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符合侧写的人。
楚辞勾唇,这就有意思了。
不过从表象看,章颐和的嫌疑比严凤雅大些。
毕竟一个家庭美满,一个婚姻落魄。
“要一起去?”楚辞问。
景月回答得干脆,“去。”
兰芳孤儿院的地址有些偏僻,在芦城市辖区的一个小县城里,开车要半天才能到。
楚辞电话和韩谦安排了一下便开车和景月一道去了兰芳孤儿院。
这回开车的是楚辞,两个人都没说话,车内气氛有些冷。
景月起初还以为楚辞是因为案子的事情闷闷不乐,可她连说了两个与案子有关的话题试图缓解车内紧张的氛围,楚辞都十分淡漠的用一两个字终结后,景月也发现了楚辞似乎是在同她生气。
景月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的行为,发觉楚辞态度的变化是从她说为秦邯找女朋友之后开始的,这一回味她就知道了原因。
景月努力让自己声音听起来平和,“楚队是因为我没说给你介绍女朋友而生气?”
楚辞侧头,横她一眼,心如死灰,“呵。”
景月观察楚辞的反应,见他一听自己的话立即表现出了不高兴,顿时以为自己找到了症结点,“以楚队的魅力肯定不需要我再多此一举。”
景月至今仍记得上次吃火锅的时候餐厅里那一群看见楚辞后眼冒绿光的女性。
她觉得只要楚辞想,肯定能找到女朋友的。
“景教授说说,我有什么魅力?”楚辞猛的一踩刹车,将车停在路边,解开安全带向副驾驶的景月俯身靠去。
感受到楚辞呼出的灼热气息,景月只觉得浑身燥热,心脏又开始胡乱的跳动起来,她拼命的向车门的反向挪,如一只始终不愿意脱离龟壳的乌龟。
“楚队自己不知道?”景月对视着楚辞的眼睛,看着他黑黝黝瞳孔里自己的倒影,小声道。
楚辞挑眉,又向景月压低了一些,他的鼻尖似乎挨着她的鼻尖,他的唇似乎只要再移动一下便能吻上她的唇,他的心脏与她的心脏只隔了两个胸膛。
楚辞心跳得飞快。
但仍一鼓作气的向严防死守的敌军迈进,他声音低哑,染上了浓重的爱欲,“我想听你说。”
“你……”景月手掌抵着楚辞的胸膛,掌心之下的胸膛如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灼热、沸腾,充满了浓烈的迷醉感。
景月微微一愣,眼里闪过一道讶异。
不解楚辞的心跳为何同自己一样剧烈。
她想,一定是车内空气不流通,他们都缺氧了。
这么一想,景月只觉得周围的空气都变得稀薄起来,她开始感到浑身酸软,软成一滩水。
“你说,我听着。”楚辞保持着这细微的距离,看着景月慢慢变红的脸,心里不由生出了一丝希冀。
可能,也许,大概,景月也喜欢他?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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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渣男图鉴 25
天色渐渐暗沉下来, 城市夜如白昼,霓虹闪烁。
严凤雅将宋玉知哄睡着后才出了病房,医院里不允许抽烟, 他找了个黑漆漆的楼梯间靠在刷着大白呢子的墙上连着抽了三根烟。
香烟忽明忽灭。
过了一会他放在西服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严凤雅将抽了半截的香烟丢在地上踩灭,然后拿出手机接听。
电话那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傍晚的时候有两个警察来过孤儿院。”男人说。
“嗯。”严凤雅一点不意外, 既然警察已经开始怀疑他,那么调查他的过去也不奇怪。
“你放心,我们什么都没说。”男人沉默了下说。
严凤雅低低的轻笑一声, 从楼梯间里走出来,站在走廊尽头的窗户前,目光俯视着璀璨至极的浮华都市,眼底里尽是厌恶的冷漠。
“说了也没关系。”
男人听见严凤雅这般无所谓的态度顿时急迫起来, 语气十分的坚决, 他说,“小严, 我绝对不会让你有事的。”
严凤雅没有回男人的话, 而是想起了孤儿院里那颗枯萎了好些年的老槐花树, “那棵槐花树开花了吗?”
男人听见严凤雅的问题,沉默了好一阵子才叹气道:“小严,它已经死了。”
严凤雅轻蔑的勾了下唇, 不知道男人口中的它指的是树还是人。
“是吗。”
“小严,对不起,以及谢谢你。”
严凤雅挂了电话,心思一时飘远了些。
初秋的夜气温依旧很高, 呼呼而过的风穿过三江医院顶层走廊,将严凤雅身上的烟味悉数吹走,他站在窗户前发了会呆, 直到身上再没有烟味才踱着步子往病房走。
窗户外的灯光从玻璃窗里照进来足够看清楚房间,严凤雅没有开灯,借着微薄的光走到床前站着,十分认真的凝视了一会宋玉知的睡颜。
醒着的时候是刁蛮任性骄傲的公主,睡着后就是柔软无害的婴儿。
严凤雅喜欢看宋玉知睡觉的样子,乖乖的,软软的,像小时候他养的兔子。
紧紧的揪着他的心。
担心它不吃东西,担心它被欺负,担心它生病,担心它不开心,担心它长太快,担心它老去……
恨不得将它揣进怀里,放到心里,时时刻刻的带着,走到哪里都带着。
即使他这么宝贝着,可后来兔子还是死了。
被孤儿院的院长一把拧断了脖子,剥了皮,剁成肉丁,炒成了菜。
然后他一口气吃了三碗饭。
严凤雅至今都认为,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
即使后来他吃过更昂贵、更精致、更绝妙的菜肴,他也始终认为那锅兔子肉是世界上最最美味的。
严凤雅脱了鞋躺到病床上,伸手将宋玉知抱紧,闻着她身上熟悉的味道,他那颗跳动不安的心才慢慢的平静下来。
“在想什么?”严凤雅知道宋玉知醒了,或者根本没睡着。
宋玉知任他抱着,不动,“在想你以前说过你养的那只兔子。”
“想它干嘛?”
“再想你为什么觉得这世上最美味的菜就是那一锅兔子肉。”
“想出原因了吗?”严凤雅问。
最开始听严凤雅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宋玉知觉得他之所以认为那锅兔子最美味,是因为他小时候穷没有吃过更好吃的。
后来,宋玉知觉得是因为他怀念的是吃那锅兔子肉时的幸福时光。
现在,宋玉知认为他之所以认为那锅兔子肉无可取代,大概只是因为那锅兔子肉是他养的兔子吧。
就像小王子的那朵玫瑰花。
因为那是他将它养大,为它修剪过绒毛,清理过笼子,挑选过食物,同它分享过快乐忧愁,看过同一片星空,被他时时刻刻记挂着的,兔子。
所以其他任何食物都不能与它相比。
“我记得你说,你当时吃了三碗饭。”宋玉知说。
“嗯。”
宋玉知紧紧抓住严凤雅放在她胸前的手,语气珍重,“凤雅,如果有一天我们分开了,我也想做你养的那只兔子,被你永远怀念一辈子。”
严凤雅沉默片刻,轻笑,“傻瓜,我们为什么要分开。”
“而且,你不是兔子。”
“答应我好吗?”宋玉知十分执着。
“傻瓜。”严凤雅用额头轻轻碰了碰她的头,语气宠溺。
既没有说答应,也没有说不答应。
病房里恢复沉默。
值班的护士来查房,看见病床上紧紧相拥的两人,不由心生羡慕。
只是她不知道,两个人都没有睡着,他们睁着眼睛不知道看着哪里,心思乱飞。
如同床异梦。
*
小县城叫安福镇,小镇的镇民都起得早,七点多家家户户都开始生火做饭,高低参差不齐的楼房房顶飘出一道道白烟。
楚辞他们住在镇上唯一的派出所里,派出所是一栋三层高的老旧小洋楼,红砖青瓦,满墙的爬山虎,很有历史感。
小洋楼一层是派出所的大厅和接待室,二楼是各个部门的办公室,三楼就是派出所的宿舍楼。因为小镇不大,开车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将整个小镇逛完,除了每天值班的民警会住在宿舍,派出所的其他民警基本都回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