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呆瓜也是水果!夫人快吃我!”
后半夜,安塞满脑袋冬瓜南瓜西瓜大呆瓜,乱七八糟地摊在床上,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在讨论家规问题,最多加上个菜谱,怎么就······把老底都掀出来了?掀老底也就算了······为什么,到最后也没从奥登腿上下来。他怎么也理不清楚,聪明的大脑变成一滩浆糊,接着恍惚间听到奥登在说什么十三号,什么交友舞会,什么贵夫人,他的灵魂飘浮在半空,或是一湾碧绿池水钟,模糊地操控着鼻腔应了一声,后来意识模糊,睡了过去。
直到第二天他才知道自己昨晚究竟答应了什么——一场全权由自己举办的交友舞会。安塞几乎没有参加过舞会——除了弗雷德卡每年的年会和来到马蒂尔达之后参加过的几场派对,就连跳舞都是在礼仪课上学的,他可怜巴巴地望着奥登,眼里写满了“求助”二字。
“别这么看着我,宝贝,父王离别在即,议会的那群老东西天天逮我,一见到我就往书房里押,我实在是分身乏术。”说到这里,那张俊美阳光的脸蛋上终于露出些为难的表情,奥登试图传授经验,于是苦苦思索,几秒之后,他终于想起了什么,一拍额头,“我记得春天的时候,你办过一场派对的,办得棒极了,到处是玫瑰——三月份是玫瑰盛开的季节吗?”
安塞冷冰冰地说:“那是我亲手去花园里选的,准备送给你。”
“那你······”奥登莫名紧张起来,他换了个坐姿,喉结上下滑动,“那场派对是为我办的?”
“是给贝克·巴奈克·弗朗西斯办的。”
奥登眉头紧皱,不太开心地说道:“我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他在曼德尔夫夫的社交圈之内吗?”
“我编的。”安塞说,“没有这个人。”
奥登沉默了很久——可能有三四分钟,空气变得沉闷、粘稠,像四月份的雨水,无端端使人心烦,他想明白了一些事情,包括“你像一只野猪”和“睡觉打呼噜”,遗憾的是,当时他以为玫瑰是送给温妮的,所以在排队结束之后把它们,把那些娇嫩的花全部毁掉了。
安塞盯着他不放,两秒后,奥登选择妥协——他已经不可能不妥协了,无论是现在,还是在往后所有与安塞在一起的日夜:“好吧,好吧,最多帮你写邀请函。”
“哗啦”一声,五百多封邀请函被扔到奥登头上,仿佛天女散花,落了满地。
作者有话要说:
祝大家生活愉快!
第46章 信件
“我向安斯艾尔·布兰达·布拉德利克先生保证,这辈子所有由他送出的玫瑰,全都会由我收下、保存。”
以上这段话被写在《曼德尔一家的家规》的扉页,并流传百年,但现在,它仅仅是一句被曼德尔家的现任男主人说出来的誓言而已。在弗雷德卡的信仰体系中,誓言、生日愿望以及遗言全都能被冬之女神听到,是很重要的话,人不能太轻易许诺,也不能太轻易许愿。事实上,对于弗雷德卡的人民来说,与其说他们爱冬之女神,不如说是尊敬,是畏惧,是不得不爱。在他们的心里,真正值得期待的神明是春之女神,寒冷、饥饿与绝对的力量并不能真正征服太多人,没有谁的心里不渴望阳光、微风与姗姗来迟的春季。
安塞并不太清楚奥登所信仰的神对于誓言的惩罚是什么,但一般来说都会默认为“天打雷劈”或是别的足以危害到生命的酷刑,于是他委婉地提醒道:“也许我会,嗯······一不小心······把玫瑰送给别人。”
他用到“一不小心”这个充满不确定性因素的词语,这是奥登所不能够允许发生的事情,男人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好像已经想出十几种欺负他的手段:“你可以试试。”
“都是你的。”小王子低着头,轻轻地说,“玫瑰是你的······”
玫瑰是你的,喜欢是你的,心也是你的。
他偷偷摸摸地把那本封面上写着“家规”二字的笔记本从桌面拖到腿上,随手塞进书桌的缝隙,然后抛开满桌的废纸,踱到奥登旁边。为了写出一份该死的舞会流程,他已经连续在书桌前坐了三天,却只得到一堆垃圾。
床头柜上放着一叠已经被填好的邀请函,安塞从中抽了一本出来,装模做样地研读。奥登虽然······醉心武术,一手字倒写得比安赛想象中要端正。他看了两眼就把邀请函放回原位,却在收回手的时候一不小心把堆积如山的邀请函碰歪了,看到一小截在淡粉色纸张中格外显眼的白色信封。
“这是什么?”安塞把信抽出来,这是封已经被拆开过的信,他指着上面那行“奥德里齐殿下收”,叫道,“奥登,这里有一封你的信,是——博瑞·布朗先生寄来的,你已经读过了吗?”
奥登看着手里的文件,头也不抬,随口问道:“什么信?博瑞?博瑞给我寄的信?”
安塞走向他,把信搁在他的肩膀上,并且要求他不能弄掉。他看了一会儿对方笨拙的、一动也不敢动的样子,露出今天的第一个笑容。对于曼德尔夫夫来说,书桌并不算一件用处太多的家具,因此两人的寝宫中只有一张书桌,桌子不大,能摆在这儿纯属为了美观。为了让安塞能专心写舞会计划,奥登慷慨地让出了桌子,自己坐到沙发那儿,把文件摆在腿上工作。
保持平衡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显然比逗笑丈夫简单,奥登尽量让自己的动作看起来滑稽有趣,过了好一会儿,才舍得问对方:“现在我能读信了吗,殿下?”
安塞故作傲慢地仰着下巴,但嘴角尚未完全收起的笑意让这位桀骜的小王子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坏脾气:“可。”
于是奥登用两根手指恭恭敬敬地把信纸从肩膀上拈下来——这个行为再次逗笑了安塞,他展开信纸,念道:“亲爱的好友奥登,最近过的好吗?向您与国王陛下、王后陛下及安斯艾尔殿下问好······这不是他向你问好的那封信吗?”
“我可以确定,在你念到我的姓名之前,还有三位排在前面。”安塞冷冷地说,“况且布朗先生总不可能专程写信来向咱们一家问好吧?”
奥登摸摸鼻子,把信纸抖得“哗哗”直响,他继续念:“事实上,就在四个小时之前,我因为一时激动,向温妮小姐求婚了,这件事是我考虑不周,但有关结婚,我是认真的,在此之前也经历了长达数日的深思熟虑。可她还是拒绝了我。当时我迫切地想知道原因,于是仔细询问过她,她的回答是,因为你不够阳刚——这是她的原话,千真万确,我左思右想,觉得朋友中只有你是最具‘阳刚’特质的男人······所以,怎样才能像你一样阳刚?迫切盼望你的回复,你最忠实的朋友,博瑞·布朗······”
安塞有点尴尬,也有点想笑,他的脸颊抽搐了几下,把那句“什么样算阳刚”咽下肚。奥登比他还要尴尬,不仅因为他是“最具‘阳刚’特质的男人”。当他处于大声阅读状态的时候,那些文字向来是只从嘴出不进大脑的,真正理解要放在朗读完之后的五分钟,于是这位可怜的男人终于后知后觉,想明白了为什么决斗那天他一向斯文的朋友会表现得如此反常,既学着他的样子在寒冬腊月甩掉上衣,又背着媳妇到处乱跑,合着开屏的孔雀还不止一只呢。
“谢谢你让我学会如何变得阳刚。”安塞正色道,“上衣甩了跳个舞吧。”
奥登为难地说:“这不太好吧?影响不好······大白天的······”
“衣服穿好。”安塞捡起他的上衣,丢到毛茸茸的金色脑袋上,抬手遮住微红的耳朵,“别扭了,丢,丢人现眼!”
时间如白驹过隙,即使安塞再怎么祈祷,距离舞会开始的那一天也越来越近了。邀请函早就发放到各位贵族夫人、小姐手中,举办舞会的大厅也已经装点完毕,音乐家们暂居于大厅侧殿练习数日,随时可以上台表演。
十号早上,曼德尔夫夫终于见到了他们的礼服,这是安塞花了三个小时精心挑选的款式,草绿色并不沉闷,但也不是主流的颜色,不用担心和别的夫人小姐撞色,而且还显年轻。胸前的花纹和褶皱都是时下最流行的样式,更显年轻活力。多么完美,现在对于安塞来说,只要这套衣服能显年轻,就是最合适的礼服。明明十九岁的生日才刚过完没几天,但他觉得自己已经结婚十几年,养着一个比自己还要搭上两岁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