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同人)皇天后土(60)

羲和见轩辕不解,耐着性子和他解释道:“你身上的衣服,名为布料,除了一些妖兽和先天生灵天生化形会变出这种衣服外,就只有蚕丝、蛛丝等结出的丝线才能编制出这种布料。”

“而目前人族是没有这种衣服,所以你穿着这种衣服进去,估计很快就有人会猜测出你的身份不凡。”

轩辕闻言,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又看了看羲和身上那件朴素的布裙,不由挑眉:“既然你说人族没有这种衣服,那你身上穿的是什么?”

羲和笑了:“我穿这种衣服,自然是因为我的身份不同。我之前就与你说过,我是部落里的桑女。”

“桑女知道是什么吗?以桑养蚕、取茧成丝的女子,第一个发现蚕丝妙用的便是我,人族第一块制成布料的也是我。所以我有一件衣服是很正常的事情。”

轩辕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羲和的眼神越发浓郁深沉。

他沉默了半晌后,忽然问道:“嫘祖,你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女子……”

羲和淡淡道:“你在山上修行,又见过几个女子?”

轩辕默默停顿了片刻,坚强的继续道:“虽然我没见过其他女子,但我却知,再也没有旁人在我眼里比你更特别了。”

轩辕踌躇了一下,忐忑道:“待我回到人族之后,倘若我能证得人皇之位,到时候你可愿与我为妻?”

羲和转过头来看着轩辕,视线一下子就撞进了轩辕的眼眸里。

她微微抿唇,笑道:“好啊,那你可要快点成为真正的人皇。”

轩辕立刻笑了起来,看着羲和的眼睛似乎盛着星光一般,闪闪发亮。

又过了一个月之后,羲和与轩辕终于回到了有熊部落。

轩辕如今的衣服已经换掉了,换成了和大家一样的兽皮装。

只是他容貌俊美,身姿挺拔,一出现在人族里,还是引起了羲和周围的人的好奇与围观。

对此,羲和的回答一律是:“他是我在外面捡回来的人族,我看中他了,等我长大以后,我要让他做我的男人。”

轩辕听到这话脸红的不行,周围人族听说他已经被嫘祖看上后,也只能遗憾放弃对轩辕的想法。

嫘祖虽然看着瘦小无力,但是那手养蚕抽茧成丝的手艺却无人能及,物以稀为贵,这导致嫘祖在部落里非常有名。

当然,布虽然厉害,但在目前还在为食物挣扎的人族里,并不是必需品。

之所以嫘祖这么被人推崇,是因为布是唯一一个能在烈山部落直接换到粮食的东西。

据说烈山部落的人皇神农有一个孩子即将诞生,神农氏到处收集各种奇异的宝贝与物品,准备着迎接自己孩子的降生,柔软的布料最受他喜爱了。

也因此,嫘祖的手艺才在有熊部落极受重视。

至于有熊氏部落有自己的人皇,却还对着别的人皇毕恭毕敬这种事情……

咳咳,这种元首级大事和他们这些屁民有啥关系?他们安安静静的只负责求生就行了,最后谁赢了,就听谁统治呗。

轩辕和嫘祖回到人族之后,很快就融入到了部落里,生活勉强还算平静。

轩辕一直跟着广成子学道,剑术极佳,平时里很容易就会打到猎物。

只要吃食准备好后,轩辕就会在有熊部落里乱转起来,观察着人族的情况,寻找着改变的转机。

终于有一日,让轩辕发现了一个足以改变人族、甚至是颠覆人族现有情况的契机。

他认识了一个名叫仓颉的人族。

仓颉是个外表看上去非常普通、且还有些神神叨叨的人族,轩辕第一次碰见他时,看到仓颉来着一根树枝在上乱画,他当时不由自主的走过去,站在仓颉旁边看了很久。

仓颉也不在意轩辕过来要看得是什么,见有人过来,就对着地上的图案一个一个比划道:“这个字,是鱼;这个是数……”

“字?”轩辕缓缓出声,打断了仓颉的讲述。

仓颉一脸认真的看着他,说道:“对,就是字,我在创字。”

轩辕打量着他,问道:“你为何创字?”

仓颉闷闷答道:“很多人的记性都不好,他们什么东西都记不住,所以我想创下文字,大家只要看得懂字,把其中内容记下,以后忘记的事情,再翻一下以前的记载,就能都想起来了。”

轩辕看着地上那形象很简单,但是又意外好懂的字后,沉吟片刻,赞道:“此举大善,必功利万代千秋。”

仓颉抬起头,满脸奇异的看着他:“你不觉得我创字这种举动是没有用的吗?”

轩辕正色道:“怎么会没有用,字的好处千千万万,你让我一时说,我不大能说的全,但我可以确定,只要将它发扬出去后,这必定是大功德一件的事情。”

仓颉没有说话,半晌后忽然叹气道:“你说它是大功德的事情没有用,族长又不这么认为。如果族长不认可字的存在的话,族人们就不会和我学习,字也无法传出去。”

轩辕不说话,仓颉叹道:“不过族长是普通人,发现不了字的好处,我也不指望他了。但是族长的儿子是注定的人皇,他必定是极为有远见的一人。等他从崆峒山上学道归来后,我就把字呈上去,请他替我传授人族。”

轩辕听到仓颉的话,有些意外,但是依然没有表明身份,因为现在还不是最好的时机。

轩辕问道:“那你现在创了多少字了?要准备以何种物为载体,将字记录下来。”

或许是难得碰到一个对文字的存在如此感兴趣的人,仓颉一点也不嫌轩辕站在这里碍事,兴致勃勃地给他回答着。

仓颉说道:“你稍等。”

然后就钻进了自己的山洞里,轩辕跟在他后面,在他家里乱转,发现仓颉的山洞墙上都刻满了各种样式古怪的符文,形态不一,应该都是字了。

仓颉很快就从山洞里出来,手里抱着一大撂的东西,其中有兽皮,也有竹片和木片。

仓颉小心翼翼的把怀里的东西放下来,示意轩辕过来看看。

仓颉对待这些东西的眼神和抚触都极其宝贝,毕竟这是他的心血,也是人族文明辉煌的启蒙。

仓颉对轩辕说道:“你看,这些就是我这些年的成果,我每想到一个字的外形,我就把它几下,有的记在兽皮上,有的我记在竹片上,这些我都有好好保存,”

轩辕看了许久之后,终于说道:“仓颉,你这字的用处极大,但你若是想在人族推广,让所有人都知道文字的好处和魅力,仅仅靠这些是不够的。我这里有一个主意,能让你现在就能把文字宣传出去,甚至不用等到崆峒山上的人皇归来就能实现,你可愿与我试一试?”

仓颉看着轩辕的眼神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任:“你有主意?我听说过你,你是嫘祖从外面捡回来的男人,你恐怕都没有在人族生活过,根本不知道推广一个完全陌生的东西的难度有多大,我不是人皇神农氏,我做不到。”

轩辕微笑道:“不必这么早就下决定,等我说完我的主意后,你再做判断,决定是否采用,如何?”

仓颉低下头,认真想了许久后,终于还是传扬文字的心情更加激烈一点,他终于点头说道:“那你先和我说说看,你的主意是什么?”

轩辕笑道:“你创造文字的目的本是因为有些人族的记性太差,记不住重要的事情,所以才想用文字,将发生过的一切都记录下来。那我问你,现在对于人族、对于所有人而言,目前全都迫切且必须记下的事情是什么?”

仓颉皱眉,陷入了沉思中,犹豫了半晌之后,迟疑说道:“如今大家都想记住的……应该是人皇神农氏传授下来的种植经验吧。”

仓颉说着,重重叹了一口气:“人皇神农氏传下的那些谷物非常神奇,可是也太娇气了,很难侍弄,除了一些记性特别好的人,在口中反复背诵默念那些经验。否则时间一长,很快就会把那些东西都忘记……”

轩辕笑道:“既如此,我们何不借此机会,用文字将神农氏传授的那些经验都记录下来。如果我们手里有了一个成品,上面记载着如今所有人族都向往的神农之术,那么人族对于文字的认知一定非常迫切,这样一来,他们肯定会用心去学习记住文字,我们不也就达成了传扬文字的目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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