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昊刚开始上班,她就受不了没有他陪伴的日子,如果长期以往这样失去自由,她肯定会要求和凌昊离婚的,这样的婚姻生活简直就是坟墓,把她整个人都埋了。
凌月想想也是,成爱凤来B城的日子太短,既无工作又无朋友,自家大哥还不让她出去,她不闷才怪呢。这样想着后,凌月便同情起自家嫂子来,说道:“大嫂若真是出走走,那我陪着大嫂,大嫂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别说大哥不放心你,我也不放心。”
成爱凤听凌月答应了,很开心,不过她还是有点担心,“展先生会不会生气?自从咱们一起喝醉后,展先生每次看到我都用着防贼的眼神防我,让我郁闷死了。我说过不会当你们的电灯泡,他要是知道你陪我,说不定又用他森冷的眼神把我碎尸万段。凌月,也就是你受得了展鹏,换成是我肯定受不了,他和你哥差不多的,比你哥更冷狠。”
展鹏是在尔东浩身边长大的,的确更加的冷狠。
凌月:……展鹏对别人的态度是冷漠了点儿,不过展鹏对她很好的。
“其实展鹏很好的。”凌月替丈夫说话,“可能是他和大嫂接触得不多的原因。大嫂不用理会他,他要是敢对你不敬,我自会替你教训他。”只要把展鹏赶到书房睡两晚,保证他不敢对大嫂不敬。
“那咱们现在就走吧,我想去女人俱乐部看看。”成爱凤开心之余就把自己的目的说出来,话音落地,她惊觉自己了说不该说的话后,赶紧捂住嘴巴。
凌月却听到了,她当即朝成爱凤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成爱凤看她在听到女人俱乐部时,两眼闪闪发亮,向来头脑不灵光的成爱凤此刻变得特别的灵光,她凑到小姑子的耳边小声问:“凌月,你是不是也对那个地方很感兴趣?”
“小点声,让展鹏听到了,我也会失去自由的。”凌月提醒嫂子小声点,她压低声音纠正成爱凤的说词:“那个地方不叫女人俱乐部,是叫红颜酒吧,里面的服务员全是年轻的帅小伙子,很多贵妇人寂寞时就去那里饮酒作乐,反正酒吧就那样,你懂的。”
凌月的确很感兴趣。
她自被尔姑姑收养后,就是个乖乖女,尔姑姑又刻意把她培养成为名媛,像酒吧呀,夜总会那种晚上放纵作乐的地方,她是不曾去过,可不代表她没有好奇之心,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去。
未婚时,有兄长看着,婚后又有展鹏看着。
凌月忽然觉得自己二十几年的人生里,似是也没有自由过,她的路几乎是由养母铺好的,她只需要按部就班就好。
“大嫂,你怎么知道那个地方的?”凌月随口问了一句,“不过红颜酒吧在B城非常出名,B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成爱凤有心隐瞒,便说:“我也是听别人提及的。”
凌月看她两眼,问:“是不是周小姐告诉你的?大嫂,周小姐瞧着对我哥不死心,你可得小心点,别被她算计了。貌似,与我哥相亲见过面的女人,都会喜欢我哥。以前我还觉得没什么,现在我哥有了你,我是真心不希望她们破坏你和我哥的感情。”
成爱凤在心里腹诽:她这个小姑子瞧着温柔软弱,脑子还挺聪明的。
“我和你哥的感情,决定权在你哥手里,只要你哥不变心,不给周小姐机会,我是不用担心的。”成爱凤却不担心她和凌昊之间被破坏,在她看来凌昊不是善茬,不是任人算计的。
凌月:“……大嫂对我哥真是信任。”
“凌月,咱们别说这些情情爱爱的,趁你哥还没有回来,我们去红颜酒吧瞧瞧吧。”成爱凤一心想去红颜酒吧看帅哥,她收集帅哥的相片,都是收集那些青年才俊,沦落风尘的美男,她还没有收集过呢,正好换换口味。
“现在就去?”凌月想了想,便低声叮嘱成爱凤回房换衣服,“你在楼下等我,我和展鹏说一声。”
“好。”
成爱凤欣喜地应承。
凌月起身回房去,告诉展鹏,她要陪大嫂出去逛逛B城的夜市,说什么大嫂初来B城人生地不熟的,大哥忙着公司的事,她做妹妹的,理应陪陪嫂子。
第1296章 红颜酒吧
展鹏黑着脸,一声不吭的。
展锐昏昏欲睡,他还要照顾儿子,只能看着无视他黑脸的娇妻抄起车钥匙,撇下他父子俩,走了。
凌月挽着她的名包,晃着车钥匙,压抑着刺激的激动,轻轻地下楼,不想惊动母亲。
成爱凤在屋门口等她,似是很焦急也有点担忧,大概是怕她会被展鹏盘问不能出门吧。展鹏虽然霸道,倒是不会限制妻子的自由,不管妻子要去哪里,只要告知他一声,哪怕他很不爽,也不会阻拦的。
除非妻子去约会,那样的话,展鹏会把敢与妻子约会的男人碎了。
凌月是个传统女人,不会红杏出墙,再者她深爱展鹏,所以那样的事不会发生。
展鹏今晚的放纵却错了,他压根儿不知道成爱凤诱惑他娇妻去红颜酒吧,那是凌月温柔底下的叛逆。
见凌月走出来,成爱凤兴奋地低声问她:“展鹏没有拦你?”
凌月扯着她走,小声提醒她:“现在什么都不要说,咱们先出去。大嫂,你的车技如何?我车技不太好的。”凌月把车钥匙塞给成爱凤,想让成爱凤开车。
成爱凤连连点头,“放心,我车技好得很,我十八岁就考取了驾驶证,现在都七八年啦,老司机,呵呵,老司机。”
数分钟后,姑嫂俩开着一辆银白色车身的宝马出去,有凌月在车内,守卫不好再阻拦,不过在姑嫂俩出去后,守卫当即联系凌昊,告诉凌昊,少奶奶出去了。
凌昊早就知道,自然是展鹏告诉他的,展鹏还在电话里抱怨他一顿。
有妹妹陪着,凌昊放心些许。
他此刻还在他的办公室里和一名重要的客户谈着生意,已经谈成了,准备带着客户出去吃顿饭,因为这名客户是出差过来与他谈合作的,对B城不算熟悉,凌昊还得尽地主之谊到处走走。
在凌月姑嫂离开尔家总部时,凌昊也带着那名客户以及彼此的秘书一起去吃饭。
饭席间,那位邓姓女老总忽然问凌昊:“昊少,我听说你们B城有间红颜酒吧,里面的服务员清一色的美男子,连陪酒的都是男生,名气挺大的,不知昊少能否带我去那里开开眼界?”
凌昊笑道:“邓总要是想去,凌某自当奉陪。”
红颜酒吧他也经常去,和那里的负责人很熟,他每次去大都是陪客户过去,与尔氏集团合作的那些大公司,不泛女强人,像邓总就是女强人,但生活并不幸福,估计是她太好强了,以至于毁了家庭,老公与她离了婚,她没有再嫁,偶尔会到夜总会发泄一下。
像红颜酒吧这种特别适合她们发泄劲的地方,邓总想去很正常。
凌昊见多了这样的女强人。
“昊少只要送我到那里便可,不敢麻烦昊少相陪。”邓总也很识趣,没有要求凌昊全程陪同。“听说昊少结婚了,昊少太不够意思,都没有透露半点风声,我要是早就知道,定会帮昊少和你太太备一份厚礼的,好在你们还没有举行婚礼,到时候可得请我喝喜酒。”
凌昊闪烁着黑眸,他和成爱凤领了结婚证的事,没有刻意隐瞒,不过知道的人还是不多。邓总昨天刚到的B城,已经知道了他和成爱凤结婚的事,看来这个邓总消息非常灵通。
邓总似是猜到凌昊心里在想着什么,浅笑地解释:“商界如同战场,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既然要与你们合作,当然要了解你们。”
凌昊也笑,“邓总说的是。我还没有选好举行婚礼的日子,等到选好了,一定会给邓总送去请柬的,就怕邓总不赏脸。”
邓总哈哈地笑,“只要你请我,我一定赏脸,就算你不请我,我都会不请自来,昊少的婚礼,肯定是盛世空前,可不能错过。”
凌昊笑笑。
饭后,闲聊了半个小时,凌昊便结帐,陪着邓总去红颜酒吧。
红颜酒吧是B城最大的三大酒吧之一,它幕后的老板据说是本市一位贵妇人,因为恼恨丈夫常年流连夜总会,酒吧等地方,养了无数情人,她一怒之下就在外面投资了红颜酒吧,花了不少的人力物力网罗很多年轻的男子在酒吧里做服务员,连陪酒的都是年轻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