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总说我分不清梦境和现实,分不清虚幻和真实,也许,我真的分不清。告诉我,你在这片竹林,生活多久了?”
“你想问什么?”
“告诉我。”
秦臻低头看着他,老人戴着斗笠把竹筏划到了岸边,示意她上去,“我每天看着日出日落,早就不记得,究竟过了多久。我曾经为一个人活着,为了她的理想化尽了血肉,然后看着她的江山,一次又一次改朝换代。”
“你究竟是谁?”
他伸出手,轻轻揭下了头上的斗笠。
垂落的发丝覆上眉目,是她最熟悉的面容,天地辽阔,烟波浩渺,她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云起。”
“我已经不再是墨云起了,你也不是秦至,秦臻。”
“你…”
“叫我云祀吧。”
“你的样子,为什么…”从白发到黑发,从陌生的老人,到熟悉的云起,他笑了,“几千年了,你能指望,我还是人类吗?”
秦臻伸出手,触上了他的面颊,他的笑容,一如当年,他说,我愿化血为墨。
“怕吗?”
秦臻摇头,“我只想知道,这一程,你会陪我多远?”
“六千年前,你陪了我一辈子,现在,我还你生生世世。”
第183章 红薯(完)
五别山近来不怎么太平,山脚下的牲畜没日没夜地狂吼乱叫,白天都能看到成群的田鼠在田间穿行,老人家说,这是天灾之兆。
果然,这一日,五别山地震了。山麓间裂开了很多沟壑,在好几次余震后,五别山最终又恢复了平静。然而,在这次地震后,五别山上的植物们开始有了简单的意识,比如说,它们会想,我发芽了,我开花了,我结果了,我被人采了。
当然,也仅限如此,它们只是有了最简单的意识,并没有感情,所以不会因为自己和其他植物被动物吃掉或是被人采摘而有什么情绪,一切和以往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区别。
向阳的山坡上有很多梯田,其中有一片种着很多红薯,眼瞅着又到了红薯丰收的季节,躺在泥坑里的一颗红薯和其他许多的红薯一起被挖出来,放进了一个竹箩筐,被人背到了背上。
这一个红薯长得很圆润饱满,那人走在山道间,半路遇上一只死去的野鸡,弯腰去捡,箩筐里的红薯咕噜噜滚到一侧,红薯躺在最上面,从箩筐里滚了出来。
红薯真的是很圆润,所以像个球一样,沿着山道一路向下滚去,最终掉进了一道沟壑中,圆圆的红薯被一串念珠给卡住了。
念珠隐隐散发着一种超脱俗世的霞光,这串念珠,正是五别山近来植物拥有意识的原因,上一次的地震将深埋在地下的上古神物震到了地面上。
红薯就躺在念珠上面,秋去冬来,一年年过去,雪下了一回又一回,红薯不知道自己在沟壑里躺了多久,它一直没有腐烂,一直圆润饱满如初,它透过沟壑看着日月交辉,终于,在一个没什么特别的清晨,霞光越来越淡的念珠消失了,躺在念珠上的红薯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婴孩。
婴孩的手腕上,有一圈胎记,形状特别得就像给他戴上了一串念珠。
婴孩发出了啼哭声,被上山砍柴的樵妇发现,抱回了家,樵妇的夫郎一直没有生育,两人收养了婴孩。樵妇姓洪,抓周时,这个捡来的孩子什么都没有抓,只是依依呀呀地爬到了厨房角落里堆着的红薯堆上,咧嘴笑着,樵妇说,奇了,这孩子就是红薯田里捡来的,那就叫洪薯吧。
樵妇家里很穷,只够勉强糊口,洪薯长到七岁的时候,樵妇夫郎居然怀孕生下了一个女儿,两人欣喜之余,却发现自家根本养不起两个孩子。
樵妇夫郎生育的年龄已经大了,这个女儿生下来身子骨就不太好,买药材的钱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樵妇和夫郎实在是没办法再负担一个孩子,只好将洪薯买给了镇上的牙婆。
七岁的男孩,不是卖去当下人就是卖去烟花之地,洪薯还没长开,瘦瘦小小一个倒也看不出来好看不好看,五官倒是生的挺精致,可惜一副呆憨的样,整一个傻不隆冬的小呆瓜,骂他他也傻乐,牙婆也被他气乐了,没为难他,把他卖到了镇上的大户人家,交给了管事大叔,大叔看他呆,也学不来精细的活,就让他去厨房帮忙。
洪薯在陈家的厨房呆了八年,大户人家的后院最是是非之地,他虽然还是一副呆样,人情世故倒是懂了不少,他十五岁了,身子也都长开了,因为是厨房的粗佣,每天身上都是油腻腻灰扑扑的,不像房里的小侍们,都被几个小姐开了身子,不能配人家了。
管事大叔觉得他本分老实,和陈府正君提了一声,打算给他配个人家,正好陈家刚进了一批厨房的帮佣,里头有个年纪轻的,长得干干净净很是顺眼,于是,在他十五岁的时候,洪薯嫁人了。
***
伺候小姐公子们的下人自然是住在小姐公子的外间,方便随时伺候,其他下人都有专门的下人房,弋阳的下人房成了她的新房,管事说她的小夫郎叫做洪薯,她想,这倒是个好名字,这东西耐饥,闹饥荒的时候可是能顶粮食的好东西。
家里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为了凑齐供唯一的妹妹上京考功名的路费,她卖身进了陈家当帮佣,她不像妹妹,不是念书的料,勉强识得些字,唯一拿得出手就是烧的一手好菜,所以被管事挑中进了厨房帮忙。
她没想到才进来,她竟就有了一个小夫郎。
挣来的钱都拿来供妹妹念书了,她从来没存过夫郎本,原本还以为就要这么打光棍打一辈子了。
弋阳抖着手揭开了有些旧的红盖头。
下人配婚,没什么仪式,不过拜堂还是要的,拿几支红烛,在下人房前面的院子里意思一下,这就送去了洞房,就着明晃晃的烛火,床上穿着红嫁衣的小夫郎冲她咧嘴笑了,傻傻的,憨憨的,弋阳看呆了。
她只觉得烛火下的小夫郎说不出的好看,亮晶晶的眼珠,红润润的小嘴,不需要珠钗玉饰,不需要脂粉红妆,她的小夫郎,就是这世上最好看的男人。
***
弋阳有时候觉得,她的小夫郎就像是山神大人特地给自己送来的。
每次一想到她那好乖好听话的洪薯小夫郎,她就浑身都充满了干劲,再累的活也不在话下,她知道自己给不了他锦衣玉食,只是总也控制不住地自己紧衣缩食想要给他更好的。
“阳阳。”
弋阳侧过身,跑过来的洪薯踮起脚,小手朝她嘴里塞了一块杏脯,双眼亮闪闪地看着她,“甜吗?好吃吗?”
弋阳咽下去,点点头,他呆呆地摸摸头,傻笑了一下,“我去给公子送燕窝,公子赏我的。”
弋阳抓过他的手指摸了摸,指尖果然有些发红,她一脸懊恼,“又烫到了。”
“不会。”洪薯摇头,“都习惯了。”他又抬起脑袋来问她,“比白糖水还甜吗?”
“你自己没有吃?”
他摇头,弋阳呼噜着他的脑袋,“傻瓜。”有什么好东西总是想着给我,我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你辛苦劳累无能为力。
“我要干活去了,阳阳。”他跑到厨房外,回了下头,弋阳看着他,冲他弯了下唇角。
洪薯无意识地伸出手朝她挥了挥,腕上的念珠胎记清晰可见。阳阳的笑容,好暖,就好像在模糊遥远的记忆中,躺在沟壑中那无数个日日夜夜,他还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就一直在等待着的一幕,带着日光的温度,可以融化满山的积雪,驱散一冬的寒意。
***
“啪啪啪。”洪薯敲着门,“大娘,我是陈府的下人,来取杏子的。”
洪薯挑着两箩筐熟透的杏子回到陈家大宅,前院里乱糟糟的,他走进去,听到几个小侍咬耳朵嘀嘀咕咕,才知道原来是拂柳生产了。
拂柳是二小姐的一个通房侍,怀了身孕,这几日就是临盆的日子,可眼下却难产了。
尖利的痛苦惨叫声从房里传出来,洪薯摸摸自己的手臂,觉得很不忍心。
腕上的念珠胎记闪过一道淡淡的红光,房里传来了产公欢喜的大叫声,“生了生了,生下来了,是个男孩。”
洪薯笑了,红光一闪而过,却在天际引来了一阵巨大的骚动,一个仙子踏云下凡而来,“找到了,找到了,终于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