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是个肖想总裁的小妖精,空有一张脸,毫无战斗力。然而事实狠狠的给了他一巴掌,我们的总裁就这样被吃干抹净……
介于肖子华的眼神越发的诡异起来,唐苏苏拿着自己的早餐,默默地转身,找了另外一张桌子坐下。
没一会儿,就见石成轩穿着笔挺的西装进了餐厅,唐苏苏抬头看了眼,他这样子让她有种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个人是自己臆想出来的错觉。
看见老板端着早餐,肖子华坐直身子,期待老板走过来,然而……他果然直奔“小妖精”去了。
跟肖子华一桌的司机默默地啃了口包子,挪了挪屁股下的椅子,准备离他远点。
吃过早饭,一行人开车直奔林家村。
从榆树乡到林家村的路不太好走,还好他们开的是越野车,除了颠簸一点,倒是没有浪费多少时间。
越往林家村走,看到的车就越多,各种各样的豪车一起出现在这么个小地方,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在开世界名车展。
这些人都是为了太岁来的,不管他们是想要买,还是想要挖,这些人的存在,无疑使得林家村变得有价值起来。
来之前,唐苏苏已经给林锦堂打过电话,依照他给的地址,很快就找到了他家。
林锦堂家比较偏僻,前后几百米都没有人家,三间大瓦房,前后都有院子。后院围了一大块地,前院里养着一群鸡,还有一头猪。
林锦堂似乎听到了声音,很快就从里面走了出来。一见到唐苏苏带着一群人,立即笑着迎了出来。
依旧是土里土气的穿着,手上粘了一层黑灰,似乎正在干活被打断。他笑起来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他没有站在这间院子里。
这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农家小院,尽管没有女主人,依旧收拾的十分整齐,唐苏苏站在院外,表情凝重。
这院子周围秽气凝聚不散,尤其放在院子中的一口大缸,里面还散发着阵阵让人作呕的腥臭。
而她身边的几个人,似乎什么都没有察觉到。
唐苏苏不动,肖子华却赶忙迎上前,和林锦堂握了握手,并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来意。
林锦堂脸上挂着憨憨的笑,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今天就带着他们把林家村逛个遍。
“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肖子华是个急性子,再者,他需要趁唐氏那头的人还没过来之前私下里了解一下这块地。
等唐氏带了人过来,他们能看到的,就只是唐氏想要让他们看到的了。
“稍等一下,我去收拾收拾就走,刚才正劈柴火呢,弄得一身灰。你们进屋歇会儿,给我两分钟就行。”
唐苏苏刚想要拒绝,就见肖子华点头答应了。
别人都进去了,她也不好在外面等着,只能跟着一起走进去。就如狗蛋之前告诉她的,秽气不会无缘无故沾染到别人身上,只是看起来确实很恶心。
她有意绕着院子里的那口大缸走,偏偏肖子华好像是没在农村待过,见什么都好奇,还专门凑到大缸前面,往里面瞅了眼,“林兄弟,你这缸里装的什么呀?”
“哦,这不是我前阵子挖出个太岁么,听人说放水里这东西就能自己长,我就把剩下那些扔水里去了。”
“嚯,还真有太岁,都说吃这玩意能延年益寿,你没尝尝?”
“这么好的物件,我吃了不是浪费了么。”林锦堂的声音隔了一会儿才从里面传来。
肖子华绕着大缸看了好半天,才转头对远离大缸站着的石成轩道:“老板,你不买一块回去送老爷子,老爷子肯定高兴。”
“脏。”石成轩冷冷地看他一眼,只回了一个字。
“啧,也是,这玩意不知道在地里埋了多少年,不过要是管用,多脏都能吃下去。”
听到石成轩说话的时候,唐苏苏扭头看了他一眼,没错过他眼里的嫌恶,总觉得,他说的和肖子华理解的并不是一个意思。
没让他们等的太久,林锦堂换了一身衣裳出来,牛仔裤T恤衫,看起来倒是稍微顺眼了点。
他按照肖子华的要求,带着他们去看了几块风景比较好的地儿,不得不说,林家村的风景十分不错,有两条小溪,从东西两个方向发源,然后交汇在一起。
后面一片连绵起伏的山,山不高,很容易攀爬,但是山里的野味不少。如果要开发,包了山圈起来专门用作打猎也能吸引不少人来。
村里树多,小道两旁栽的都是树,也不知道栽了多少年,树冠都已经连成一片,这要是等到开花的季节,可以想象景色多美。
只看了这么几个地方,肖子华的表情就放松了不少,这地方确实挺好,不做大型的度假村,稍微改建一下,做个小点的农家乐都能吸引不少人。
把想要去的地方都去过了,肖子华突然提出想要让林锦堂带着他们去一趟蘑菇丛。
因为来来往往的外地人似乎都往那个地方去,嘴里也念叨着蘑菇丛,他心里实在好奇。
可惜这个要求被林锦堂拒绝了。
肖子华有点失望,倒也没有非要过去,正好也赶上中午了,他们干脆就找了个小吃铺先去吃饭。
村里来人少,卖东西的地方有限,小吃铺也就这么一个,能提供的食物实在不怎么样。
好在也没人挑剔,一人端着一碗饭,吃着最普通的农家菜,倒也挺香。
饭吃的差不多了,外面广场的人也多了起来,这都是从山上下来的。那群人还在议论太岁的事儿,至今不见有挖到太岁的,不过有些本来就是过来凑热闹的,没挖到太岁不要紧,山上野山梨,山楂都还有不少,索性就装了一大口袋下来,就当野游了。
第28章 不能吃
正在这时候,广场连着后面山道的小路上传出了惊喜的喊声,“又挖出太岁了!”
刚开始声音不大,大家也都没听清楚,等那人跑近了,声音越来越清晰,整个广场的人都沸腾起来。
端着碗正埋头吃饭的林锦堂手上一个哆嗦,手里的碗一下子就掉到了地上,摔了个粉碎。
虽然早就在林锦堂家里见到了太岁,大家还是挺好奇的,结账之后也跟着过去看那块太岁了。
挖出太岁的是个中年男人,大腹便便,穿着几万块的休闲服,也不知道在山上蹭到了那里,被刮的都是毛,这会儿也顾不上衣服了,捧着手里的一块黄白相间,好似肥肉的太岁,一脸狂喜地被人簇拥着走了过来。
“应该是真的,这都能让他挖到,运气也太好了。”肖子华挤到前面看了眼,回来跟他们说。
这段时间,从外面来的人足有上前,大家全都跑去了蘑菇丛,只有他一个人挖到了太岁,不得不说这人运气非一般的好。
“怎么可能……”林锦堂死死的盯着那个人,喃喃自语。
“哎对了,林兄弟,你家里那个不收起来,不能被人偷走了啊?”见这帮人狂热的表情,肖子华忍不住提醒了林锦堂一句。
“没事儿,他们偷不走。”
也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自信,不过主人家都这么说了,肖子华也就没有多嘴,说多了被人听到,容易给他惹来麻烦。
下午他们没有按之前的计划继续逛下去,因为林锦堂似乎有些心不在焉,肖子华跟他说话,好一阵子他都反应不过来。
肖子华猜测他应该是担心家里的太岁,跟老板商量了一下,干脆就先回镇上休息,明天再来一趟。
反正时间充足,石成轩就点头答应了。
他们开车离开的时候,林锦堂依然呆在广场上,盯着那个挖到了太岁的男人。
唐苏苏转头看了逐渐远去的人影,心里隐隐浮起一丝不安。
她的不安,很快就变成了现实。再次见到林锦堂,是在榆树乡的派出所。林锦堂没有亲戚,唐苏苏和他挂着个远亲的名头,对方出事,她必然要走一趟。
好在派出所离住的宾馆比较近,跟肖子华打了声招呼,她就一个人出去了。
走了十几分钟到了派出所,去了之后才听警察说林锦堂是因为偷东西被抓起来的。
见到林锦堂的时候,他看起来狼狈极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上衣被撕的只剩前面那一半了,裤子也掉了个腿。
见她脸色不好看,警察赶忙补充,“他偷东西的那家人带着保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