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孤鸿被安全带和喷出的安全气囊保护住,没有受伤,狠狠甩了甩头,急促呼吸平复情绪,定神抬头看见公路旁埋伏的劫匪已经现身,翻过隔离带,聚集了过来。
一二三四,一共四个人,大概知道遇见了硬茬子,纷纷亮了刀子,还有一个拿着长矛。
她心知今天不能善了,刚要开口,那厢洛景明却已经开门下车,只撂下了一句,
“留在车上。”
谭孤鸿心中一急,她看得出他有身手,但双拳难敌四手,况且对方有武器,硬拼不是上策,她不认为他有胜算。
四人见他下车,便向驾驶室方向聚拢过来。
“等一等!”
谭孤鸿用西班牙语大声喊着,挣扎着打开车门下车,忍着腿上的剧痛,从车前面绕了过去。
这一个过程前后不会超过十秒。
而在这十秒中内,接连四声枪响,前后左右,皆擦着劫匪的头顶衣角而过,没有一枪击中,却让四个人在鬼门关前溜了一圈。
谭孤鸿停住了脚步,站在车前,有些不可置信的望着眼前这一幕。
只见路灯之下,洛景明举枪正对着面前拿着长矛的劫匪的额头,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T恤衫,随意得像是刚刚散步归来,昏暗的路灯勾勒出他面容轮廓冷峻,金丝边眼镜上反射出一片白光。
可他脸上的表情毫不冷厉,斯文温和一如平常,嘴角甚至还挂着轻笑。
他开口,语气淡漠:
“Fuck off.”
作者有话要说:Fuck off,是“滚开”的意思,并且是语气最狠戾的一种
哼哼,男主的真实面目渐渐显露出来了
第7章 赤道(7)
一群劫匪连滚带爬的逃跑了,原地只剩下谭孤鸿和洛景明两个人,还有一辆爆了胎的车。
“你随身带枪?”
谭孤鸿双手抱臂,面无表情看向洛景明。
洛景明慢条斯理道:“你要知道,美国是个不禁枪的国家。”
“这不是一个好理由。”
他笑了笑:“我想现在也不是一个计较这个问题的好时机。”
“好吧,”她摊手,“那现在怎么办?”
刚才两个人几乎上演生死时速,闯卡爆胎撞车还开了枪,结果还是一样的结局,他们仍然失去了交通工具,并且她手臂上还多出来了一片淤青。
“抱歉,我从来不喜欢坐以待毙,”他收起枪,向她走了过来,“不过我会为我的行为负责。”
“你干什么?”
她看着他在她面前半蹲下身,一时没反应过来。
“背你,我们走过去,距离城镇还有八公里。”
她不愿意这样麻烦他,可一时也想不到更好的选择,这人连和劫匪和平交涉都不愿意,更不会听天由命的等待几乎不可能经过的顺风车了。况且她的腿一直在不停的流血,白色的衬衫布已经被全部染红。
犹豫了一会儿,她叹息:
“我很沉。”
她虽然不胖,但身材高挑,背着她走八公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总不会比棕熊更重。”
他见她久不动作,拉过她的胳膊,手上用力,让趴在了他的背上,稍微调整姿势,直起身子将她整个人背了起来。
“什么?”
她疑心自己听错了他的比喻,为什么是熊?
他背起她大步向前走着,毫不费力,一边走一边道:“我之前在加拿大念书,假期和室友进山猎过熊。”
“熊不是保护动物?”
“在加拿大不是,那里棕熊泛滥,经常伤害人和家畜,政府奖励猎熊,春秋两季是合法的猎熊季节。那只熊虽然没有成年,但是也有接近两百多公斤重,我们为了将那只熊拖回营地,几乎累得瘫痪。”
所以最后他和他那个来自俄罗斯的室友,不得不就地将熊肢解,场面非常血腥。
谭孤鸿听罢沉默着没有回答,一是腿疼虚弱不想说话,二是她觉得自己好像越来越看不透他。
三天以前,他们完全不熟悉,她自以为对他知根知底。
三天以后,他们好像熟悉了很多,但她却发现她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突然整个人被他掂了一下,牵扯到伤口她疼得差点喊出声,忍不住拍了一下他的后背:
“你干嘛?!”
“别睡觉,跟我说话,你要保持清醒。”
她哭笑不得:“我没有失血过多到这种程度。”
她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能听出他的声音带着笑意:
“但你总不能让我背着睡着的你,一个人孤独的走完这八公里吧。”
她无奈:“好吧。”
可是一时要她说话,她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沉思了一会儿,缓缓开口:
“其实有一句话,十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想告诉你。”
她轻柔的呼吸吐在他的耳边,他顿了顿,问道:“什么?”
“当年你的普通话讲得忒烂。”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不可抑制的笑了起来,她在他背上能感受到他胸腔的微微震动,微凉的夜风中,他身上的炽热温度透过单薄的衣衫传递到她的身上,
“我说的真话。”
“我早知道。”
“我当年好像没说过。”
他笑中带着无奈,“但我每一次开口,你的眼神都是这么告诉我的。”
“哦,对不起。”她以为她已经把鄙视掩藏的很好了,时隔十年试图弥补,“不过你现在讲的很好了,字正腔圆,一点口音都没有,比我还标准。”
“你不能怪我,我父亲祖籍广东,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移民到美国,那个时候大陆甚至还没有推行普通话,他只会讲粤语。我家中来往的华人朋友也大多数都是广东人,我小的时候甚至一直以为中国人都说粤语,广东话就是标准的中国话。”
所以十年前,自以为自己讲着标准普通话的洛景明,遇见了从小在北京长大一口京片子的谭孤鸿,两个人几乎是鸡同鸭讲,完全沟通不良。
她也想起当年两个人见面时的细节,忍不住笑了出来。
十年前,梁老七十大寿,宴席定在了钓鱼台国宾馆,洛景明随外公回国,平生第一次来到中国,来到北京。他们本来也是该遇见的,在寿宴上,或是在长辈来往的引荐之下,总之该是个正式客套的场合。结果他们阴差阳错,因为一场乌龙相亲,私底下提前认识了。
谭孤鸿的外公廖荣光家中与梁念邦家中是世交,祖辈几代人都交情匪浅,长辈们本来想撮合的,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霍乔南堂哥霍乔东,和谭孤鸿二舅家的表姐廖冰雁,结果两个人一个人把人生地不熟的表弟扔在了那里,一个人把高中刚毕业的表妹骗了出来,最后导致谭孤鸿和洛景明两个人在约定的见面地点大眼瞪小眼。
“你不是霍乔东吧?”
“咩啊?”
“霍、乔、东?”
“唔系,你系柳冰南?”
“什么?”
“廖、冰、南?”
“当然不是啦!”
那个场景,简直是灾难。
两个人几乎每句话都要互相重复两遍,连比划带猜,终于拼凑出了事情的原委。
后来得知从小在美国长大的洛景明这是第一次回国,谭孤鸿秉持着地主之谊,带着他去逛北京城。至于究竟是去了故宫还是天坛,她已经记不清了,也许是都去了,也许是都没去,只是在前门大栅栏转了转,因为那年北京举办重要活动,安保工作很严,他既没有身份证,也没带护照,几乎寸步难行。
十年,真的是太漫长的一段岁月了,尤其是人生十几岁到二十几岁这十年,这甚至是很多人一生全部的喜怒悲欢。她从意气风发到半途折翼,从重拾希望到彻底绝望,念了大学读了研,去了阿根廷,去了赤道几内亚,后来又来了厄瓜多尔,人生大起大落,一颗心冰浸火萃,最终归为平和。虽然有遗憾,虽然有失落,但这些痛苦和磨砺统统是她无悔的青春。
而他呢,也从当初那个乌黑双眸,磕磕绊绊讲着广普,身上忧郁得甚至有些阴郁的少年,成长为现在这个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成熟男人,万千心绪尽数掩藏在那金丝边平光镜下,不用想也知道满满都是不可说。
岁月何其玄妙,命运何其无常。
身体越来越冷,洛景明的声音越来越遥远,谭孤鸿的意识也越来越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