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阵马蹄声响在我和亨利身后,我夹紧马肚,掉转方向。
亨利窝在我怀中,神情平静。
他突然说:“挺好的。”
“嗯。”我看着朝阳下亨利的面庞,赞同了他的话。
我们都知道自己的结局了。
都是一样的,只要和他在一起。
只是在那之前,我要带他去我们的玫瑰花谷。
阿力提乌斯的马很快,不多时,就带着我和亨利来到山谷。
玫瑰花期将近,玫瑰门大多只开了一半,只有少数在阳光下盛放。
我很遗憾,但亨利享受极了。
他看不见漫山玫瑰的壮观景象,却能闻到所有玫瑰合在一起的浓烈香味。
这叫他目眩神迷。
在叛军进入山谷前,我带着亨利,拨开锋利的玫瑰荆条,来到山谷深处的一处山洞。
这是我为自己和亨利挑选的临终之地。
山洞中没有蝉鸣也没有鸟叫,我和亨利只被玫瑰花簇拥着,如同创世之初那样宁静。
不久后,达维利的人终于找到这里。
他们被满目的玫瑰花迷住了眼。
意识到我和亨利在山谷中后,他们懒得玩寻找和躲藏的游戏,于是放了一把火,将我准备两年的玫瑰群付之一炬。
熊熊的火光燃起来,我和亨利终于来到末路。
直到这一刻,我才知道我不能接受——
我曾以为和亨利一起死去就是我最好的结局,但不是这样的。
我可以接受以任何屈辱的方式死去,但亨利不行。他是我追寻一生的人,是我的信仰,是我抛弃整个托楚奇都要捧上天堂的存在。
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在玫瑰花燃烧着的炼狱里,面目全非、一片焦黑地死去。
我拨开亨利早已杂乱无章的金色鬈发,最后一次凝视他的面容。
他还是那么完美,比赫拉尤甚。
我亲了亲他的嘴唇,然后拔出刀,预备为亨利杀出一条血路。
可亨利拦住了我。
他从我背后抱上来,像我曾经那么无数次拥抱他一样。
他亲吻我的脖颈和侧脸,像沙漠中的旅人看见绿洲一样急不可耐。
他扔掉我手中的刀,撕扯我的衣服,告诉我,在生命的尽头,他要和我做最快乐的事。
我轻易被亨利俘虏。
在他面前,我的信仰、坚持、固执、追求、前半生所作所为的意义全都消失不见,我只要和他在一起。
玫瑰花谷的火焰映红了天空,宛若海洋般盛放的玫瑰。
作者有话要说:达维利: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这是BE还是HE呢。
☆、第 15 章
我叫亨利,我出生在塞浦路斯海边,一个叫德朗西的国家。
这个国家太小了,小到大国们都没有兴趣收入囊中的地步。
因为小,这里的教皇认识所有人。
我在德朗西最富有的家庭出生,一出生,便被送给教皇抚育。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国家。
我小时候不这么觉得,但日后我离开德朗西,见识到外面的世界之后,就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出,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国家。
首先,德朗西的教皇拥有一切。
教皇说,微笑是国礼;祭典无人允许缺席;每个人需要在第一缕阳光出现之前进行劳作,越是富有的人越需要遵守;等级是与生俱来的品质,哪个小孩子的第一缕头发有着最纯正的金色,便最尊贵。
正因如此,我被教皇挑中,成为下一任教皇的候选人。
教皇每天花很多时间教导我,让我明白一套又一套繁冗的宗教仪式,以及我自己的职责。
我不被允许见到我的父母,在我走出教堂,成为教皇的那一刻,他们就会被献祭;
我的一生不被允许流眼泪,因为在德朗西,微笑才是最高的准则;
我必须让教众们感受到如沐春风,同时,我有责任让整个德朗西的人们信服我。
从出生到长大,我的人生只被灌输了两件事:相信和服从。
直到那天我溜出去,偷偷看了一次祭礼。
我第一次见到日后的我的教众。所有人的脸上都满是虔诚,我分不出他们之中谁是我的父母,只能看向被献祭的人。
我一眼看出他是德朗西最卑贱的人——他的头发是红色的。
我不知道祭典对他意味着什么,在他的脸上,我只能看到幸福和解脱,还带着信仰的无畏神色。
这就是德朗西的魅力,即使是最卑贱的人,也能全身心地信仰他的神明。
我蹲在教皇模样的神像后面,看着众人将献祭者送上祭台。
此时,养育我十几年的教皇走出来,主持了一串我早就耳熟能详的祭典仪式后,教皇来到他一直没传授给我的最后一步。
他让□□着的祭品躺平,随后拿出刀,划开了他的肚子。
在这个过程中,教皇下手很慢。
他一刀刀划开祭品肚子上的肉,直到里面的内脏露出来。祭品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嚎叫,只是面色惨白,咬紧了牙关。
最诡异的是,从痛苦的祭品,执刀的教皇到微观的民众,所有人脸上都带着微笑。
我不寒而栗。
我从小就是一个怕疼的孩子,但我每次为疼痛哭泣时,教皇都会和煦地教训我,告诉我忍耐痛苦后再微笑才是最大的虔诚,我不能背弃宗教准则。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祭品已经快疼晕过去。剖开肚皮后,教皇拿起祭台上摆放了许久的液体——熔化的铅汁,沸腾的松香、蜡和硫磺——灌进他的肚子里。
祭品带着微笑死去了。
我这才知道祭典的意义。
-
祭典后,教皇立马来找我。
他向往常一样,微笑着靠近我,我却瑟缩了一下。
他问我:“怎么了?”
我不发一言。
之后,教皇像往日一样教导我,仍旧不告诉我祭典的最后一步是什么。
以前的我是不会问的,可是今天,我说:“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说:“因为我被教导时,曾动摇过自己的信仰。但当我主持第一次祭典后,我就知道,那是一种无上的美妙。”他摸着我的脑袋说:“所以我不能告诉你,当你直面的那一刻,你就知道,信仰才是唯一的。”
我尽力掩藏住自己的瑟瑟发抖,对教皇微笑,“好的。”
当晚,我又从窗户溜出去。
我没有穿鞋,赤脚走在路上,锋利的石头划破我的脚底,很疼,但我没时间哭。
我走了很久很久才终于找到那座德朗西最大的房子——教皇跟我说过,最富有的人才有资格在门口种植玫瑰。
我从窗户潜进去,在最大的那个房间里,见到了我的父母。
他们全都有着耀眼的金色头发和美丽的面庞,我只一眼就确定他们是生出我的人。
我摇醒他们,让他们赶紧离开德朗西。
教皇如今很虚弱,不剩多久的寿命了,我很清楚这一点。
我不想父母被杀死。
谁料他们竟然拒绝了我,还说能成为教皇上任的第一个祭品是他们无上的光荣。
然后,他们敲响院子里的大钟,向所有人宣告教皇继任者出逃这件事。
他们说:“你不该见外人的,现在请回去接受惩罚。”
德朗西第一次在深夜醒来,我慌张极了,抢了“父亲”的一双鞋子,在其他人赶到这里之前逃走。
我逃了一天一夜,终于逃出德朗西的边境。
在那里,所有追捕我的人停下来。我面前那块被他们视作圣物的石头像有法力一样,叫任何人跨不出哪怕一步。
在所有人的目光中,我迈开铅一样沉重的腿,将德朗西扔在身后。
三天后,我晕倒在一个山谷。
一对老人捡到了我。
他们和我在德朗西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每天只为生计发愁,却还愿意收留我这样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他们也曾养育一个儿子,却在战争中被夺去了生命。他们所在的国家叫迟兰克,但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改叫托楚奇。
我第一次知道“人间”的存在。
救我的两位老人很相爱,每天都会拥抱和亲吻彼此,哪怕他们不知道自己下一顿吃的会是野菜还是树皮。
这段时间,一个模模糊糊的,叫做“美好”的词汇在我心中有了形状。
迟兰克和托楚奇之争十分激烈,战火很快蔓延过来,在托楚奇血洗迟兰克城镇的夜里,那对老人为了保护我而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