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当他转而看陈总时,目光瞬间凌厉了起来,粹满了冰锥:“你看,连我她都不敬,你又算什么东西。”
陈总就知道这事还没有过去!
刚刚挂在脑门上的汗珠已经滑到了下巴,他强忍着才没让自己太过难看。
“封总说的是。”
陈总仿佛已经看到了消失的红宝石原石,心中淌血。
他为什么要嘴贱为难凌霄,好好喝酒不行吗?
“道歉吧。”
封易的神情依旧没有什么大波动。
他抬起下巴,点了点凌霄手中的红酒瓶:“你怎么让凌霄敬你的,你自己来一遍,也给后人打个样。”
混同一个圈子,陈总万万不敢得罪行业龙头。
他也没有多说,从凌霄手中接过红酒瓶,仰头喝了起来。
这世上的弱肉强食,果然一成不变。
凌霄没有心情去看陈总的丑态,她转头看封易。
男人像是一点不在意桌面上的事情,淡定从容,仿佛早已大局在握。
那头陈总还因为他一句轻飘飘的话死命灌酒,这头他已经低头整理起袖口。
男人骨节分明的手指探入衬衫袖口,细微地调整了袖扣的位置。
今天封易戴的是一对蓝宝石袖扣,白金镶边上隐隐可以看到云朵的花纹,看起来有些眼熟。
凌霄还没来得及细想,刚刚喝完酒的陈总将酒瓶放在了桌上。
“咣当”一声响,唤回了凌霄的思绪。
“今天这事是我对不起你。”
现在的陈总和之前那个拉着女明星小手,不可一世的陈总简直判若两人。他对着凌霄鞠了一躬,看起来甚至有几分卑微:“还请你大人有大量,放过我这一次。”
凌霄和人斗嘴一流,面对这种道歉,还真有些不擅长。
封易也没有给她开口原谅的机会。
封易站了起来,一只手搭上了凌霄的肩膀。
凌霄今晚穿的黑色礼服是一字肩的,封易的手搭上她肩膀的那一刻,两人肌肤相贴。
凌霄可以感觉到封易手心的热量,封易大概也能感觉到那一瞬间,她的轻颤。
“你们继续喝酒吧,凌霄我就带走了。”
封易也没有说对陈总的道歉是满意或者不满意。他的手从凌霄的肩膀处滑落到她的腰间,十分自然地将人虚揽在了怀里。
封易带着凌霄离开了包间。
包间内众人看着两人离开,皆起了散场的心思。
遇见这种事情,还能喝得下酒怕是有鬼了。
凌霄跟着封易往外走。
她能感觉到一道目光一直黏在她的后背上,不知道是谁的,但并不友善。
嫉妒、不甘……所有的负面情绪混杂在一起,仿佛要将她烧穿。
凌霄猛然回头,正好和那位“玉女”对上了视线。
对方没想到她会回头,先是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立刻低头,错开凌霄的目光。
“怎么了?”封易低声询问。
“没事。”
凌霄笑了笑,跟着他继续往前走。
过了走廊的拐角,彻底隔离了众人的视线,凌霄停下了脚步。
她将封易的手从自己的腰间扒拉开,然后客气地道了声谢。
“道谢倒是不用。”
封易将手收回,插.进裤子口袋里,“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替你处理这些事情。”
凌霄仔细回忆了一下,封易这段时间的确为她做了很多。
她原本就欠了他不少人情,现在又多了一桩。
“是我麻烦你了。”
凌霄态度倒是放得端正,“以后我尽量不麻烦你,你好不容易回国,我也不能让你一直替我处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最重要的是,这种人情一直欠下去,她担心哪天封易再告白的时候,她会拒绝得不够果断。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一直受人恩惠,关键时候容易心软。
封易闻言,停下了脚步。
这会所老板品味差到了极致,大概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在走廊上也装了一米多长的水晶灯。
封易比凌霄高不少,两人对视时,凌霄难免要抬起头。
这水晶灯实在晃得她眼睛疼。
“我喜欢被你麻烦。”
凌霄想抬手揉一揉眼睛,听到封易这样说。
“我喜欢被你麻烦,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
是了,三年前封易也替凌霄处理过不少麻烦事。
凌霄刚来南城的时候,学校情况,是封易替她收集的,宿舍是封易陪着她去的。
到后来,她要麻烦他的事情就更多了。
凌霄记得有一年夏天,她死皮赖脸地要封易陪她去游南湖。
为了能够有一个单独相处的空间,她租了一艘小船。
摇船的是船老大。
他们那一艘船的船老大性子活泼爱说话,一开始将凌霄逗得前仰后合。
但是船老大也好斗,在过桥洞时,撞了一下迎面过来的船。
好巧不巧,那一撞让他们这艘小船猛地一侧,凌霄为了维持平衡朝封易身上一扑,将脚上的高跟鞋甩到了水里。
尽管最终被捞了上来,但小羊皮的鞋子,过了水压根不能再穿了。
船老大很内疚,说要赔一双给凌霄。
但是凭他乘船挣的钱,要赔这双鞋子太难了。
凌霄不会去为难船老大,而是眼巴巴地看着封易。
封易接收到她的目光,开始提出可行性方案。
“我叫人给你送一双过来?”
凌霄摇头。
“等司机过来接你?”
凌霄还是摇头。
在封易提了七八个方案,都被否决后,凌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你背我回去。”
她原本以为封易会拒绝的,但是他没有。
封易沉默地背起了凌霄,一路沿着湖往回走。
南湖四周种了一圈的柳树,知了趴在树干上,嚎个不停。
凌霄趴在封易的背上,听着他稳健的心跳声,内心也在嚎个不停。
她没想到封易真的愿意背她,也不知道被心上人背在身后,是这样一种感觉——只是闻着他周身的冷香,都觉得灵魂要出窍。
夏天连风都是热的。
虽然凌霄不重,但是时间久了,她还是看到了封易额角的细汗。
凌霄抬手替他擦了擦,突然良心发现:“我这样是不是太麻烦你了?”
当时封易好像说了一个答案,只是很巧,有大车呼啸而过她没有听清。
凌霄没有勇气让封易再回答她一次,
那时封易不喜欢她,她担心如果再问一次,得到的答案是“你真的很麻烦”或者“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麻烦我”。
如果封易当时的答案就是“我喜欢被你麻烦”……
凌霄不敢再想下去,她低头,一滴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滑出了眼角。
这狗屁水晶灯,真的很刺眼。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真的不要养狗。
我家狗子,因为偷吃了一块番薯,今晚拉了四次shit,他原本只拉一次的。
每一次我都以为它已经解决完生理问题,结果刚回笼子就开始嚎……
我今天给它刷了四次笼子。
养狗真的太不容易了。
*
看到有小可爱担心我弃坑——
这本文我一定会好好更下去的。
第二十一章
回恕园的路上, 凌霄一手托着腮,看着窗外飞快逝去的风景,一手搭在腿上, 有节奏地敲击着。
“你今天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凌霄过了好一会才发现了事情的哗点。
封易救了她没错, 可是今天封易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他是和以前一样,知道她在那里,特地赶过去的吗?
又或者,他本来就是要参与酒局的?
“你还想得起来问这个?”
封易轻笑了一声:“我还没有问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不明显吗?”
一个女明星,出现在全是投资人的酒局里,自然是为了资源。
封易的目光沉了沉:“以我对你的了解,我实在没想到你会去参加那样的局子。”
凌霄以前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曲意逢迎。
刚刚进入南大的时候,她兴致勃勃地参加过学生会。
那时的凌霄热情大方, 在部门里人缘很好, 工作能力也很被认可。
到了大三, 凌霄一心准备留任, 成为学生会主席。
那一届的竞争很激烈,虽然凌霄表现出众,但是对那个位置也并不是十拿九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