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老爷子转身走了,黎可期扶着他一起走。
“要是处得来,你们就在一块儿,我也不说什么了。”反正他是干不过黎千程,再对着干下去,这孙子迟早把他自己的命给弄没了。
“要是那戏子想走,你就别绑着人家,黎家好歹是个百年商业豪门,黎家的脸都被你黎千程给丢尽了。”
黎可期小小地扯了一下黎老爷子的手臂,老人家舒了一口气,换了个称呼,“侑小姐。”
被点名,侑夏怔了一下,脱口而出,“我不走。”
黎正华听着黎老爷子的话,视线落在黎千程脸上,两父子对视笑了一下。“不走就选个时间,商量一下婚礼的事。早点办婚礼,早点生孩子。”
黎千程答应得可利索了,“知道了爸。”
黎正华“嗯”了一声,也离开了病房。黎千程比他年轻的时候厉害得多,至少对自己爱的人,他能抓得住且不放手。
若他那时候也能摒弃一切……可惜,没有如果。
黎相思和寒沉也紧随着黎正华一起出了门,护工换了输液的药,也出了病房。
“……”
黎千程松开了她一些,抬头望着她。“选了十二月初的日子,办婚礼,你觉得好不好?”
为什么她想走?
他觉得,可能自己不够爱她,她才会想走。甚至一心想走,知道凭自己逃不出京城,便找上了黎老爷子。
他接到小保姆的电话,得知她出门一个小时未归的时候,就觉得她是真的不想待在他身边。
她扔在车上的戒指,他第二天就捡到了。去黎家大院吃饭,她和黎老爷子走在一起,他就猜到她要做什么。
没有明说,只是他在想,是不是真的该放手了。
得知她上了那艘船,他还是本能奋不顾身去了。在ICU躺了一个星期,他也在不断地想,不如醒了之后就放了她吧。
他觉得自己错了,从她十八岁那年要离开,他自私地将她困在西山别墅开始,他就错了。
她明明可以过得更好,却因为在他身边,变成了一个不再笑的僵尸。
没有他,侑夏才会变成以前的侑夏。
但当他醒来,见她流泪的那刻,他突然觉得,他和她或许还能在一起。
“……”
“大冬天的办婚礼,冷。”侑夏低头看着他。
“不冷,走完红毯敬完酒你就可以进屋子。那个日子我特意找人算过的,宜嫁娶,宜出行,万事皆宜。办生日宴能长命百岁,学生考试能超常发挥,商人谈合同能一谈就成,夫妻结婚能白头偕老。”
最主要的是,那天下雪,京城的初雪。
——我想牵着你的手,看着雪花落在你我的头发上,这样好像我们两就走到了白头。
永远都会在一起。
侑夏被他逗笑,“你什么时候这么迷信了?以前不是信科学,最不信这个?”
他望着她,“只要你能和我在一起,我什么都信。”
女人的指尖颤了一下,落在他脸上的眸光也乱了几分。她抿了抿唇,“黎千程,你以前在jun校是不是喜欢我啊?”
“嗯。”男人搂着她的腰,将她往下压了一点,直起身子在她唇上吻了一下。“我好喜欢你。”
非常,非常喜欢。
喜欢到,一眼万年。
喜欢到,永远深陷。
“等你好了就去挑婚纱,我要穿最贵的,最漂亮的。趁现在相思和寒沉还没办婚礼,我先漂亮一把。”
听着她这些话,黎千程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仿佛置于身云海,虚无缥缈感太重,令他觉得恨不真实。
男人握着她的手,目光舍不得从她漂亮妩媚的脸蛋儿上挪开。生怕挪开一下,再去看她的时候,她又变成以前那副恨他入骨,巴不得他去死的冷漠脸。
“你真的,答应嫁给我了?”
他握着她的手,握得紧。他无名指上戴着的铂金戒指,压在了她的手背上。
民政局登记结婚后,他就一直戴着。后来他去见颜倾,摘了戒指,她便将她的钻戒随手扔在他车里。
第444章 这是我媳妇儿(二更)
自后,她再也没戴过那枚女士钻戒,而他却每天都戴着。
侑夏食指落在他的戒指上,点了两下,“我不喜欢这枚戒指,等你好了,我们再买一对。”
“我已经嫁给你了。”
“不走了?”
侑夏撇了一下嘴角,“谁知道你以后会不会变心?如果你……”
他吻上她。
良久,才放开。“命是你的,人是你的,心也是你的。”
黎千程说完,又要去亲她。
医生从门外走了进来,见他坐在床上,还准备去和女孩子接吻。也不顾他是哪家的贵公子哥,走上去就是一顿训斥:“伤口没有愈合,好好躺着!不要命了是吧?才从ICU出来,又想进去了?”
又骂侑夏,“他还不能坐,就算两个人急不可耐,也不用争分夺秒吧?等他痊愈了,你们回家爱怎么弄怎么弄,不要急于一时。”
侑夏低下脑袋,脸都红了。
黎千程被医生扶着躺着,掌心里还紧握着女孩的手。
他看着医生,笑得可好看了,“这是我媳妇儿,我们要办婚礼了。”
医生:“那更得给我忍着!”
**
黎老爷子和黎正华进了宾利,黎可期没和他们一起走。
黎相思出来时,黎可期正站在门外发愣,呆呆地望着天。
今天天气好,蓝天白云。此时将近中午,太阳光线强。
“可期。”黎相思喊了她一声。
黎可期回过神,转过头看向她,笑得甜甜的。“姐姐。”
她现在已经不追求谁是姐姐,谁是妹妹。她想做黎相思和黎千程的亲妹妹,黎正华的第二个女儿,黎老爷子的孙女,黎家的二小姐。
她没有了母亲,但是还有兄长姐姐,父亲和爷爷。
放下了成见,才看到了以前看不见的东西。譬如,父亲的关心,爷爷的宠爱。姐姐的呵护,哥哥的保护。
其实一直都有,只是以前的她从未去发现。
“去哪?我和寒沉送你。”
黎可期摇摇头,“不用了,我去至上娱乐。”
谈起至上娱乐,黎相思看她的眸色深了一些。“在西班牙找到韩陆奇了吗?”
“找到了。”黎可期笑,“去庄园的那天晚上,就在宴会厅里碰到了他。追了他数月,一直等到他在西班牙做完了事。”
“不过,他没接受我。他说事情已经过去了,他也忘了,以后都不会再想起了。还说,不想再看见我,一看见我他就会想起这些年自己做的蠢事。”
黎可期低了一下脑袋,然后又抬起头,笑着:“我接触了他的圈子之后才发现,他是一个很优秀的人。跟在我身边这些年,他的身价大打折扣,委屈又卑微。”
“不怪他,也不怪姐姐你。是我自己醒悟得太晚,有些东西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是我自己把他弄丢了。”
保时捷Turbo Cabriolet从地下停车场开了出来,往她们这边过来。
黎可期提了提肩上的包,“姐姐我先走了,他把京城的至上娱乐给了我,我要把它经营好。”
女人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进了车子里。
黎相思将视线从出租车上收回来,走到保时捷旁,坐进副驾驶座。
寒沉驱动了车子,保时捷朝韩家老宅的方向驶去。
这一个星期黎千程躺在ICU,黎相思每天担心,睡不好觉。此刻躺在椅子上,睡着了。
寒沉疼惜地伸手摸了一下她的脸。
戴着的无线蓝牙耳机里,一通电话拨了进来,是寒季打过来的。
寒季前天结束了和艾北的旅行,回了京城。往昔脾气暴躁的男人,现在见到艾北就像一只被顺了毛的野兽,乖巧得不行。
此时此刻听着电话另一头寒季温柔的声音,就能猜想这家伙一定前几分钟见了艾北。
“怎么了?”寒沉问。
“哥,最近纽约Heyday珠宝公司人员调动比较频繁,我查到一些东西,总觉得不太对劲。”
寒沉偏头看了一眼正在睡觉的黎相思,本能地将声音降到最小,简明扼要回了句:“放宽松,尤其是市场部和公关部两个部门。”
“为什么……”
在寒季这一句“为什么”未落,寒沉便从电话另一头听到了艾北的一声“阿季,你喝奶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