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兴许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写的烂小说,恰如夜市摊子上十块钱买5本的垃圾读物。
天历二一一年——李初九刚读了几个字手机就在此时响了起来,她以为是范清辉那不务正业的小子,说话也没好气,“你还知道打电话啊?死外面去得了——呃?穆子?”
“李初九,我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谈谈?”电话那头传来穆子的声音。
李初九皱了皱眉,“谈什么?”
“小饭馆生意不景气,不全是我的责任吧?!李初九,你不觉得你应该过来看一看么?这里只有我们两口子,当初也是你们说合伙做生意,也是你们说什么都听我两口子的,可现在过河拆桥。别逼急了我,逼急了我们两口子出去单干,夫妻店自给自足更自在逍遥。为了店我付出了这么多,可你呢?整天不是捧着你那些破书,就是神神秘秘的找不到人。李初九不是我说你,你30了,总该有点正事,不要整天矫情想些有的没的——就像那个谁谁,要我说哪有什么抑郁症,都是没事闲的——”
李初九把手机离耳朵远一点,觉得穆子的声浪就要顺着电话线冲过来,从她的耳朵里一个字一个字的蔓延到她整个大脑里,并刻上大大的——狼心狗肺李初九。她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毫无疑问,穆子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一旦开了头,没有一个钟头是说不完的。
然而你不可以挂电话,否则你就是天下第一狼心狗肺大烂人,忘记你最好的朋友曾经以及正在对你所做的无私奉献。
李初九有点头疼,心情也低落到了极点。电脑开着,页面正是阎景的围脖。
打开对话框,据大粉们说,阎景是关闭私信的。李初九突然有种冲动。
“我知道你的私信是关闭的,我实在太郁闷了,心头苦无人可诉,今后就把你这里当树洞吧。”李初九夹着手机,在对话框里打出了这行字。
对方如她所料毫无反应,这样挺好,李初九暗暗想着,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尽情吐槽,又不怕不帮我保守秘密的真正的树洞。
她真的太苦闷了。都说合伙生意不好做,可天地良心,她从来没想和自己唯一的好朋友扯上金钱关系。要知道人性是禁不起考验的。
可事情就是这样,莫名其妙的李初九和穆子她们就组了局,成了利益共同体。
“嗯嗯,我一定去。嗯嗯,嗯嗯——”李初九一边答应着,一边祈求上苍快派个人来救救她。
“叮咚,叮咚。”上苍派来救她的人到了。
“有人按门铃我去开门哈,穆子,咱们有时间再聊。”李初九匆忙挂断电话,关闭围脖对话框,奔过去开门。
门开了,走廊里空荡荡的,并无人影。
李初九挠头,一脸莫名地进了屋,一眼就瞥见大马金刀坐在沙发上的范清辉。
他今天穿了件黑色连帽卫衣,浅蓝色牛仔裤。一双长腿又细又直,卫衣肥肥大大,显得他整个人都透着弱小可怜无助,当然,这也只是假象而已。
“你,你,我不是告诉你从门进来么?”
“我敲门了,”
“可你又从窗子飞进来!这里不是不落山,我就差提溜你耳朵告诉你了。”
“对不起,我实在有点等不及。”范清辉垂眸光,委委屈屈地扁嘴。他本就是个十分漂亮的小伙子,如今这样雪肤红唇眼泛泪光越发惹人怜爱。
李初九不由长叹一声,没办法,谁让我是个不折不扣的颜狗呢。算了,帅哥做什么都可以原谅。
“下不为例。”李初九说。
范清辉面色活泛起来,他笑嘻嘻地向李初九讨好,“小姐姐看起来不开心啊,不如来一包?”说着话就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来,攥在手里。声音软萌甜,样子超级乖,大眼睛忽闪忽闪,好看死了。
李初九被刚才那通电话搅扰出来的坏心情此刻都烟消云散了,果然某位大人物说得对,刀山火海不可怕,最难躲的是敌人的糖衣炮弹。
“算你小子乖,再不学乖点就踹了你,反正下一个弟弟更漂亮更乖。”李初九笑着看向范清辉手里的东西,瞬间瞪大了眼睛,那是一包香烟,她记得范清辉这臭孩子不会抽烟。
“哪来的?一点都不学好,才下山几天就学着抽烟。抽烟对小朋友不好,回头不要抽了哈。”李初九半是威胁半是恐吓,范清辉大眼睛忽闪忽闪,“可是,抽烟看起来好帅。”
“谁告诉你的。”
“这里——”范清辉掏出手机登陆某文学网站,打开了一本小说,“就是这里——那男人大概30岁左右,刚刚熬了大夜,再加上抽了足足大半包香烟,声音越发低沉沙哑,透着说不出的xing张力。”
这描写,啧啧,烂到家肉.麻到家了,还有点眼熟。
范清辉一脸纯真地问李初九,“什么叫xing张力?”
李初九差点被自己的吐沫淹死,见鬼的烂小说!难怪网络文学行将没落,有这种写手——呃?是坑王!
李初九揉了揉眼睛,果然是她。坑王人如其名,行事作风也将其笔名付诸实际行动并坚持进行到底。说起来她是个鲜花与板砖齐飞的人物,很小众,能gte到的就会爱不释手,成为她的拥趸;get不到的,就会觉得这人写的狗屁不如。
很不幸,李初九也是她少数的拥趸之一。
她迅速在心底忏悔了一下刚刚对自己偶像的不尊重,这篇文她没印象了,应该是最近写的,恐怕和之前许许多多的坑一样,也是一个坑。
坑王,果然名不虚传。
“叫什么名字啊、”李初九尽量隐藏自己的情绪,不想让范清辉那小子发现她也喜欢看这些不入流的爱情小说。
“《末世》”范清辉说。
“这名字不赖,写末世的?吸血鬼?那个30岁的抽烟男人是个吸血鬼么?”
“不知道,现在只有几章,可我看了最后更新日期,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
“正常操作。”
“什么叫正常操作?”
“和你说了你也不懂,领你去还太远。”李初九拿起范清辉的手机,点开最后一章:
雨。撑着黑伞的男人站在街角,冷眼旁观这个末世。信号灯亮起来了,他步履从容地穿过马路,准确的和目标人物撞个满怀。
今晚,他将进入她的梦中,成为她的梦魇,在这个末世,你愿意交付自己的灵魂,和他签订永久的契约么?
李初九突然有点毛毛的,她搓了搓胳膊,这才发现自己的胳膊上满是鸡皮疙瘩。她想起了傍晚时撞到的那个撑着黑伞的男人。
30岁左右,声音沙哑,就像刚刚熬了大夜并抽了足足大半包香烟。李初九不敢往下想,她摸了摸自己手腕上的千妖结。
它明明静得就像死了一样,没有一丁点提示啊。
而更令李初九头皮发麻的是,为什么坑王小说里的情节居然会在现实世界出现?
她有点坐不住了,抓了个外套穿上,“走,陪我去找一个人。”
她记得坑王就是华市人,至于她的家庭住址,只要有心找一个人怎么会找不到。
“去哪?”范清辉拿回手机,点了收藏全文,退出看文网站,这才去追李初九。
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由于突然降温,街道上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李初九和范清辉御剑飞行。
她必须在今夜入睡之前,找到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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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飞剑上李初九发动了一点私人关系很快确定了坑王的具体家庭住址。还别说,因为飞得高信号好得不得了,唯一的缺点是范清辉那小子开剑不稳,飞剑一路穿云破雾,晃里晃当,到了地方李初九下飞剑第一件事就是干呕。
范清辉收了术法,方才还大得能站两个人的飞剑此刻也就半截拇指大小,范清辉把它挂在脖子上戴着的银项链末端。
这点倒是和李初九异曲同工。估计进入如今这个时代无论刀剑都只能这种办法处理了,总不能青天白日的背着把长剑大摇大摆满大街乱逛吧。
“小姐姐你怎么了?”范清辉问。
李初九停止了干呕,直起腰来,“晕剑。”
她抬头看一眼不远处的建筑物,那是个独门独院的小别墅,不过这种小别墅在华市还有另一种更接地气的称呼——平房。
黑漆大门紧闭着,院子里没有一丝光亮。这里已经远离了居民密集区,夜色如墨四野寂寂,颇有点世外桃源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