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聚在一起。
心里不免都有些感慨。
孟栖是不沾酒的。
但还是被灌了几杯。
就在聚会结束,一行人停在马路牙子边打车时,孟栖左手的手指忽然剧痛起来,是冒着黑气的其中一根,他冷汗直冒,眼前发晕。
堂翊连忙问:“怎么了?”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轿车在他们前面不远处停下,几秒钟后,一条白皙纤细的美腿伸了出来,紧接着,是美女窈窕的腰肢,以及红艳艳的短裙,男人们的视线不由自主望了过去,下意识吞咽口水,喉咙滚动。
孟栖手指疼得更剧烈了!
他忽然想起师傅曾叮嘱他的话,师傅说,一旦遇到跟他借命有关系的人,手指就会剧痛。
他咬紧唇。
血珠溢了出来。
孟栖抬眸,看到了那个从黑色轿车里走下的性感女人,女人神色冰冷,身材火辣到爆,这两样杂糅在一起,竟也没有一丝违和感。
女人往这方向瞥了眼。
孟栖敢发誓,那个女人看的人正是自己,她甚至都没寻找,仅一眼,就在人群里找到了他。
而与那女人对视,他手指疼得更厉害了,孟栖冷汗从额角落下,除此之外并无狼狈。
“没事。”他吐出两个字。
也不知道这两个字是说给堂翊听的,还是说给对面那个女人听的。
红萝笑了,笑得很灿烂,看来,这个小家伙蛮有意思的嘛,这么能忍,还能挑衅她。
堂翊抿紧唇看向女人。女人的锁骨处纹着一个黑色刺青,像是一头老鹰,她头发卷如海藻,蜿蜒而下,透着妩媚。
那刺青她并没有刻意遮住。
仿佛这是一个荣耀,而不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堂翊愣了下,等回过神,女人已走进鸮夜会所。
“卧槽,看到没有,刚才那个女的身材火辣到爆啊!”
“可不就是,我看你哈喇子都流一地了哈哈,注意点形象,别见了女人就饥渴。”
“滚滚滚,谁他妈饥渴了。”
“老子那是酒喝多了,刚才反胃,忍不住反流了。”
“不承认是吧,行,老子懒得跟你说话,你不就是怕我们跟弟妹告状吗,怕又跪榴莲……”
“哈哈哈哈怂包!”
“滚,你们别污蔑我,我对我老婆那是绝对忠贞!”
“哟。”
……
几个往日的哥们儿肩搭着肩,互相损对方,嘻嘻哈哈,半正经半流氓,沿着马路牙子走。
十几分钟后。
大家互相道了别。
堂翊见孟栖脸色苍白,状态还是很不好,不由担心:“我扶着你。”
他拦了辆车,把人扶了进去,孟栖本想说不用,他不就喝了点酒吗,没这么虚弱。
可脑袋阵阵的疼传来。
没错,是脑袋。
除了手指疼之外,他脑袋部位的神经也开始抽疼,要不然,他也不会那么快出冷汗。
前世,他没有这种经历,说不上倒霉还是幸运。
堂翊把他扶上了车。
这一路上,孟栖都没有说话,虽然他的头痛和手指的痛缓解许多,但还是隐隐的痛。
脑海里浮现刚才的画面。
那个女人锁骨上的图案,他也看见了,孟栖记得,师傅貌似曾顺口跟他提起过,说他们这行有个组织,叫黑鹰,品行不是很好,利用见不得天的小把戏专门干祸害人的勾当。
师傅让他看见就躲远点。
孟栖阖着眼,他想,怎么躲,人家都杵到你面前来了,而且,那女人跟他换命有关联。
无论躲与不躲。
两人都要直面对上。
线索有了。
孟栖松了些眉。
到了别墅,堂翊把人扶上楼,这时才晚上八点,他让秦阿姨煮点蜂蜜水端到楼上房间。
“秦姨,我舅在吗?”他想到什么,顺便问了句。
秦阿姨愣了下:“我也不清楚。邱先生应该要晚点才回来吧,以往都是那个时间的。”
“好的。”
堂翊上了楼。
他推开侧卧的房门,见孟栖趴在床上,脸下压着一件白衬衫,昏昏欲睡,眉眼间平坦许多。
他觉得奇怪,走了过去。
听见脚步声。
孟栖猛然睁开眼睛。
“你醒着的?”堂翊诧异。
第六章
孟栖休息片刻,精神已经好很多,就是脸色略微苍白。
堂翊的注意力始终在床上那件白衬衫上,尺寸偏大,不像是孟栖穿的,应该是别人的。
他指了指:“谁的?”
孟栖低头看见衬衫,顿了下,动作自然地把衬衫收进衣橱里,头也不回语气随意:“我的,之前买大了,所以一直拿来当睡衣。”
不知道是不是衬衫的缘故,孟栖原本有些抽疼的脑袋,现在缓解许多,手指也不痛了。
难怪紫气可遇不可求。
孟栖心想,要是自己也是帝王命格,那前世的自己还会那么惨吗。
应该不会,拥有帝王命格的人,不是随便阿猫阿狗就能对付的,一般那些小道士看到这类人只有畏惧,万万不敢把心思动到他们身上。
帝王命格,从字面意思上来说,这个人前世很有可能是皇帝,并且有过大功德,为他的子民鞠躬尽瘁,这类人是天生被老天眷顾的。
也还有一种人,他们前世并不是什么帝王,但却做过拯救苍生的大事,转世便拥有大功德。
所以孟栖是羡慕不来的。
堂翊听了孟栖的解释,没想太多,以为真是他自己的衬衫,于是过去给孟栖倒了杯水。
“感觉怎么样了?”他问。
孟栖接过水:“老毛病。”
堂翊看他:“老毛病?我怎么一直没听你说起过。”
“头痛的事可不是小事,去医院看了没有?”他皱起眉,走过来顺手薅了把孟栖的头发。
“没看。”孟栖耸肩:“放心吧,不是什么大毛病。”
在江阴时,他总是半夜惊醒,全身衣襟湿透,分不清身处哪里。现在已经好很多了。
而且,他很清楚自己为什么头痛,只是原因说出来,堂翊未必会信,何必多此一举。
堂翊还想说什么,房门外忽然有人在敲门。
孟栖把水杯放在床柜边,朝门口走了过去,打开门,发现外面站的人是秦姨。
他眼神十分疑惑。
秦姨笑了笑,和蔼地说:“小少爷让我给你准备了蜂蜜水,说你头痛,可以缓解一下。”
“谢谢。”孟栖礼貌道谢。
他接过蜂蜜水,等秦姨走后才慢慢关上房门,转身,一脸古怪地看着堂翊,欲言又止。
堂翊摸了摸手臂,上面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被孟栖盯得发毛,忍不住开口打破静谧。
“你这什么眼神?”
孟栖默默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喜欢我?”
堂翊愣了下,嘴角肉眼可见地抽动了两下,他忍了忍,又忍了忍,最后忍不住破口大骂!
“你大爷!”
“孟栖,你才是基佬呢!我他妈不过是见你可怜,关心关心你,鬼才喜欢你个自恋狂!”
堂翊翻了个大大白眼。
孟栖眼睛笑得弯成了月牙,他自己也觉得挺搞笑,感觉自己想太多,不由摸了摸鼻子。
“误会误会。”
堂翊似乎觉得无语,端起床柜上的水猛灌了两口,也不在乎那水是孟栖刚刚喝剩下的。
“就因为我让秦姨给你端了杯蜂蜜水,你就觉得我喜欢你,那我舅要是给你盛饭,你岂不是也觉得他爱你爱到无法自拔?”
“我说你一天到晚都在想什么。是不是之前我说过怕我舅看上你,所以你心里有顾虑?”
“放心吧,我舅这人其实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喜欢的。”
“就我知道的,除了九岁那年看到他和一个男的抱在一起,也就只有那个陆皓月了。”
“你就别瞎想了。”
孟栖无辜:“没瞎想,就是随便问问。”
堂翊一屁股坐在他床上,仰头喝完杯子里的水,一副大爷模样把水杯扔给孟栖:“去,给爷去楼下倒两杯水,要热的,加点糖。”
孟栖眼角抽了抽。
他拿着杯子,无奈地往房门口的方向走去,走到门口,他停住脚步,半响后,转头看着堂翊。
孟栖的视线落在堂翊的左手大拇指上,那里有一枚羊玉青釉扳指,跟他记忆中一模一样。
他微微叹了口气。
不是不相信命运,而是他真的把堂翊当成兄弟,要说他们以后互生情愫,怎么想怎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