吗?”
此话一出,好像一语惊醒了梦中人一般。
温殊看了眼正在埋头喝汤的顾彦棠,貌似两个人平常除了能讨论讨论法律系的一些案例之外,共同的话题还真不多。
温殊有时确实能感觉到顾彦棠很爱自己,顾彦棠是个不多话的人,也很少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但是顾彦棠却又好像是一眼就能看透他一般,总能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做着最恰如其分的事。
但是尴尬地是自己确实不太了解他。
……
某个星期天,温殊发现一大早就起床的顾彦棠正在家里的电视上恶补《还珠格格》。
当这个酷酷的大男生盯着电视屏幕上疯疯癫癫地唱着“有一个姑娘”的小燕子时,怎么看都是一出欠和谐的魔幻现实主义画风啊。
“怎么你还喜欢看这个呢。”
“嗯,想看下你们的童年是怎么长大的。”
“那你觉得好看吗?”
“不好看。”顾彦棠诚实地摇了摇头。
“我也觉得不好看。”温殊在他身边的沙发找了个位置,和他挤着一起坐下了。
“你别听苏雪琪在那胡诌了,我当年就不爱看这片子。可是架不住班里的女生疯狂的迷恋追剧,还是知道个大概剧情。我小时候喜欢和我爸一起看的是这个——”
温殊用遥控器搜索《康熙王朝》,没想到还真有。
于是俩个人窝在沙发上看了一下午的《康熙王朝》,看了两集之后,就感慨陈道明真是男神,能把这么个几百年前的帝王塑造得惟妙惟肖。
第59章 第五十九章
算起来,顾彦棠收养小狗也差不多有一个多星期了。在温殊的建议下,顾彦棠决定带着那只小黄狗去宠物医院打针驱虫,然后再起个好听的名字,也算是给它个作为家庭成员正式的名分了。
温殊和顾彦棠就算是其中任何一个人,往T城的大街上一站,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让路人忍不住回头再看一眼那种。
更别提两个人合体,并肩而立,再加上他们前面有着一只拉风的小狗在给他们探路,所以造成的效果,很多人还以为是明星出街呢。
也就是因为太拉风了,实在太容易引起人的注意了。有路人认出了这只小黄狗是电线杆上贴在遗失广告上的那一只。
在路人的指引下,他们对比了广告上印着的那只叫家贝的小黄狗,温殊觉得十有八九就是他们手上牵着的那只。
俩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现在就打电话给遗失狗狗的主人。
电话拨过去,只响了两声,就有个年轻女孩接了电话。顾彦棠觉得这个女孩的声音听起来很激动。
半个小时之后,一个看起来很清秀,大学生样的女孩儿来到了他们指定的地点。
一声“家贝”一叫,小黄狗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开始寻找声音的来源,在寻找到女孩之后,恨不得直接从顾彦棠的手里挣脱而出,扑向女孩儿的怀里!
这样也好,根本也不用鉴定这是不是它真实的主人了。
只是这只名叫“家贝”的狗狗在顾彦棠照顾他的时候,也是摇着尾巴百般撒娇和讨好的。可是一旦真正的主人出现,就恨不得把顾彦棠栓它的牵引绳当作束缚,奔跑的速度说是离弦之箭,也毫不夸张。
它的情感天平更倾向于哪一边,当下高下立现。
围观中的人群中开始有人议论道:“这狗啊,还是认第一个主人的。看过忠犬八公没?它就是认定那个教授就是它的第一个主人,即使教授死了,每天依然去车站等他。”
有人接过他的话说道:“这女人和狗都一样,永远都是认定她的第一个男人。”
紧接着又有人附和道:“你说女人啊,男人不也是这样吗?永远忘不了他的初恋情人。”
马路上的这些吃瓜群众们就这样由狗发散到人,天马行空地发表着各种感慨。
只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温殊眼见到顾彦棠的脸色渐渐变得铁青,才意识到真的不对劲儿了。
失而复得的主人,简直喜极而泣。她抱着狗狗一个劲儿地亲吻,对着温殊和顾彦棠不停地说着谢谢。
温殊在她哭哭啼啼的陈述中捡重点听了个大概。
据说是女孩儿的妈妈讨厌养狗,趁着女孩儿去云南旅游就给偷偷扔了。女孩儿回来后,哭了好几场,也和母亲吵了好几次。丢失狗的这段时间,女孩儿每天寻找,都快要抑郁了。
顾彦棠已经听不清女孩儿说谢谢的话了,对于女孩儿要加他微信重金酬谢的话,他也似乎压根就没有听见。
他的眼睛里只看见那只他在雨天捡回来的小黄狗一个劲儿地在女孩儿怀里撒欢的场景。
他不得不承认果然还是第一个主人最好啊。
不是有句俗语吗?情人还是老的好,看来主人也是。
现在唯一感到庆幸的是,还没有来得及给小狗起名字。他和它的缘分只有短短的一个星期。
看着他迈着大步往回家走,温殊赶紧跟上前去,顾彦棠身高腿长,走得挺快。温殊费了不少力气才能保持和他一样的步伐前进。
温殊想了半天,安慰道:“要不我们去买一只小狗来养吧。”
顾彦棠知道温殊一直不是特别喜欢小动物,心想这次他能主动提出来,对自己的迁就和让步还真是挺大的。
但是顾彦棠依然摇了摇头。
望着街边渐渐散去的看热闹人群,顾彦棠头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么多余。
不管是对于小黄狗,还是对于温殊来说,自己都好像不过是别人在找不到更好选择下的替代品而已。
这天温殊还在上班的时候就接到了来自温胜利的电话。
因为温殊还在上班,温胜利言简意赅地表达了重要的信息。他一个老朋友的儿子因为急着出国,要卖房。因为确实是比较急,所以价钱远远地低于市场价。
于是温殊就和顾彦棠挑了一个不用上班上学的周末,去看房了。
房子位于大学城的一个小区,小区的绿化建设得还挺好的,环境挺不错。80多平米的建面,但是加上开发商赠送的一些面积,实际面积也接近80。
除了房间里面没有家电,地板啊,墙壁呀,基本上开发商都装修好了。房子是二十五楼,光线很不错,生活阳台和厨房阳台都很敞亮。房子又挺新的,没有住过人。总体来讲,温殊对于这个房子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