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链不是很贵。但是对他来说可能是贵的。
可是他竟然不太犹豫,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地看了一会,然后就买了一对。
我看了一眼他的表情,以为他有了喜欢的女人。
也对。是不是二十二岁了?要不是生计问题,估计都结婚了吧?
“你有没有戴过那种很便宜的项链啊?”
他问我。
“你要不要……试一试?”
银色的月亮在我面前晃晃荡荡。
我看了他一眼:“要。”
问我那时为什么接过来吗?
或许是因为他的眼睛太明亮,竟让我分不清他与芒星。
作者有话要说:久等了 ,4米马赛!
☆、6.于渊
后来啊,我们一共完完整整地呆在一起那些日子,都是虞渊陪在我的身边。
从小到大呢,我也没什么长长久久的朋友,也没什么实实在在的寄托——这些东西对于我来说,都太虚无缥缈。
毕竟我爹用他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人生得意须尽欢啊,趁着今天还有命就要抓紧时间挥霍,可别哪天含恨而死咯。
他好像不信下辈子那种说法,我也不信。
人活一世,还得是潇洒第一。
可是有的人不会料到,到底是什么机缘巧合就会破坏这想法。
比如,我突然不想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我想到的不是给我的狐朋狗友打电话,也不是问我爹妈家里剩不剩饭给我吃,我想要虞渊坐在这里,给我讲他无聊的故事。
他讲的事情真的很无聊,他喜欢说他小时候一毛钱一个的糖果,喜欢说他小学收集的卡片,喜欢讲他妈妈织毛衣的时候一定要他在旁边拿毛线……
我慢慢的也记住了好多没用的东西啊,虽然我本来不想。但是虞渊太能叨叨。
他说圆西瓜要条纹清晰的最甜,说他从前学过很多东西,但是后来不得不放弃了,现在都几乎不太记得了,也说他小时候每次妈妈给他穿他不喜欢的衣服,他就会拿剪子剪一个洞,还会说他喜欢吃奶味的冰棍,一年四季坚持不懈,后来长蛀牙了就再也没吃过,最近刚重拾旧业……
他也慢慢地试图了解我的过去。
我也试图说一些无聊的。
我告诉他,我五岁的时候拔了两朵花园里给我妈种的京那巴鲁兰金,我爹让我在门口跪了一下午,一开始我以为是开玩笑,就照办了,结果他他妈玩儿真的。后来我我累了,骑在门口雕塑上睡了一晚上。
不过说实话,如果我知道那花多少稀罕、如果我是我爹,我可能已经没了。
可是他听得津津有味。
我说我爹第一次把我塞进马场的时候,我差点薅秃小德保的尾巴,气的我爹和马一起踹我,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
可是他笑出了声。
我看着他的样子,也有点想笑。不是那种夸张的、笑给别人的那种,是笑给我自己的那种想笑。
或许对他们而言,和朋友就是这个样子吧。
季风会拉我去各种酒场,我们互相介绍朋友,田子翔会动不动带我去他家的各个山庄玩,在A国的时候,我和Robin会一起参加酒会,一起醉醺醺地听他朋友的摇滚乐队,一直到三点才躺回家。
但是我知道,他们是喜欢我的资源,喜欢我优越的家庭条件给他们带来的一切好处啊。
也就是说,季风喜欢我出门包办一切费用,田子翔他爹喜欢我给他带来的合作机会,而Robin,他喜欢一些围在我身边的女人,而他愿意当她们接近我的有偿阶梯。
但是不会有一个人愿听我小时候干了什么傻逼事。
我给了他一大笔钱。
只言片语中,我好像觉得,他时常提起的妈妈,身体似乎并不大好。
好像已经很多年都没有给他□□吃的米粉。也已经很多年都不再拿起织针。那件从来就没跟上过潮流的灰色的毛衣已经有些脱线了,可是他始终没有换掉。
他沉默了一会,然后……拒绝了我。
那份拒绝并不决绝,但是我默许了他的拒绝。
不要剥夺别人清高的权利吧?我对自己说。
说说笑笑的,就把这件事情一笔带过了。
日后我肯定记不得这种小事情,但是虞渊记下来了。
并且这一记就是很久。
晕头转向的忙了半个多月,终于挨个地方出完差。
夏天的南方闷热地令人发疯,还是在屋里吹空调来得爽快。
我像以前一样,洗完澡就躺下,闭眼了。虞渊要是要走的话,会自己离开。李叔好像给他压了不少东西,他偶尔也会在这里通个宵,第二天早上再回去洗漱一下,然后立马去上班。
客厅的灯灭了,估计他要走了。
我瞥了一眼,向里面翻了个身。
迷迷糊糊的就要睡着,我突然听见他的脚步声。
那天夜色正浓,就像他淡不开的黑色眼睛。那双圆滚滚的眼里里裹着泪,颤抖着把他自己交给我。
我怎么会接受一个男人?
我怎么能接受一个男人呢?
可是事实是,我就是那样做了。
我不知道。
就像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一样,我平平常常地和他上了床。
那一夜我见识到一个不一样的虞渊。他畏惧,他坚定,甚至有些焦急笨拙,但是,也最迷人。
做人嘛,尤其是做个有钱人嘛,得拎清楚,你有没有家底惹事,你又有没有命花你的钱。长远的快乐太难得,那就一边活着一边先爽着呗。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泡在酒精和美色里,该傻的时候你可千万别醒,该追名逐利、阿谀奉承的时候,你也别装死。
我活着的常态就是那样,薄情,虚荣,就喜欢听别人夸我,还故意健忘,先自己爽了再说其他的。
反正你可劲想吧,除了帅,除了有钱,你很难再找到我有个屁的优点。
可是现在有个例外——直到十年后的今天,他依然是我的例外。
作者有话要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但是我估计我还在睡觉
☆、7.我捧他万人之上
有些烟花一样璀璨的经历,你身在其中的时候,以为你得到了永恒的光辉,但是只有独自面对光亮余下的灰烬,你才看明白,原来这样才是终章。
原来你决定点火欣赏他的璀璨的时候,就注定他会黯淡,会散在冬天的风里,一去不返。
这两年,除去他回家看他妈妈的时候,我们几乎日日夜夜都在一起。
我买了新的房子,我们一起搬了进去。
他对这样的生活环境好像很不适应的样子,走路都静悄悄的,怕踩出声音来。他做事总是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的,我早已习惯。可是他身上那股没见识的劲儿,却并不惹我烦。
对家不会让我好过,自己公司的员工也不省心。
李叔试图帮我上任三把火,但是显然,对家已经放过火了。那时候一边对外争取资源、谈合作,一边对内还要肃清内贼,忙得老子实在是心力交瘁。
也有过公司高层筹划了很久的东西,结果发现被泄露。结果就是我们半年的心血给别人做嫁妆。
那个时候我是真感觉抓狂。
大众可是分不清的,只有先来后到。
我以前稍微懂得点大家的生存法则,可能有些事情真的揪扯不清楚,可是真的踏进来,真的是他娘的一地鸡毛得让我抓狂。
娱乐圈会把利益关系放大化,手段脏的有些超出我的认识范围。
那时候我有烟瘾,也不知道是前几年和谁学的,心里杂七杂八的时候就忍不住夹出一根来,有时候一天抽两盒烟下来都很正常,甚至浑然不觉。
我觉得我这个少爷和别人不一样,太他妈不一样了。
虞方说不管我,就是真他娘的不管我。
大概是想让我体会一下,但是我的第一感受永远都是——我爹真够王八犊子。
骂归骂,是我自己要来的,我总不能甩手不干爱谁谁啊。
我爹这仇家没准还等着他嗝屁,然后破产,让我天天啃馒头吃咸菜我可不干。
我吧,既不能吃苦,也没啥魄力,更没什么天赋,我现在知道的东西,都是拜钱所赐,所幸一直算心理承受能力蛮强大,还不至于出什么精神病。
尽管如此,我还是每天都很烦。
也不至于动不动和我的员工甩脸子,毕竟还仰仗他们吃饭,但是对于我的床伴们,我的态度都不是很好,甚至有些残忍。