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悄悄喜欢你(97)

作者:苏幸安 阅读记录 TXT下载

之前的日子,是他走在前面,为她构建月光和鲜花,以后的路,她希望换一下,由她来给他宠爱。

把那么好的陆骁,宠成小公主,让他也能拥有鲜花和月光。

孙经理笑了,叹息着道:“你和陆骁,我竟然不知道究竟该羡慕谁了,你们会幸福的,很幸福。”

时间再度翻过一页,大三那年的寒假,俏俏找了份兼职,在书店做理货员。临近年关,店长给每个员工都包了红包,祝大家新年快乐,鸿运当头。

余笙在电话里说要回家过年,俏俏每天查询一次航班信息,就盼着她哥早点回来。

快过年了,到处都是喜庆的音乐,大红的颜色盈满视线,格外热闹。

下班时,俏俏用奖金买了一大袋糖炒栗子,又香又甜,带着桂花蜜的味道,十分诱人。

她抱着栗子一路跑回家,在玄关换鞋时,听见客厅里传来说话的声音—

“太后,您是不是广场舞跳太多,跳失忆了?忘了谁才是你的亲儿子!”

俏俏愣怔半秒,接着便跳起来,高兴得不得了:“我哥回来了!哥!”

她连外套都顾不得脱,披着满身雪花跑进客厅,热气凝在眼睫,化成雾,模糊了视线。隔着绰绰剪影,俏俏看见一个人。

他站在明亮的地方,背后是夜和灯火,修长的身形,漂亮的眼睛,俊美如临世的神祇。

他瘦了一些,显得个子更高,眉宇间依旧是满溢的温柔,清朗温和,谦谦如玉。

俏俏愣在那里,太多情绪一齐涌上来,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余笙在一旁絮絮地念叨:“眼睛也治好了,你就不该拐去英国找我,直接回来多好,这傻狍子想你都想得快要入魔了!”

窗外有音乐的声音,谁在轻轻地唱—

Longer than thereve been fishes in the ocean

很久,比海洋里出现鱼还要久

Higher than any bird ever flew

很高,比小鸟飞过的高空还要高

Longer than thereve been stars up in the heavens

很久,比天空出现星星还要久

I've been in love with you.

我一直爱着你

……

只有你的眼睛,能让我看见银河的痕迹。

也只有你,能让我这样心心念念,割舍不下。

窗外有烟火升腾,光灿的世界,明亮的世界,阖家团圆,万物美好。

糖炒栗子脱手掉在地上,骨碌碌地滚出去好远。

陆骁的声音一如旧时,他张开手臂,笑着:“过来,让我抱抱。”

俏俏抬手捂住眼睛,像是难以置信,有湿润的液体自睫毛间溢出来,打湿了掌心。

陆骁站在那里,看着她,声音温柔:“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走了。”

俏俏跑过去,像是越过了千山万水,终于将陆骁抱住,陷在他怀中。

她再度嗅到那种熟悉且好好闻的味道,雪松与檀木香,细软绵长。

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好不好?

永远不要分开。

Longer than thereve been stars up in the heavens

I ve been in love with you

远在天上有星星之前,我就已经深爱着你。

番外

眼睛里全是喜欢,藏都藏不住

////////

陆骁伤了眼睛,耽误不少时间,答辩被迫延期,跟俏俏同一年毕了业,一个博士,一个本科。

余笙笑话他们:“你们两口子这学历啊,天上一脚,地下一脚。”

俏俏挺胸:“不用问,我一定是天上的那个。”

陆骁摸摸她的脑袋,纵容:“没错,我是地下的那个。”

余笙撇嘴:“可劲儿秀吧你们!现在有证了,合法了,管不了你们了!”

俏俏在同一天内领到两本证件,左手毕业证,右手结婚证,学业、爱情一把抓。

唐青瓷朝她比了比拇指—人生赢家。

拍结婚证上的照片时,俏俏张开手臂,对陆骁说:“陆骁你快来抱抱我,我好紧张啊,论文答辩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紧张。”

陆骁屈起手指在俏俏的额头上轻轻一敲,笑着:“陆太太,你做好被我宠爱一辈子的准备了吗?”

“陆太太”三个字一出,俏俏瞬间红了脸,眼波流转,晶莹动人。

摄影师笑起来,道:“陆太太真是好运气,有这样一位体贴英俊的先生。”

俏俏偷偷拽一下陆骁的衣袖,轻声问:“以后我要改口叫你先生了吧?”

陆骁微笑着看她。

俏俏想到什么,笑起来:“我先生啊,有着修长白皙的手和温柔漂亮的眼睛,他会宠我,会爱我,会抱着我,会一辈子对我好。”

陆骁吻了吻俏俏的额头,道:“他不止会做这些,还会将你视若珍宝。未来的每一天,爱你这件事,有增无减。”

关于婚礼,陆骁拒绝了陆然何提出的所有铺张奢华的方案,他说,他的婚礼是为了告诉心爱的女孩,从今日起,你的一切由我照顾。它不是发布会,更不是某种炫耀,不需要太多无关紧要的人。

陆然何明白,她早已左右不了陆骁的任何想法或决定,强行扭转,只会将她唯一的儿子推得更远。

她轻轻叹气,道:“陆骁,关于这场婚事,即便有一天你后悔了,也千万不要让我知道,我一定不会原谅你。”

就像,我不会原谅当年那个任性离家的自己。

陆骁笑了笑,没说话。他想起喜欢的人,眼睛里浮起暖色的光,琉璃般温润。

有些感情,无须向旁人证明,自己知道,便足够。

婚礼的地点在一座欧洲小镇上,湖面平滑,草地如茵,远远的,能看见雪山和峰峦的影子,小雏菊遍布整个婚礼现场,香气淡淡。

俏俏知道,小雏菊的花语是天真与纯洁,以及深藏在心底的爱。

她的先生,希望她一生天真,一生被爱,永远是简单快乐的小女孩。

婚礼只邀请了双方至亲和极少的几位朋友,秦柯做证婚人,伴娘则是唐青瓷。

清晨时下过雨,仪式开始时刚好有彩虹,俏俏挽着叔叔余建国的手臂,踩着音乐的声音,走过缀满紫藤萝的拱门和长长的红色地毯。

隔着软薄如雾的白色头纱,她看见陆骁站在红毯的尽头,世间的钟灵毓秀都汇聚在那里,她一生的爱,也在那里。

婚礼的誓词是陆骁撰写的,他握着俏俏的手,握得很紧,他开口,松林落雪般的声音递到在场的每一个人耳中。

他说:“遇见你那年我二十二岁,也是从那一年起,我万分庆幸人类早早便懂得了什么是爱,并将这一字眼刻入竹简,写入书册,百世流传,让我能够明白,为什么只在见到你时,会有心跳失速的感觉。今年,我二十九岁,在年轻,也在老去,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将老得什么都记不住,我希望,你的名字是我最后忘记的东西。爱你这件事,我会用一生的时间去践行。谢谢你陪着我,谢谢你也同样爱我。”

空气里有馥郁的香气和音乐的声音。

头纱飞扬的那一瞬,俏俏看见陆骁的眼睛,剔透的,温柔的,像昂贵的孔雀羽。

接着,他的唇覆下来,吻住她,小雏菊灿烂盛开,白色的,香气幽幽。

她在他的吻中闭上眼睛,时间被推回到了十六岁,她初次见他,紧张得差点咬到舌头。

她握住他递来的手,回应:“你好,我是余俏。”

那是一生一次的心动啊。

无数彩色的肥皂泡泡飞起来,扑向天空。

唐青瓷穿着水蓝色的短裙,仰着头,瞳仁里映着彩虹的倒影和明亮的笑。

她指着某一处,笑着:“余笙,你看,好美啊,像不像我们在立陶宛看到过的?”

余笙难得穿一次正装,剑眉星目,修长挺拔。

他顺着唐青瓷的手指看过去,看见了遍野盛开的小雏菊。

那是深藏在心底的爱。

那时候,在小酒吧的员工通道,她说,我最喜欢的歌手在曼彻斯特的体育馆开演唱会。如果我们能在现场遇到,我唱《我愿意》给你听。

演唱会异常火爆,一票难求,余笙想了很多办法才弄到。

能容纳上万人的体育场,座无虚席,放眼望去,皆是金发碧眼的白色人种,根本看不到他要找的女孩。

舞台上,主唱挥手,全场沸腾。

余笙站起来,用尽全身力气大吼:“唐青瓷!我一定会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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