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能呀,我表哥最是正人君子了,一点也不好色,不过我嫂子绝色倾城,表哥你想好色,还真的很难找到比我表嫂更绝色的女人了。”意思是宁成轩不用好色,因为他未婚妻就是最绝色的女子。
宁成轩:……
“还有这个。”
陆菁把一个大红色的首饰盒推到宁成轩面前,说道:“这是一整套的首饰,款式都是复古风的,很漂亮,也很适合我大表嫂,我大表嫂气质好,像个古典美女,佩戴这些首饰最适合。”
她还补充一句:“要不是表哥帮我说话,我还舍不得拿出来送给我大表嫂呢。”
宁成轩冷哼着:“谁稀罕你的东西,筝儿的珠宝首饰比你多。”他嘴上这样说,手却拿起了盒子,打开来看了看后,很满意地说:“谢了。”
陆菁颇有点肉疼,不过看在表哥肯帮她谋取幸福的份上,她就忍痛割爱吧,都拿出来了,不让表哥带走,表哥的刀眼能把她瞪上黄蜂窝的。
“还有吗?”
宁成轩把盒子抱住了,竟然又问了一句。
陆菁:……
“这么小气,才送一套,你应该多送几套的。算了,一套就一套吧,好过没有,你继续忙吧,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你大表嫂还等着我回家和她约会呢。”
陆菁:……这是故意刺她的吧,她要忙着帮他的新娘赶做婚衫,连心爱的男友都暂时放在一旁了,他倒好,从她这里带走那么多东西,还告诉她,他要和心爱的女人约会。
真是扎心呀。
宁成轩拿着陆菁送给云筝和两个孩子的衣服,再抱着那个盒子,走了。
大清早的把他叫过来,好在没有空手而归。
正好拿着这些好东西回去哄筝儿开心。
等宁成轩走了,陆菁自言自语地说:“要不是我亲表哥,我就……打不过,骂不得,还得供着,大神呀!”
表哥太厉害,也不知道好不好?
当然好了,至少能帮她说说话。
想到宁成轩答应了帮帮自己,陆菁的心情大好。
希望下一次步入结婚礼堂的人是她陆菁。
宁成轩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多了。
他把车子停在自家门口,就拿着陆菁送给云筝的新衣服,以及那一大盒的珠宝首饰下了车,步行进了云家。
“汪汪——”
云筝养的那几条宠物狗又是最先跑出来的,见到是宁成轩,还是像以前那样冲着他不停地汪汪着。
不过很快另一条雪白的狗欢快地奔跑而来,那几条不喜欢宁成轩的宠物狗的叫声顿时停止。
那雪獒是宁成轩送给云筝养的,虽是云筝在养着它,却很亲近宁成轩,是云筝养的所有动物中,唯一亲近宁成轩的,也不枉宁成轩把它送给云筝养。
云筝喜欢养小动物,雪獒被她养得很好。
就是这种凶猛的动物,哪怕很忠于主人,毛色漂亮,也是让人害怕的。
自从雪獒露出了它的凶猛本性后,家里的小动物们都是躲着它走的,那几条宠物狗也怕它,见它欢喜地迎接宁成轩,几条宠物狗就不敢再冲着宁成轩狂吠了。
雪獒跑到宁成轩的脚边,蹭了蹭宁成轩的脚,宁成轩手里拿着东西,没有摸它,干脆就用脚蹭了蹭它的脑袋,它也很开心。
“明明是我在养着它,它还是那样喜欢你。”
云筝从屋里走出来,笑着说道。
几条宠物狗跟着云筝走。
雪獒是凶猛,不过云筝会驯养动物们,在云家,就算小动物们都躲着雪獒走,它也不会真的咬了它们,怕主人会责罚它嘛。
再者,它不愁吃的,何苦为了张嘴去惹怒主人?
宁成轩笑,“是我送它过来的,它自然也会和我亲近。”
“你买了什么,这么多。”云筝走过来,从宁成轩的手里接过了袋子,打开袋子看了看,“大清早的出去就是给我买衣服?我不缺衣服。”
不过,他送给她的,她还是很喜欢的。
宁成轩揽着她往屋里走,“是陆菁送给你的,说是新品,还没有上市的,我看着质量和款式还不错,就代你收下了。”
听说是陆家出品,还是未上市的,云筝自是不会推拒。
陆家是她未来婆婆的娘家,陆氏的负责人现在都还是她未来的婆婆呢。
“陆菁做错了点事,向我求助,我才早早就出了门。”宁成轩进了屋后没看到云老,立即就往云筝的脸上亲了一下,“担心我了吧,想我了吧。”
云筝:“……你今天的嘴巴抹了蜜一样甜。”
宁成轩低笑,“那你给我好好地亲亲,我嘴甜,也让你甜一甜。”
说着,他作势就要往云筝的红唇上亲来,云筝赶紧捂住他的嘴巴,他便在她的掌心亲了亲,热热的,痒痒的,云筝一下子就缩回了手。
“阿姨在。”云筝小声地说道。
宁成轩一本正经地说:“怕什么,咱们很快就会成为夫妻,夫妻间,亲近点才好。”
两个人一起走到了沙发前坐下,云筝把陆菁送给她的衣服都拿出来,宁成轩又把那套复古风的首饰递给她,“我帮了陆菁一个大忙,她感激我,便忍痛割爱送了你一套复古风的珠宝首饰,我看过了,耳环,项链,什么的都有,都很漂亮,我就勉为其难地代你收下了。”
第2564章 最后一个脱单的
云筝接过那个大盒子,打开来看了一遍,笑道:“真不是你抢来的?”
这套珠宝首饰真的很漂亮,她很喜欢。
宁成轩轻捏一下她的脸,“我是那种会动手抢的人吗?也不需要我抢,只要我说一声,陆菁什么都会送上门来给我。我可是帮她大忙,事关她一生幸福的。”
云筝好奇地问:“陆小姐有什么需要你帮忙的?”
“你别叫她陆小姐,太生疏了,叫她名字就行,当然你叫她做表妹,我想她是很乐意应你的。”宁成轩拿出了项链亲自帮云筝戴上,看过后,他皱皱眉说道:“看着好看,戴起来还是不如我送给你的那些好看,这盒东西你就收着当珍藏品吧,有空就拿出来看看,别戴了。”
云筝当他是霸道,不喜欢她戴别人送给她的项链,懒得回应他那句话。
宁成轩把陆菁请求他帮忙的事告诉了云筝,云筝颇有点意外地说:“没想到你表妹竟然喜欢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男人,还那般的死心塌地。”
“那个男人人品是不错,现在是穷点,什么都没有,只要他们俩努力点,会好的。我们这些人出生时就是天之骄子,什么都不缺,在自己的婚事上,根本不用考虑联姻帮助自己的公司这种问题,只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就行。”
他们的家族都很强大,他们本人也很强大,能力非凡,不用联姻已经是强中之手,既然如此何苦牺牲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故而他们在恋爱结婚的时候,都是挑自己喜欢的,没有任何的思想负担及压力。
云筝想想也是,难得有情人,只要那个男人是个有情人,陆菁跟了他哪怕最初会困难点,以后会好起来的。
“筝儿,我还没有吃东西。”
云筝皱眉,随即说他:“我都特意打了电话给你,让你要吃早餐,你怎么还没有吃过东西,这都几点了?你等等,我去看看还有什么吃的,给你端出来。”
说着,她起身就走。
宁成轩起身跟着她走,“我这不是心急着回来见你吗,办完事就马上回来了。”
他扭头看看,确定没有人在,他紧跟上前几步,低柔地说道:“有句话叫做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觉得是一小时不见如隔三秋才对的。”
云筝好笑,“你这张嘴今天真是抹了蜜糖一样般。”
不过她喜欢。
宁成轩看她欢喜的样子,轻声说:“他们都说只有两个人的时候,说点甜言蜜语,肉麻的话,能增进感情。”
云筝:他是去请教了谁?
怪不得在两个人独处的时候,他那些甜言蜜语不要钱似的,一句接着一句往外冒。
原来是跟人学来的。
也难为他了。
他的性子冷硬,能让他做到这一步,可见他有多么重视她。
云筝扭身,忽地搂住宁成轩的脖子,就在宁成轩的唇上亲了一下,随即松开他,去帮他做吃的了。
宁成轩摸摸被亲过的唇瓣,满眼都是笑。
等宁成轩吃饱喝足后,他带着云筝出门去玩,说了周末好好地约约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