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珂,快捷键1,到底是什么意思?”曲卿余追问。
“嗯……是一副治疗我不再害怕的良药。”简珂用力地朝曲卿余笑了笑。
江南菜馆的包房内,简珂对这里熟悉而又陌生。
熟悉的是装修风格还是和从前一样,有着枕水江南特有的婉约精致。
陌生的是,因了这一屋子热热闹闹的并不熟悉的脸,她感到无所适从。
今天来的人比简珂预想的要多,分了三桌,大概有二十几人。
简珂一进到包房内,大嗓门的赵学长就扯着嗓子喊道:“大家注意了!我们A大最难请的女神简珂,终于驾到!”
欢呼与掌声顿起,许多人围过来打招呼,有几位跟简珂同级的,她还记得名字,其他的多数是学长学姐,或者学弟学妹,大家互相自我介绍,宛若一家人。
打过一圈招呼之后,几位学长已经热络地围到了简珂身边,纷纷诉苦,当年在学校对简珂只可远观,因为知道女神早就有了心上人。
简珂不语,只是微笑应着,环顾四周,她没有看到吕旭晨。
难道今天,吕旭晨不来了吗?简珂明明记得,连子谦当初说要大家聚一聚,就是为了欢迎吕旭晨回国。
她心中的疑惑还未解开,便听到赵正林不满的问连子谦:“你那位小师弟到底什么时候能来?大家可都在这儿等着呢,海龟也不至于这么牛气吧?让大家等着他倒时差?”
“他为了参加今天的校友会,昨天在我的实验室忙到天亮,回家补觉去了,应该快来了。”连子谦向赵正林解释。
赵正林无奈,于是提议:“大家不如趁现在还没有喝多,都人模狗样的,到外面拍一张集体全家福吧,我们C市校友会,好几年没聚齐这么多人了。”
众人纷纷响应,简珂有心拒绝这种校友式自来熟,最不喜欢拍集体照,又不好意思显得太隔路。
而几位师兄充当护花使者,一直守在简珂的身边,曲卿余被他们挤得没地方,只得跟相熟的女同学聊天去了。
往门外走去的时候,简珂听到几位师兄在议论:“听说今天要接风的这位师弟,在美国已经拿到了博士双学位。”
“人家是书香门第,天生学霸,长得又帅,要不当年,能占据校花身边四年的位置吗?”另一位师兄随口答道。
他的话头戛然而止,再也没说什么。
简珂猜想,是有人立刻制止了他。
吕旭晨与她分手,是在大学毕业前,当时这消息便如长了翅膀一般,闹得沸沸扬扬,令简珂心碎得不敢去上学,天天躲在苏宝添家哭。
而当时她在学校,已经成为众矢之的,家中被描绘成因为得了不义之财发的家,所以父亲跳楼谢罪,家破人亡就是报应。
以前多少人羡慕她,后来就有多少人踩她,这也是简珂对除了曲卿余以外的其他校友,并没有任何好感的原因。
众人走到门外,寒冷的冬夜冻得人直跺脚,赵正林组织大家排好队形,匆匆拍了几张之后就结束了。
大家正想赶紧回屋暖和暖和,忽然轰隆隆的闷响传来,由远及近,很快到了眼前。
简珂抬头,看到一辆崭新的兰博基尼,耀武扬威地停在了饭店门口。
第425章 终于碰面
亮紫色的兰博基尼,闪着华贵而矜持的光芒,气派的尾翼冷漠地翘起,睥睨着这个低俗的世界。
车上走下来的主人,身形挺拔匀称,逆光缓步而行,和他的车子一样骄傲。
举手投足间,皆是教科书般王子的尊贵。
然,这种尊贵太过刻意,并非是与生俱来、浑然天成的完美。
吕旭晨身着白色纯羊毛西装,剪裁考究,质地精良,领驳处匀称的手扦丝线,彰显着这件纯手工西装,价格不菲。
配同色西裤,脚上一双尖头复古系带皮鞋,鞋子是和兰博基尼同色系的灰紫色,低调而个性十足。
若再仔细看,西装袖子上,左右两枚定制袖口,也是同色系的浅紫色。
瑟瑟冬日,他一身白衣,高调而又扎眼,若是换了别的男同学,穿这样一套来赴宴,莫不会叫别人笑掉大牙。
这里只不过是个江南菜馆,你难道把它当成了米兰或者巴黎的秀场了吗?太过奢靡做作了。
可是穿在吕旭晨的身上,与他干净清爽的气质再搭配不过,暗夜之中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仿佛专门来捕获女人那躁动的芳心。
刚才简珂到来时,引起了男人的欣赏与女人的妒嫉,吕旭晨从兰博基尼上走下来那一刻,男人皆侧目不屑,女人却满眼冒星星。
“天哪!这就是吕学长吗?不愧是A大男神的传说,太帅了!”
“虽然我不喜欢年下男,但如果是吕旭晨的话,我还真不介意姐弟恋。”
周围是学姐学妹们窃窃私语的议论之声,曲卿余忍不住朝两边翻了个白眼儿,女人这种生物,以貌取人之色心,丝毫不亚于男人。
不过她也得承认,这个六年前青涩阳光的大男孩,如今已变成倜傥从容的成熟男人,单看外表,魅力十足。
在场十几位女同学,唯一不会被吕旭晨外表迷惑的,只有简珂了。
曲卿余悄悄扭头,恰好看到简珂正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卿余,外面太冷,咱们进去吧。”
“好。”曲卿余伸手挽住简珂的胳膊,紧紧地扶着她。
她的身体,果然在微微颤抖。
简珂在看到吕旭晨的一刹那,头晕目眩。
她的记忆里有一只潘多拉的盒子,盒子的钥匙,就是他的那张脸。
十八岁,最青春美好的年纪,简珂美得没有任何瑕疵,一入校园,便被全校男生惊为天人。
是他,一身白色篮球衫,奔跑于篮球场上,俊朗健美,每一个动作都帅气得出神入化,引起尖叫声无数。
比赛结束,准备给吕旭晨送水送可乐送毛巾的女生排成行,他运着球,大踏步地跑到简珂的面前,搂住简珂的肩膀:“不好意思,你们回吧,我女朋友在这儿。”
简珂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一刻,男生身上特有的汗味儿,混合着春夏阳光与青草的味道,令她头晕目眩,无法拒绝。
从那天起,他们交往了四年,直到毕业前,他站到她的面前:“不好意思简珂,我们分手吧,我妈说我们不合适。”
十年,物是人非,白色羊毛西装,白色的篮球衫,清俊疏朗的五官,闪着汗珠的他的脸,现实与过去在激烈碰撞,最后只化成了一句话。
“我们交往了四年,我却没有睡过你,我不甘心!”
简珂暗暗握紧了拳头。
他还是那么爱炫,那么张扬,十年前她爱上他的意气风发,十年后她才明白,当年他的意气风发,是多么张狂自恋。
他爱着宠着的,并不是她这个人,而是她完美的身体,她那张可以带给他虚荣满足的脸,还有她显赫的家世,花钱如流水的丰厚家底。
真正的爱,应该是不离不弃,灵魂相依,是一个人用血肉之躯站在飞驰的车前,挡住所爱之人通往死亡的路。
而非大难临头各自飞。
简珂的脑中天人交战,她在用现在勇敢的自己,打败六年前脆弱的自己。
当吕旭晨在身后喊出她的名字时,简珂才清醒地认清了一个事实。
因为交往了四年,他却没有睡过她,所以,吕旭晨并没有打算放过简珂。
“简珂,等等我。”吕旭晨脱离众人的簇拥,直接喊出简珂的名字。
他跟简珂,当年A大的风云人物,此后六年A大里不老的传说,谁不知道他们的故事呢?
所有人一下子沉默,简珂也停住了脚步。
他喊她,她难道还要当着所有人的面儿,落荒而逃吗?
“我去,脸皮真厚,真能装得出来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曲卿余在心中怒骂了一句,她本以为吕旭晨会和简珂一样,互相避讳,权当不相识,让校友会风平浪静地度过。
没想到对方先发制人,喊简珂的名字,就像他们还没分手似的放肆!
猛地转身,曲卿余瞪了吕旭晨一眼:“你有什么资格喊简珂的名字!你算什么东西!”
曲卿余给人的印象,是秀雅温和,书卷气极浓的一个女孩子,大家都没见过她发火,忍不住愣了。
“卿余,你跟简珂关系还是这么好,那天晚上我送简珂回家,她是住在你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